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在法医临床学伤病关系鉴定中的价值—附1例案例
2021-01-06周建鹏谢春香韩春如刘敏李明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21年38期
关键词:医院
周建鹏,谢春香,韩春如,刘敏,李明★
(1.青海省黄南州公安局,青海 黄南;2.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公安局,青海 同仁;3.青海省黄南州公安局泽库县公安局,青海 泽库;4.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四川 成都)
0 引言
医院病历是指患者在医院中接受问诊、查体、诊断、治疗、检查、护理等医疗过程的所有医疗文书资料,包括医务人员对病情发生、发展、转归的分析、医疗资源使用和费用支付情况的原始记录,它是第一手资料。病历资料是重要的医学文献,它全面反映了医务人员对疾病诊断和治疗的过程。此外,它还是医疗、教学、科研等诸多领域的基础资料和原始档案材料,同时也是医疗质量评估、医疗监督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法律依据[1]。在法医学鉴定中,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会对鉴定工作产生显著的影响。在法医鉴定中病历资料作为鉴定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鉴定的最主要、最直接的依据[2]。尤其是在伤病关系鉴定中,病历资料更是重要的关键性证据资料。但如何甄别审查病历资料而准确应用到法医鉴定中来,是当下法医鉴定工作中一个瓶颈性难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以下案例的分析,期望对今后法医学鉴定中审查应用病历资料有所启示和借鉴。
1 案例
1.1 简要案情
患者,男,56岁,某年10月3日“车祸4+小时”入住某大学附属医院治疗,诊断为横结肠动脉破裂、结肠损伤、小肠损伤、左胫腓骨干粉碎性骨折;10月19日转入另一医院进行治疗,12月15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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