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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火”到“火柴”

2020-12-30刘小方

百科知识 2020年24期
关键词:圣火火柴旅行

刘小方

尽管彼此相距遥远、沟通有限,但关于世界构成的基本要素,古代不同文化圈层的人们有着大致相同的认知。如古希腊人认为世界由“水、气、火、土”四大元素构成,古印度人认为世界是由“地、风、水、火”构成,古代中国人则认为是“金、木、水、火、土”构建了整个世界。在这些基本元素中,“火”无疑最为特殊,它并不是自然长久地、持续地存在,它需要人们的呵护,需要人们掌握一定技巧才能获得。

有意识地使用火,是人类进化过程中最重要的创新,也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关键标志。有了火的温暖,人们得以熬过寒冷岁月,迈向更广阔的天地;有了火的照明,人们得以避开猛兽袭扰,夜以继日地劳作;有了火的炙烤和蒸煮,人们得以食用熟食增强体质;有了火的高温,人们得以制陶冶炼加速文明进步的步伐。

对于今天的人们而言,点火可能只需要按动按钮、旋转开关,或者手指间的一个开合动作就能实现。但对于古人来说,要拥有简单、轻盈、安全的取火器却并不容易。为了便捷地生火,人们先是千方百计保存自然界的火种,而后进行了阳燧、木燧、火镰、火柴、打火机等的一系列创新和努力。夜行和饮食对火的依赖,使各类取火器成为早期人类迁徙和旅行的必需品。这种迁徙和旅行也加速了地区间文明的交流,让全世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烟火之地。

火从何处来

在希腊神话中,火源自太阳,原本由众神之王—宙斯所掌控。在宙斯眼中,大地上的人类狡黠而卑贱,不配拥有美好生活的元素,尤其是火。而天神普罗米修斯却对人类充满了同情,他多次来到人间,教人们耕种、造屋,也把文字、医药和占卜术传授给他们,使人们拥有了知识。最后,为了将火带给人类,普罗米修斯特意折取“奥林匹亚”圣山上的茴香神树树枝,设法避开宙斯的监控,当太阳车从天上驶过时,他偷偷地将树枝伸到车的火焰处点燃,然后把火种带到了人间。

与希腊神话相似,中东地区诞生的拜火教也认为“火自天降”。公元前 6—前5世纪,波斯古国的圣贤琐罗亚斯德(也译为查斯图斯特拉)创立该教,在教义中,火为创世神阿胡拉·玛兹达创造。其教徒以火为圣物,对火进行膜拜,更带着火旅行。从时间上看,拜火教是基督教诞生之前整个中亚最为重要的古代宗教。关于这一宗教的火崇拜,古波斯历史学家菲尔杜西(934—1020年)在《列王纪选》中写道:“王子足之所至宣讲教义,全是遵照玛兹达的神谕,他的信仰终被各国知道,大家争相把拜火教信奉,燃起烈火,不再把偶像看重。”

将火视为圣物,必然会衍生出便捷的生火工具或方法。历史上,拜火教一路东传,跨越茫茫雪山和无际瀚海来到印度和中国。历史学家岑仲勉在《春秋战国时期关西的拜火教》中认为,拜火教可能早在春秋战国之前就已经从中亚传入我国,并在汉、唐长安留下了鲜明的宗教印记。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的记载中,“不得祠”就是拜火教的宗教场所。

根据《佛教哲学大辞典》记述,拜火教中的善恶二元论和末世论等世界观对佛教影响深远,甚至“阿胡拉·玛兹达于后世的印度,却摇身一变,成了(佛教)恶神阿修罗”。毫无疑问,伴随拜火教传入印度的极可能还有先进、便捷的取火工具及方法。在早期佛经的重要经典《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中,取火的“火燧”成为僧人们随身携带的十八件物品之一:“若佛子常应二时,头陀冬夏坐禅结夏安居。常用杨枝、澡豆、三衣、瓶、钵、坐具、锡杖、香炉、漉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镊子、绳床、经律、佛像、菩萨形象。而菩萨行头陀时及游方时,行来百里千里,此十八种物常随其身。”

