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2021-01-05董慧栓
天津化工 2021年2期
董慧栓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300450)
危险化学品具有燃烧性、爆炸性、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其安全生产和使用对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十八大召开以来,政府各级部门不断加大对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使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显著提升[1~3],但诸如“张家口11·28”、“江苏响水3·21”、“义马7·19”等重特大事故仍偶有发生。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何充分发掘和利用各项资源,将主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的理念灌输到企业各级职工,切实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值得我们深刻思考。本文从借力政府监管、行业引导和加强企业自身建设三个角度出发,对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论述。
1 传递政府安全监管压力
政府主要通过法律约束、技术帮扶和日常监管三种方式对危化品企业进行安全管理。法律约束和技术帮扶可以归结为技术支撑,尽管我国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尚需细化或具体化,但若各危化品企业完全吸收现有的法律法规条款,辅助行业技术规范和政府技术帮扶,则能够制定出符合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及实施细则,是直接助力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方式。而政府监管对危化品企业而言则是一种促进企业被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方式,是当前政府最有效的安全监管方式,也是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的重要“武器”。众所周知,企业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安全这一“隐形”的利益往往被管理者甩到产品利润之后,部分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的口号响亮,形式夸张,但克扣、挪用安全生产投入,简化安全整改措施,使安全管理工作浮于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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