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档
2020-12-21继卫
档案天地 2020年12期
继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是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的法律。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档案法》的修订,是档案界的大事,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档案法》自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后,曾做过两次修正。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此次《档案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法律保障。
修订后的《档案法》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从原来的六章二十七条扩展到八章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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