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系统思维逻辑
2021-01-02邵志毅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邵志毅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历史思维、精准思维等是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强调的八大思维,也是指导中国共产党进行实践的重要理论武器。其中,系统思维是习近平科学思维中的重要组成[1],在当前人类面对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自然事件时尤其具有特殊的现实指导意义。1942年,毛泽东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如果你能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说明一个两个实际问题,那就要受到称赞,就算有了几分成绩。被你说明的东西越多,越普遍,越深刻,你的成绩就越大。”[2]然而,要应用,首先就要精通;要精通,就必须厘清逻辑。在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背景下,面对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自然事件的影响,厘清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系统思维逻辑,有助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作用的充分发挥,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系统的嵌套与扩张是系统状态发生变化的内在原因
大自然是一个整体系统,其中包括人。但系统具有嵌套性,整体系统中还包含有各种相对独立的系统,并且相互作用与反作用。系统的嵌套性是系统层次性在一定程度上的表现。不考虑人类社会因素的大自然是一个天然自然系统。人是大自然的产物,但是人具有特殊的社会性质,不再是天然自然系统的组成元素,而是构成人类社会系统最基本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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