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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放任到规制:西方平台媒体的扩张与边界

2021-01-02王沛楠

青年记者 2021年3期
关键词:脸书规制用户

● 王沛楠

伴随着脸书、谷歌、推特和亚马逊等平台的兴起,西方互联网世界经历了从媒体平台到平台型媒体的转向。[1]平台媒体最初被视作社交媒体进入新闻业的尝试,但伴随着平台媒体的扩张,当前几大西方主流平台媒体已经涵盖了搜索、购物、社交、交通、新闻和公共服务等诸多领域。作为用户进入互联网空间的入口,平台媒体对于当前的全球互联网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学者将这一趋势定义为“平台化”,以描述数字平台作为互联网基础设施渗透进入不同经济和生活领域的现象。[2]

伴随着平台化在互联网领域的日趋深入,其弊端也开始逐步显现。脸书“剑桥分析”丑闻引发了用户前所未有的隐私忧虑;谷歌搜索引擎的算法偏见和搜索结果操纵排名则饱受学者诟病。[3]对于平台进行全面规制的呼声在西方社会日益增强,但平台化的日益深入以及平台对现实世界影响的增加则为有效规制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规模化与“大到不能倒”的平台媒体

回溯西方互联网平台化的进程,“规模化”是平台扩张的核心逻辑。早在2010 年前后,脸书就已经开始了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扩张。但与传统企业海外市场扩张不同的是,脸书并没有投入大量资源在每个国家建立分公司或者分部,而是选择以志愿者招募的方式进行众包,将网站翻译成不同语言,并在硅谷总部“云端”控制脸书在不同国家的平台。这一模式被后来者广泛借鉴, 油管、爱彼迎和优步都在规模化的过程中有意识地控制线下层面的基础设施,或者将维护线下基础设施的成本转移给本地承包商,以实现最低成本获取最大收益。[4]

通过这样的方式,平台媒体实现了飞速增长,其市值也在不断抬升。2020 年内谷歌、亚马逊和脸书的股价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这种由规模经济催生的平台化过程也显著改变了互联网的环境,上述平台媒体巨头几乎垄断了所有互联网服务及其催生的线下服务,成为用户进入互联网无法回避的流量入口和把关人。用户则被纳入少数平台媒体所垄断的网络空间中,在缺乏充分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参与互联网经济活动。同时,平台媒体巨头还在以“收购并毁灭”(buy and kill)的方式应对潜在的竞争者,以稳固其垄断地位。[5]

在平台化日趋深入的背景下,少数平台媒体已经逐渐成为互联网本身的代名词。脸书和谷歌已经处于“大到不能倒”的状态,因为它们所涉及的领域之广泛,对于用户在网络空间身份绑定之紧密,使其自身已经演变成为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在现实社会中,公共基础设施大多是公营或者由政府主导经营的,目的在于满足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公共需求。但全球数字空间的基础设施却掌握在了扎克伯格和贝索斯等人和他们的科技企业中,平台媒体具有已经俨然成为具有超国家力量的数字空间,这为当前的数字治理留下巨大的隐患。

有权无责:平台媒体的规制困境

喻国明教授认为,平台媒体通过打造一个良性的开放式平台去重新构建传播生态,其特征是去中心化和开放连接。但西方平台媒体发展和扩张的现实说明,平台媒体的本质并非开放连接,而是将用户、数据和连接纳入自己的生态中,从而打造一个封闭且具有排他性的应用场景。为何平台媒体能够在扩张的过程中畅通无阻?这与互联网产业发展之初一系列相关规制的漏洞有直接的关系。在克林顿政府推出“国家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之后,美国的互联网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国家层面将互联网视作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并且给予了互联网企业发展的诸多政策便利。1996 年《电信法》中倡导的“解除管制”就是其中的代表。紧随其后就是震动全球传媒业的美国在线(AOL)与时代华纳并购案。互联网企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脸书、谷歌和苹果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大量的并购拓展了自己的业务领域。但当平台媒体变得“大到不能倒”时,美国政府才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对它们的控制力。在经济领域,虽然美国联邦政府和参众两院都在针对脸书和谷歌的平台媒体展开反垄断调查,但进展并不顺利。由于脸书和Instagram、WhatsApp 等旗下平台已经形成深度整合,共享用户数据和广告投放,用户通过一个脸书账号绑定在脸书旗下的所有应用和服务中,这使得拆分或重组这样的传统的反垄断措施已经几乎不可能被运用于脸书这样的平台媒体身上。有评论认为,解除管制的逻辑给予了平台媒体过大的权力和免于规制的可能。如果让平台媒体继续以不受控制的势头进入医疗、交通和加密货币等领域,与现实世界的绑定变得更加紧密,它们将不可能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得到有效的规制。[6]