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古人认为火并非从天而降的礼物,而是人们对木与木的摩擦观察和实践的结果。如《韩非子·五蠹》中说:“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悅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这种钻木取火的工具被称为“木燧”,虽然略显烦琐,但取材方便,所以直至20世纪初,中国仍有不少偏僻地区采用这种生火方式。

不过,古化石记录显示,地球上最古老的火的确是从天而降。2012年,考古学家从距今约4.2亿年前志留纪晚期的木炭化石中鉴定出了地球上最早的烧炭痕迹。因为在志留纪晚期,植物已经在陆地上蔓延滋生,所以人们据此推测,当时极有可能是闪电击中了大气中富含的氧气导致了这次大规模的野火,第一次为地球送来了“天火”。

“火寸”的中国旅行

虽然没有“火自天降”的神话和传说,但中国人却有着从太阳取火的思考和一系列创举。早在西周之前,中国先民就发现了凹面聚光生热的现象,并制作出一种叫“阳燧”的取火器。西汉淮南王刘安编写的《淮南子·天文训》中记载:“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对于阳燧的具体样貌和使用方法,唐代《艺文类聚》卷十八“火部”篇中说得很具体:“阳燧,金也。日高三四丈,持以向日,燥艾承之寸余,有顷,焦吹之则得火。”唐代之后,北宋沈括也在其著名的《梦溪笔谈》“辩证一”篇中进一步描述阳燧说:“阳燧面洼,向日照之,皆聚向内,离镜一二寸,光聚为一点,大如麻菽,着物即火发,此则腰鼓最细处也。”

因为阳燧表面光滑,实质上也可以用作镜子,所以也被称为“鉴燧”。五代时期马缟的《中华古今注》中就说:“燧铜镜,以铜为之,形如镜,照物则影倒,向日则火生,与艾承之,则火出矣。”关于阳燧的制作方法,《周礼·考工记》中记载“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意思是说用铜锡各具其半合金铸成的凹面镜,能在太阳光下形成焦点以取火。上述文献一方面说明,古代中国使用阳燧取火的普遍性,另一方面也说明阳燧制作在古代中国有着相对完整的标准和方法。

不过,无论是木燧还是阳燧,都会受阴天多雨和潮湿环境的影响。为此,中国古人还发明了更为简便的火镰。火镰是一种一直使用到清代晚期的中式“取火器”,一般由火刀、火石和火绒三部分组成。从外形上来看,火镰是一块与人手掌长短相当的光滑铁条,因为铁条略带弧度、形似镰刀而得名。与火镰撞击摩擦的是火石,火石是一种含磷硅成分的坚硬小石块,这种小石块可以是黑曜石、燧石、石英岩等,当火石与火镰撞击时就会迸发火星,这时再用燃点很低的火绒引火就可以生火了。火绒是一种易燃的野生草本植物,人们将其采摘晾干、揉捻,再涂上芒硝或硫磺,以便引火。

为了更好地引火,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人还改进了材料,这种材料在古代文献中被称作“法烛”或“发烛”。有观点认为,正是马可·波罗等西方旅行家的中国之行,将发烛带回欧洲,并间接促成了火柴的发明。关于发烛,高承所著、成书于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的《事物纪原·布帛杂事·法烛》中记载:“汉淮南王招致方术之士,延八公等撰《鸿宝万毕术》,法烛是其一也,余非民所急,故不行于世,然则法烛之起,自刘安始也。”换句话说,西汉时中国已经有了发烛。

发烛是什么呢?据《资治通鉴·陈纪七》的记载,陈宣帝太建九年(577年)十月,“齐后、妃贫苦,至以卖烛为业”。烛的繁体字是“燭”,《说文解字》解释为“庭燎,火燭也。从火蜀聲”。如果说烛是庭中照明的火把,那么发烛就是经过改良的引火材料。对于这种材料的制作方法,元末学者陶宗仪(1329—1412年)曾做过系统的研究和梳理。原来,这种类似今天火柴棍的“发烛”首先出现在浙江杭州,然后逐渐旅行到了全国各地。

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记载:“杭人削松木为小片,其薄如纸,镕硫黄,涂木片顶分许,名曰发烛,又曰焠儿。盖以发火及代灯烛用也。史载周建德六年,齐后、妃贫者,以发烛为业。岂即杭人之所制与?宋翰林学士陶公谷《清异录》云:‘夜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知者,批杉条,染硫黄,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按此,焠寸声相近,字之伪也。然‘引光奴之名为新。”

