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研究
2021-01-06罗红熊佳卉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罗红, 熊佳卉
(三峡大学 体育学院, 湖北 宜昌 443002)
乡村振兴是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乡村振兴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总要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体育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构建完善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其他农村体育活动提供物质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保证,才能更好促进农村体育的协调持续发展。当前,体育事业在农村的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业农村现代化也包括实现农村体育现代化,它与农村美、农民富、农业强的实施目标紧密相连。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当前我国城乡体育发展不均衡不深入的问题尤为突出,乡村振兴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关系到我国能否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1]。目前我国正处于乡村振兴战略初期,需要科学把握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协同治理对乡村振兴的意义,深挖体育公共服务在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合理的方案策略,为推动乡村振兴贡献体育力量。
一、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
当前,我国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尚无明确界定。通过文献查阅发现我国对于体育公共服务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内涵、目标任务、外在形式等相关理论方面,只有少数学者专家从基础层面入手,定义了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并逐步演变到研究它的呈现态势及发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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