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2020年新版《地面气象自动观测规范》
2021-01-02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1年9期
(江西省气象信息中心 江西·南昌 330096)
0 引言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是从事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业务规则和技术规定,观测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近几年来,随着地面气象观测业务向自动化方向不断推进,许多新方法、新技术在地面气象观测业务中得到广泛应用,2003年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内容完整性、业务指导性、技术适应性等方面已不能满足自动化的发展要求,相继出台的一系列仪器观测规范、业务技术规定和国家气象行业标准虽对《规范》进行了有益的完善和补充,但仍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中国气象局按照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要求,坚持“兼顾历史、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的编写原则,2020年3月完成了《地面气象自动观测规范(第一版)》(以下简称《自动观测规范》)的编写。
《自动观测规范》主要涵盖了地面气象自动观测的业务工作、观测场、观测仪器以及观测资料的质量控制、数据统计和记录处理方法等方面内容。本文结合当前业务工作需求,针对《自动观测规范》修订和新增的内容,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何深入学习和掌握新规范中的业务规则和技术规定。
1 修订《规范》中自动气象站的相关内容
1.1 总则
《自动观测规范》仍然延续了《规范》的主要结构,一定程度上保持了连续性,对总则里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1)《规范》规定各台站均须观测的雪深,更改为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自定观测项目。
(2)新增元数据的定义、主要内容。
(3)明确要求测量观测场的经纬度精确到秒,标注精确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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