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问题及对策
2021-01-03曾明伟
人物画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曾明伟
摘 要: 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能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发挥国企负责人市场化的领头作用。本文主要分析如何落实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从而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高能低”。
关键词: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
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中,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旨在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发挥国企负责人市场化的领头作用。国资委制度以及双百企业相关制度解读对于如何实现契约化、如何进行任期考核、如何進行考核结果刚性兑现方式等都有非常明确的指导性,企业在方案设计时对聘任协议签订、经营业绩考核等也有较为普遍的认知。企业在推动制度落地时仍然遇到一些难题。
一、任期设置
任期期限的设置是方案设计中面临的第一个难点。2-3年的任期相对比较普遍,但具体到每家集团公司乃至下属企业的时候,任期的设置通常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与董事会及领导班子任期,二是业务发展需要,三是现有干部管理体系。
通常情况下,经理层任期尽量与董事会及领导班子任期保持一致,确保一定阶段内的目标一致。具体地,任期一致指任期时长和任期结束时间一致。同时,任期设置需要结合企业业务发展阶段和企业发展速度,企业发展速度越快或者发展周期越短,越宜设置较短的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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