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药品不良反应
2021-01-05常文华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21年50期
常文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医院,新疆 北屯)
0 引言
我国的药品ADR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取得了很大成绩,药品ADR监测报告系统已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ADR进行了规范定义,强调报告药品ADR是医务人员应尽的法律义务。监测药品ADR,有利于促进临床安全用药,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存在的问题:由于对ADR知识的认识欠缺,我师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瞒报、不报或少报药品ADR的现象,患者也只是对安全合理用药高度看重,却对什么是药品ADR等相关知识知之甚少,从而导致医患双方往往就药品ADR而引发纠纷;医患双方对ADR的认识普遍欠缺,药品ADR的监测工作远远滞后于同行业。
解决的办法:观念决定行为,加强ADR相关知识的普及,阐述药品ADR的危害及监测工作的意义,是开展药品ADR监测工作的前提和首要工作,也是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的手段之一,同时还可减少医患纠纷。
1 何为药品不良反应(ADR)及其危害性
1.1 药品ADR概念
药物具有两重性,一是有益的防治作用,二是有害的不良反应。我国相关法规中对ADR的概念: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1]。其认定必须兼备以下三个条件:①药品必须合格;②药品的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③出现了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以外的有害反应,具有非预期性和有害性。
1.2 药品ADR的危害性
举世闻名的沙利度胺事件在全世界造成了巨大伤害,被称为20世纪最大的药物灾难,体现了药品ADR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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