松木条本身的燃点就低,如果再浸染硫磺,与火一接触,肯定会迅速燃烧起来。由于当时人们把这种发烛制作得精细小巧,使其引出来的火焰如同谷穗大小,所以人们将这种发烛也称作“引光奴”或“火寸”。从尺度看,火寸的长短应该与近代火柴相差不大,这样的事实也自然引发不少人关于“中国是否就是近代火柴的故乡”的猜测。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家金良年先生在《也谈“火柴”与“汗衫”》的文章中认为中国的发烛与火柴差别很大,两者并不是一回事。他说:“火寸与今天的火柴不完全一样,它不能自行发火,仅便于引火。”

火柴的世界旅行

1846年,丹麦作家安徒生发表了著名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卖火柴的小女孩很快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形象。从取火器发展的角度看,这则童话故事中深深隐含着火柴旅行的信息。

我们知道,18世纪初欧洲开始出现类似于今天的火柴。经过20余年的技术革新,到了1830年,法国人沙利埃用白磷制作出手指长短的小火柴。到了1833年,瑞典的卑尔加城出现世界上第一家火柴厂,专门生产涂有硫磺、白磷、树胶和二氧化锰等混合易燃涂料的火柴。 由于技术原因,当时的火柴不需要专门摩擦的硝皮,在墙壁或坚硬的物体上或者衣服上都可以擦着,所以没有专门的火柴盒。最初火柴的成本比较高,所以当时人们都是按“根”来买卖火柴。火柴诞生之后,很快就从瑞典、法国等地旅行到欧洲各国,如俄罗斯文学家契诃夫就曾在1885年以《瑞典火柴》为题,创作了一篇著名的讽刺侦探小说。除了旅行欧洲,火柴也登上远航的轮船来到了东方的中国。

“道光间(1821—1850年),英夷所贡杂物……中有自来火者,长仅盈寸,一端五色洋药,擦之而火爆发。士大夫见之莫不惊奇,以为鬼物。今各大商埠均有市者,唯索值厅昂,非豪商显宦无力求之耳。”这段文字出自清同治年间(1862—1875年)上海人孙玉璋的《异闻琐录》,这也是欧洲火柴旅行到中国的最早记录。从记述内容来看,对这种西洋跨海而来的“自来火”,中国人既感到震撼惊奇,又乐意高價购买,还给它起了一个简单的名字—“洋火”。

稍晚之后,广东澄海人李勋也在自己《说抉》一书中记录了飘洋过海旅行到中国的洋火:“洋人削木如烛骨大,长寸许,捣硝碘为末涂其上,磨之爆然作响,而火自发,名自来火(先是磨之墙上、衣上俱能发火;近恐有火,仅以所装匣上磨之而已)。”显然,李勋的介绍比孙玉璋更详细,对火柴的发展历程也较为熟悉。

从时间上看,早在1855年,瑞典人J.E.伦德斯特伦就已经制造出盒装火柴,这种火柴的盒子两侧涂有赤磷药料,使用时只要将火柴头在磷层上轻轻擦划就能生火。1865年的天津海关报告显示,当年就已有瑞典火柴经天津海关进入京畿重地,这批进口火柴很可能是我们今天很熟悉的盒装火柴。天津文史专家张显明先生研究认为,中国火柴工业在19世纪后期发展迅速。光绪十二年(1886年),担任北洋通商大臣和直隶总督的李鸿章发现当时中国从日本进口的火柴已经压倒性超过了瑞典,一年进口火柴就耗费了1000万两白银。为了兴办民族工业,李鸿章委托当时的淮军钱粮所总办吴调卿积极筹备组建“天津自来火局”。

至20世纪初,上海、广州、重庆等城市都涌现出制造火柴的民族企业。从1905年丹凤火柴公司的广告来看,当时民族火柴企业生产的火柴已经完全具有了竞争力。

时至今日,诸多取火器已经退出了人们的生活;然而千百年来,正是生火、取火工具的出现和旅行,才确保了人类文明的健康发展和延续。面对逝去的岁月,不妨让我们对这些小小的器物致以深深敬意,感谢它们给我们带来的温暖和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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