在内容规制层面,1996 年《电信法》同样为平台媒体留下了“后门”。其中广为诟病的就是《电信法》第五章《通信规范法案》的230 条。这一条款规定互联网服务和用户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内容享有法律豁免权,它意味着脸书和推特等以信息为核心服务的平台媒体不需要对其用户发布的内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无需因为删除内容或者封禁账号而被起诉。这原本是为了保护平台媒体在扩张过程中不会因为内容审核成本过高而限制其扩张速度,但在平台媒体日益走向对互联网的垄断的背景下,《通信规范法案》230 条则成为平台的“免死金牌”。特朗普就在2020 年发推特抨击《通讯规范法案》230 条助长了脸书和推特等平台对于右翼保守派力量的歧视,而在2021 年初“占领国会山”暴力冲突发生之后,推特直接根据《通信规范法案》230 条的豁免权封禁了特朗普的账号,进而引发了平台是否有权控制言论自由和对某些群体“噤声”的激烈争论。《大西洋月刊》评论员斯蒂夫·瓦尔德曼认为“《1996 年电信法》正在毁掉互联网”,因为正是“230 条”这样的法规使得平台媒体处于“有权无责”优势地位。[7]当脸书和推特已经成为全球公共议题的讨论平台和发布渠道时,是否还能够给予它们如此大的豁免权应当是一个需要被严肃讨论的问题。

厘定边界:平台媒体的规制逻辑

从互联网经济的背景来看,克林顿时代推动的互联网经济勃兴暗合了新自由主义在全球扩张的进程。但伴随着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作用力衰减,对于是否应当规制平台媒体以及如何规制的讨论甚嚣尘上,政府在数字经济中需要扮演更重要规制角色的呼声也日益强烈。[8]2021年初,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及美国48 州分别对脸书提出反垄断诉讼,要求重新审查脸书对照片墙和WhatsApp的收购;作为当选总统的拜登已经明确表示希望推动国会废除《通信规范法案》230 条,加大对平台媒体的约束。

这一系列变化表明,学术界和政界对于平台媒体在互联网中的作用的认识正在发生变化。在新自由主义神话笼罩下对于平台媒体宽松的规制政策造就了当前互联网的神话,但规制失控造成的潜在风险已经影响到了整个互联网乃至现实社会的秩序,对于平台媒体的规制升级将不可避免。正如哈佛大学竞争法领域教授阿里尔·扎拉奇所言,“(对于平台媒体)慎重而妥善的行政干预确有其必要性……新型政策工具的任务包括阻止平台媒体的权力滥用”。[9]

但面对日新月异的平台经济形态,当前的规制武器已经远远不足以解决平台媒体制造的掠夺性定价、强制性“二选一”和算法共谋与歧视等新问题。[10]因此,对平台媒体进行规制的意义并不单纯在于限制平台媒体,而是要厘清平台媒体在互联网和现实世界中的能动边界,确定其权力、责任与职能并保证平台媒体的发展与当前的社会结构相适应。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此次西方国家面向平台媒体的大规模规制浪潮,代表了国家权力与数字新贵们在现实与赛博空间中重新厘定权责边界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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