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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现况及成因分析

2020-12-29韩新雅

大经贸 2020年7期
关键词:未成年人社会责任家庭教育

【摘 要】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低龄、恶劣化趋势,包括抢劫、偷窃、故意杀人在内的各类严重犯罪事件屡屡发生,引起媒体舆论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全社会更深入地思考,本文借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个人生理性原因和家庭社会性原因的分析,尽可能地寻找规避此类事件的方法,了解青春期青少年心理生理上的变化,更好地从社会层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生理心理 家庭教育 社会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公害,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结果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所占刑事犯罪的比例逐年上升。各类犯罪中,抢劫居于其首,已占到在押未成年犯罪总数的64%以上。

一、未成年人案件的现状和特点

1、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团伙化。

未成年人犯罪多以团伙模式为主,从众心态明显,加上社会闲散人员教唆及潜移默化影响,逐步形成有组织性地抢劫、盗窃等案件,团伙内组织成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已形成较为稳定的集团。

2、未成年人犯罪趋于极端化、暴力化。

在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等案件实施中,有的手段极其残忍,令大众不寒而栗,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表现出超出同龄人的成熟残忍、冷酷狠辣,暴力犯罪日益突出,趋于恶劣。

3、犯罪年龄低龄化。

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管行为危害程度如何,均不负刑事责任,不得适用刑法处罚,此规定自1979年颁布刑法以来沿用至今。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

二、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

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青春期为10-20岁,这几乎包含了人类整个青少年时期,受身体内激素影响,身体和心理都会处于剧烈变化,青少年的思维开始逐步独立,学习能力大大提高,情感需求也趋于丰富,此时的情绪易波动,自我意识逐步建立但并未完善。此时,生理心理上发育的不均衡,某一家庭成员的缺位,学校及社会各方面教育的缺失等等,都有可能如蝴蝶效应一般,产生不良的情绪,导致消极的行为。

1、青少年青春期生理性原因

(1)精力和体能过剩

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所需要的活动量增大,然而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青少年学习压力日益繁重,为节约交通安全和时间成本,更多的家长会安排孩子就近入学,或每天开车接送,如此情景使青少年没有更多的机会和时间,来通过运动锻炼消耗过剩的精力和体力,相应地更容易将其精力转移到对抗性网络游戏,甚至更为极端的其他不良嗜好上。

(2)冲动敏感、自控力尚未完善

据研究人类大脑中海马体和前额叶皮层,在青春期经历了最大程度的开发,这意味着,未成年人在青春期會对消极或积极的环境因素更为敏感。内分泌旺盛,使得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思维跳跃,情绪波动,也更容易冲动。但是由于大脑皮质尚未完全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对自己不了解的现象,会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但由于社会经验不足,认识能力尚未发展成熟,对许多社会现象和科学的准则还没有自己定型的见解和观点,容易受暗示而模仿,面对外界的诱惑、有心之人的怂恿和蛊惑,自然会受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导致冲动性和情景性犯罪,一时失控导致无法弥补的后果。

(3)性机能发育,相应教育缺失

青春期伴随着性机能的发育成熟,青少年从生理上会自然地产生强烈的性意识,有接触异性的需求。但即使是2020年的今天,由于我国较为保守和传统的历史,性教育仍是个陌生而敏感的话题,家庭对于性教育讳莫如深,而整个社会对于这个话题似乎也畏如蛇蝎。不仅缺乏正确及时的引导,甚至从非正规途径学到不科学的错误示范,导致青少年对于亲密关系的建立产生偏差。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成人感逐渐增强,对于内心的困惑和疑虑,也不愿轻易向人吐露,而此时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完全成熟。没有科学准确的理论和知识面对身体心理的变化,仅仅依靠道德和自我调节,是很难真正约束所有青少年过激行为的。

2、家庭及社会性原因

(1)家长忽视子女的自我独立渴望

随着成人感的逐步增强,未成年人迫切渴望独立自主,摆脱家长们的管束和监督,更迫切希望取得与成年人相同的地位,可是这仅仅是心理上的独立。在面对实际生活,考虑到现实层面问题时,未成年人往往又不得不依赖父母,这种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可能激发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冲突,此时的未成年人“自我”观念较强,对外界的包容度又较弱,若父母的教育方式一贯简单粗暴,没有能力正确科学地引导教育,是极易产生家庭矛盾的。

(2)家庭学校重成绩、轻规范

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各国的青少年已经呈现出未成年人犯罪高峰。学生间暴力,校外闲散人员集结,甚至这几年,伤害老师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在出现校园暴力的苗头时,家长和学校往往会先入为主地参考闹事者的学习成绩,无法做到完全根据规范公正公平地处理。对于所谓成绩好的“好学生”过度地包容姑息,很可能会忽视暴力事件的根本原因。这种重成绩、轻规范的方式有失偏颇,也很可能会助长暴力行为的发生。而不重视学生内心情感诉求,只求大事化了 平息问题的单一原则,也会让很多需要心理辅导的“天才少年”,无法及时得到真正有用的帮助,在静默中,一步步走向深渊。

(3)“快餐文化““网红文化”兴起、缺乏判断、盲目效法

九十年代末,古惑仔一类电影漫画盛行,引发了当时处于懵懂时期的少年少女们的效仿崇拜,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团,甚至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反侦察能力,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而近些年,伴随着互联网的繁荣蓬勃发展,人们活在行为情绪都被放大的世界里,“借网贷”、“当网红”,所谓的“一夜成名“一夜暴富”漫天充斥在网络世界,这些诱惑只需一秒钟,就可以很轻易地被青少年触及。如此暴利,如此易得,如此诱惑,让尚未形成价值观的孩子们纷纷效法成人,当“国民理想”从科学家变成了“当网红“,不惜哗众取宠、以丑为傲,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被随意践踏,如何让未成年人端正价值观,将是最大的思考。

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思考与改善

2020年8月8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进一步明确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的法律定位,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这一提案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当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刻不容缓,也反映了当下社会对于所谓“问题青少年”教育的关注。

个人认为,事后的补救远不如最初的防患于未然。未成年人犯罪看似问题出在青少年,可究其根本,往往跟需要学习和提升的,是成年人。作为老师和学校,所谓教育,不止教书还有育人,不仅仅要传播知识,还要专注于培养健康的人格。作为父母。如何调节家庭关系,如何与孩子沟通,如何为子女提供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如何在保护孩子的同时,教会他们自尊自爱、爱人爱己,这才是真正的源头。学习如何做好父母,是每个适龄适婚成年人的必修课,也是整个社会需要引起思考的事情。

【参考文献】

[1] 张宗海.西方主要国家的高校学生责任教育与启示[J].高教探索,20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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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南宏师,张浩.网络传播学[M]. 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8.3

[4] 苏一芳. 人肉搜索与网络集合行为[J].中国青年研究,2009.11

[5] 杨梅,何苗苗. 网络新闻传播中"把关人"的角色变迁[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7.03

作者简介:韩新雅(1989—),女,汉族,辽宁沈阳市人,公司职员,工商管理本科,单位: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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