宋代奏议文集的编纂与文体观念新变
2021-01-11张敏
华中学术 2021年4期
张 敏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北碚,400715)
宋代是奏议文集编纂活动的繁荣期,奏议文集的大量编刻也是宋代别集整理与刊印的特色之一。文集的编纂既以宋代奏议文创作的繁盛为基础,也与宋人对奏议文体及其价值的全新认识密切相关。但是学界目前对此关注甚少[1],因此,本文试作论析。
一、立功与立言:奏议文集的编纂
宋代之前的奏议文集编纂发展缓慢。《汉书·艺文志》著录秦时大臣《奏事》二十篇,但该奏议集是否为秦时所纂已不可考。刘勰称:“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然阙而不纂者,乃各有故事,而布在职司也。前汉表谢,遗篇寡存。”[2]指出汉代奏议留存较少的历史事实及其原因。《隋书·经籍志》著录汉代及魏晋的《汉朝议驳》《魏名臣奏事》《晋驳事》等奏议总集九部,凡一五九卷,以及《孔群奏》等奏议别集八部,但惜乎隋时已佚。唐人凡曾在朝为官者,其奏议文通常杂入其文集中。中唐以后文人的奏议文专集有所发展,但是,总体数量并不多,《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唐人奏议别集仅有八部,《通志》载唐人奏议总集也仅六部。不仅如此,唐代奏议文集的散佚情况也非常严重,北宋初年的《崇文总目》共载录唐人奏议别集十部,其中六部已标明亡佚。
宋代奏议文集的编纂活动方始繁荣活跃。这首先表现为奏议文专集的快速激增。仅考宋代书目文献记载,可得宋人奏议别集一百一十七部,总集三部[3]。奏议专集的单刻分两种:一是虽有他文而奏议集单刻,如刘安世在文集《元城集》之外,复有谏草专集《尽言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