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性:公共艺术的本质思考
2021-01-11徐杰
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 2021年6期
徐杰
摘 要:对公共艺术本质的追问是确定其作为独立学科与其他艺术门类差异性的基点。“公共性”和“艺术性”是公共艺术的外在表征,“空间性”才是公共艺术的本质。从艺术史的发展中,我们可以发现,“空间”是作为“附带觉知”存在于艺术之中的,又是作为“焦点觉知”构成着公共艺术。公共艺术的“公共性”“生产”着“空间”;其“艺术性”也“生成”着“空间”。作为公共艺术本质的“空间”是后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空间”。公共艺术作品不仅仅是被置于一个公共空间,还对作品所处的空间有着建构性:意义的增殖、话语的生产和审美的重塑。公共艺术改变着意义的空间关系和布局,协调着深层的空间正义与审美正义。
关键词:公共艺术;本质;空间性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444X(2021)06-0018-06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ysb.2021.06.003
基金項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语境诗学的理论流变与当代价值研究”(项目编号:19FZWB028)。
从2007年汕头大学举办的首届“公共艺术节”到2013年上海大学举办的首届“国际公共艺术奖”;从2009年《公共艺术》杂志的创刊到2013年中国公共艺术网的注册;从2012年教育部学科目录增设公共艺术专业到国家城市化进程对公共艺术与日俱增的需求量,我们都可以看到公共艺术创作在中国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公共艺术的现实意义在当今社会也与日俱增,公共艺术利用其艺术效果“介入”空间,改变人们的观念,比如环境保护、艺术治疗、表征现实和纪念灾难等。2020年疫情期间柏林的乔安娜·沃尔莎与奥乌·杜穆索鲁发起的“阳台公共艺术”以抚慰受伤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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