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治安自治理论的内涵与实践路径
2021-01-04卢国显
人民论坛 2021年36期
卢国显
【关键词】共同体治安自治 社会治理 社区总体营造 【中图分类号】D035.3 【文献标识码】A
城乡人口流动带来的结构性变化是当今众多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也是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宏观背景。城市新社区的社会融入问题、乡村人口流失造成的乡村社区的衰败现象,给新时期社会治理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适时提出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模式,成为解决中国城乡基层治理问题的重要途径。在“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模式中,自治是治理的落脚点,法治和德治是自治的实现途径,“三治融合”理论是共同体治安自治模式的主要理论依据。
警务有狭义和广义两层含义。狭义的警务主要指公安机关的工作;广义的警务是指维护社区治安的工作,既包括公安工作,也包括社区其他组织的治安参与工作。从中西方社区治理理论和实践分析,社区警务就是组织、动员社区各类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共同体治安工作的总称。从这个角度进行理解,社区警务就是共同体治安工作。共同体治安工作包括两部分:以在地公安机关为主体的共同体警务,和以在地党政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等非警务组织为主体的共同体治安自治。
共同体治安自治是指在在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党政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遵循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原则,共建、共治共同体治安,共享治理成效,自我维护单位、居民区、公共区域安全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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