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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朗·巴特“大众戏剧”理论的时代特征及其三要素

2021-01-11宫宝荣

华中学术 2021年4期

宫宝荣

(上海戏剧学院外国戏剧研究中心,上海,200040)

罗朗·巴特(Roland Barthes, 又译罗兰·巴尔特等,1915—1980)是20世纪中期最有影响的法国文学家、思想家、文艺理论家之一。作为“新批评派”的领袖,他在法国符号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乃至解构主义、叙事学等各方面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而生动活泼的文笔又使其理论如虎添翼,影响及至整个世界。在中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巴特著作被译成中文出版,进入新世纪后更是掀起了一股小高潮。与此同时,国人的研究成果也逐年增长。令人遗憾的是,这位被认为是“继萨特之后法国学界的‘现代大师’”[1]在戏剧理论方面的建树国人却是知之甚少。

巴特的戏剧观点主要集中在由后人编纂出版的《论戏剧》一书中,这些文字散见于其时的法国报纸杂志,不少发表在其担任编辑的《大众戏剧》之上。从这些文章中不难发现,形成于1950年代的巴特戏剧思想中贯穿着一条红线,那便是打着深刻的布莱希特“叙事戏剧”的时代烙印、有着一个多世纪历史的“大众戏剧”精神。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叙事戏剧”与以让·维拉尔代表的“大众戏剧”实践相结合,才形成了这一对当代法国戏剧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巴特戏剧观。因此,本文将围绕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巴特戏剧理论予以展开,分别论述布莱希特的深刻影响、巴特“大众戏剧”理论的三大组成元素,最后则以维拉尔戏剧的实践表明巴特对这一戏剧事业的坚定信心。

一、深刻的时代烙印

少年时代的罗朗·巴特就喜欢看戏,尤其爱看“四人联盟”上演的探索性和思想性兼具的戏剧演出,其中又数庇托耶夫和杜兰的作品更受其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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