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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退耕还林工程概述

2021-01-11张建峰

山西林业 2021年4期
关键词:盐湖区荒山耕地

张建峰

(运城市盐湖区林业发展中心,山西 运城 044000)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重要政策之一。该工程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强农惠农的重要途径。运城市盐湖区于2002 年启动退耕还林工程,深入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退耕还林工作扎实推进、有序运行、稳步发展,如期完成了各年度工程建设计划任务,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 基本情况

1.1 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情况

2002 年-2013 年全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9 973.30hm2,其中退耕地造林3 333.30hm2、配套荒山造林6 240hm2、封山育林400hm2。工程建设涉及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48 个行政村8 969 户农户,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实施面积按年度划分:2002 年4 933.30hm2,其中退耕地造林2 000hm2、荒山造林2 933.30hm2;2003年3 106.60hm2,其中退耕地造林1 333.30hm2、荒山造林1 773.3hm2;2004 年荒山造林666.70hm2;2009年封山育林200hm2;2010 年荒山造林133.30hm2;2011 年荒山造林66.70hm2,封山育林200hm2;2013年荒山造林666.70hm2。

1.2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建设项目

2008 年-2015 年,完成营造薪炭林66.70hm2,投资25 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投资20 万元、投工投劳5万元;完成生态移民171 人,投资256.50 万元,其中专项资金85.50 万元、地方配套136.80 万元、投工投劳34.20 万元;干果经济林1 833.40hm2,完成投资1 200 万元,其中专项资金700 万元、投工投劳500 万元;补植补造3 279.90hm2,完成投资442.40 万元,其中专项资金276.50 万元、投工投劳165.90 万元。

薪炭林建设安排在三路里、解州、东郭3 个乡镇;生态移民项目建设安排在解州、席张2 个乡镇,其中解州镇86 人、席张乡85 人;干果经济林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安排在三路里、上郭、上王、席张4 个乡镇,栽培品种为“新星”“中林”“辽核4 号”等核桃名优品种以及花椒、双季槐和皂荚树种,均选用I 级苗木。根据地形,采用适宜的整地方式、造林密度,精细栽培,加强抚育,推广丰产栽培综合管理技术,造林规格标准均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补植补造任务涉及上郭、上王、三路里、席张、解州、东郭、南城7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补植补造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选择槐树、刺槐、君迁子等优质苗木,与原设计树种一致,林种保持不变,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1.3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情况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于2016 年-2020 年实施,全区累计完成造林面积40.30hm2,其中退耕地造林34.50hm2、荒山造林5.80hm2,涉及3 个乡(镇)6 个行政村,退耕农户179 户、674 人。

实施面积按年度划分:2017 年退耕地造林完成24.80hm2,其中退耕地造林19hm2、荒山造林5.80hm2,涉及三路里、上郭2 个乡(镇)5 个行政村,退耕农户111 户、427 人;2018 年完成15.50hm2,涉及三路里乡2 个村退耕农户68 户、247 人。

2 建设成效

2.1 生态效益显著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区累计造林11 513.70hm2,按60%成林率计算,可增加林地面积6 908hm2,增加森林覆盖率5.70%,可以有效改善乡村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林业增蓄积、增覆盖的目标。

2.2 增加农户收入

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规定,为8 969 户退耕户兑付种苗补助款653 万元,粮食补助现金4 358.07 万元,医教补助及管护资金799.90 万元,农户得到了实惠,造林护林积极性显著提高。

2.3 扩宽就业门路

退耕农户得到实惠,解决了8 000 户、1.40 万个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延长土地承包经营年限,落实“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林业政策,为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3 工程措施

3.1 对应国家工程,大力推进干果经济林基地建设

盐湖区政府对应国家工程项目,整合造林投资,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干果经济林项目列为北部峨嵋岭高标准生态经济林带建设,以双季槐、核桃、花椒为重点,开展基地化建设、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新发展双季槐666.70hm2、优质核桃1 200hm2、皂荚650hm2,是全区乡村振兴工程的一大特色。

3.2 严格苗木签证,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活动

严把工程苗木质量检验检疫工作,严格执行造林苗木“两证一签”制度。工程区地处干旱塬区,水资源奇缺,成为工程造林的瓶颈。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修建工程运苗道路和蓄水池,增加造林工程硬件设施。同时对退耕农户进行造林技术系统培训,推广应用旱塬台田区集水保墒技术、杂草和增效板覆盖综合技术、保水剂和生根剂应用等抗旱造林措施,在上王、三路里2 乡稷麓山沟壑区推广高效双季槐、连翘生产管理技术;组织退耕农户进行现场观摩和林业技术服务,特聘林业专家现场授课、现场操作,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受益农户5 000 余户。

3.3 落实林权政策,调动群众造林护林积极性

遵循“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不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退耕地承包经营管理办法,区政府为退耕农户发放林权证面积3 333hm2,发证率达到100%。林权证的颁发使林地、林木经营权得到明晰,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确立了退耕农户地位,退耕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延长到70 年。而且,规定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可依法续包、依法继承和转让,同时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动退耕农户造林护林的积极性,退耕还林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3.4 完善公示制度,严格进行年度检查验收

为保障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确保退耕农户切身利益,增加工程建设透明度,坚持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退耕还林公示制度和年度检查验收制度。按照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坚持每年对10 个项目乡镇的48 个项目村逐村逐户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填写验收表格,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备案。实施退耕地造林的48 个项目村,以村为单位建立退耕还林公示栏,按年度检查验收结果,将各退耕户造林面积、树种、粮食、资金补助等资料全部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群众无异议,认为公示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的,方可兑付。历年粮食、资金补助,均按政策规定兑付到户,退耕政策落实,项目农户满意。对于年度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地块,暂不兑付资金补助,限期补植补栽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兑付资金补助。

3.5 创新监督形式,推进“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健全完善退耕还林信息公开制度,创新监督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组织工作人员,对退耕还林法规政策、工作职责、退耕还林年度检查验收分户登记表格、退耕还林年度资金兑付分户发放文件、资金兑付工作流程等长期公开;对年度公开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审核,将整理审核后的信息资料全部输入盐湖区阳光农廉网。同时,组织工作组分片包干,深入退耕还林项目村,开展农廉网操作技能培训,现场操作示范,传授操作程序,让每个退耕农户至少有1 人能够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在网上查阅退耕还林信息资料。入网数据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使群众对退耕还林监督范围和领域得到延伸和扩展,监督工作做到了及时、全面、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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