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本事实4”为源头的平行关系教学
2021-01-08郑新春张梅
中国数学教育(高中版) 2021年11期
郑新春 张梅



摘 要:以基本事实4为源头,以展示基本事实4的一个简易图形助力平行关系的单元教学,营造了源水不断、清澈见底的教学意境,促进了学生对知识的结构性理解.
关键词:基本事实4;源头;平行关系
在平行关系的学习过程中,人们一般认可从线线平行到线面平行再到面面平行的逻辑关系. 但是对基本事实4(直线平行的传递性)之于平行关系的奠基地位却少有提及. 笔者在设计平行关系单元教学的活动中,经过一番研究,有了一些心得,故不揣浅陋,成就此文,以期得到同行的指正.
一、基本事实4堪为源头
众所周知,基本事实4是直线平行的传递性定理,而非公理,是在欧几里得《几何原本》的第11卷作为命题9给出的,陈述为“两条直线平行于和它们不共面的同一直线时,这两条直线平行”. 关于它的证明,有学者做了详实的研究,但这些证明大多繁难(详见参考文献). 有的教师借助“线面平行的判定或性质”推得“直线平行的传递性”,即使不犯循环论证的错误,也有悖于教材先研究线线关系再研究线面关系的呈现顺序. 因此,教材的编写,秉持能力训练要循序渐进的理念,规避难点,把直线平行的传递性定理长期当作基本事实(公理)来处理,这样做符合高一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实际,深受师生欢迎.
笔者在人教A版《普通高中教科书·数学》(以下统称“教材”)必修第二册“直线、平面平行关系”的备课中,突然萌生一种想法,按照教材顺序,运用基本事实4之前的知识,是否存在学生可接受的基本事实4的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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