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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激励效果探析

2020-12-18高黎

理论观察 2020年9期
关键词:研究生

高黎

摘 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旨在调动学生学习与科研的积极性,本文通过背景解读及对S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调查访谈,阐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学生的实际激励效果,包括物质激励和内在荣誉感提升的正向激励效果,以及功利性心理及消极待学行为的负面激励效果,分析了影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正面激励作用的因素,包括名额分配、评审方式、评审标准等,探讨从六个方面构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激励作用发挥机制。

关键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激励效果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0)09 — 0153 — 03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有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明确提出要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等一系列资助制度,以保障学生顺利入学,鼓励学生积极学习。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精神,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于2012年颁布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奖”)的国奖,旨在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各高校根据文件精神纷纷制定本校具体管理办法及评审細则,以S大学为例,在2014年制定了学校国奖评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配套出台了评审细则并根据实际进行进行了修订。文件指出,“硬性”条件除了学习成绩优异、思想端正外,还需在核心学术刊物或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在学术科研上取得显著成绩。国奖本身作为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最高级别奖学金,具有强有力的激励作用,但囿于申请条件的限制,国家奖学金的金额虽高但名额较少、覆盖面较窄,造成国奖获奖人数有限,大部分学生可望而不可得。

查阅以往有关研究生奖学金激励作用或效果的文献,大多是以谈论现行奖助制度的成因、缺失、不足及对策建议为主,缺乏对奖学金激励作用如何发挥的分析和探讨。本文要围绕国奖对学生学习的实际效用进行调查,了解学生眼里对国奖的真实看法与作用,同时研究如何能使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引导学生学习、激励学生行为、资助学生学业等方面,发挥更强的激励作用,使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真正被学生转化为学习需要,激发起相应的学习动机,同时增强获奖学生在精神层面的荣誉感、期望满足感、自我实现等这些精神层面的激励。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现状

笔者采用抽样的模式,从S大学近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群体及普通研究生中抽样,通过分析调查问卷结果和交谈访谈记录,整理分析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现状。

(一)正面激励效果

1.增强了努力学习的良好动机。由于“国奖”奖额大、荣誉高、名额少,覆盖率低并对研究生未来的就业、深造、发展等影响巨大,极具诱惑力,特别是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取消公费而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后更是如此。若能获评一次“国奖”,不仅基本上能抵消读研期间的学费,而且还可带来各种外溢效应,因而,研究生申请“国奖”动机强烈,竞争日益激烈,调查受访的大部分同学都能以良好的动机作为继续努力的动力。

2.提升了自身荣誉感和自信心。相比于“国奖”高额的物质奖金,荣誉感更多是一种精神感受,源于他人称赞鼓励和自信心的提升等。被调查或者受访同学都有提到,获得研究生阶段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不仅可以得到导师的认可,满足家人的期许,而且也是自己今后评优评先、政治进步、就业深造的加分筹码,让自己面对未来选择时更自信有底气。

(二)负面激励效果

1.受功利主义影响导致参评动机不纯和学术不端。相对于不和奖金多少有直接关系的荣誉感,绝大部分同学都提到,对于他们更直接感受到的激励是高额奖金,同时也提到身边研究生受功利化影响,为了获得“国奖”,出现买版面发论文或买活动奖项买专利,在参评中产生了违背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的各种投机取巧,甚至出现铤而走险的恶劣行为,亵渎了学术人格,侵蚀了诚实守信,扭曲了评奖目的,制造了恶性竞争,影响学生群体关系的健康发展。

2.部分同学产生消极待学态度。对于家庭经济能力有限的学生,国奖虽然奖励金额很高,但评审条件和要求也很高,他们觉得自己没有条件和能力获得,所以学习的整体积极性没有明显的提升,对国奖的重视程度没那么强烈。还有一部分本身学习积极性就不是很高的学生,由于评审条件要求很高,所以对学习感觉力不从心,想过争取,但还是有觉得有点遥远。另外一部分学业成绩优秀,但是由于自己所在学科(领域)在每年国奖评审中获奖名额很少,自己学科(领域)内国奖竞争远远高于其他学科(领域),加之一部分参评学生存在上述功利主义,让部分困于各种条件限制的学生对国奖评审产生消极想法。

二、影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激励作用发挥的因素

虽然高校奖学金的设立目的就是通过“奖”去获得“励”的激励效果,但国奖的名额分配、评审条件设置、评审程序规定等,都会直接影响国奖作为学习激励手段的真实“效益”。

(一)名额分配缺乏公平性。在上级部门根据高校研究生培养规模分配给学校获奖名额,大多高校基本按照此模式再分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S大学为例,是以各基层培养单位符合评选条件人数在全校符合评选条件总人数的占比为依据,未结合研究生类型、培养质量、特色优势学科综合体现。这种分配方式表面看似公平,但事实上却造成评审结果的不公平。这样会出现,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的基层单位是“优中择优”,培养质量一般的则是“矮子里面挑高个、瘸子里面选将军”的不良现象,既对基层培养单位和学科之间没有起到良性竞争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会诱发优秀学生产生不公平感而心生抱怨,对于在培养质量较差的基层单位的次优学生产生惰性和依赖性,出现竞争的压力和动力不足。因此,由于高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层次差异较大,人才培养质量差异也不同,不同学科的科研成果质量迥异,坚持计划条件下的指标分配模式效率不高,且容易导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竞争不充分,影响了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二)评审标准不同,难以建立科学统一标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基本申请条件第四条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然而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如何界定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如何将模糊、抽象的标准科学地量化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专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细则,目前,由于不同学科之间、专业之间、文理科之间的培养质量存在较大差异,学校层面很难达到对不同门类、学科、专业等的研究生给出一套客观、科学、具体、公认的评审标准,如人文社科类与理工科类的研究生之间、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由于培养目标不同等,这些差异必然存在,而且难以横向比较。经查阅、统计S大学各基层单位制定的评审细则与获奖同学的申报材料时发现,评审细则多不周全,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科之间的具体评审标准不一致,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科研成果上难与学术型竞争而在“国奖”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评审内容单一,评审条件缺乏核心维度。根据有关国奖申请条件和标准,如何确定评审标准的核心指标、要素构成、各自所占权重设定,也是影响国奖评审以及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以S大学为例,研究生国奖评审指标主要有学业成绩、课题研究、论文论著、发明专利、学科竞赛等,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科之间的具体评审细则评审内容单一,重点不突出,主次不明晰,缺乏核心评审维度。有的评审包括社会实践、社会工作、道德风尚、文体比赛、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志愿服务等荣誉表彰等指标维度,但赋予的权重问题可能导致学术能力和科研成果不突出的研究生,并非凭借优异的学业成绩和显著的科研成果获取国奖,这就容易降低评审质量,从而影响国奖激励作用发挥。同样,有的评审多关注于核心文章发表等科研成果取得,降低了参评者对于积极为同学、集体服务,或参与校园活动和主动为社会服务等的关注,影响了其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三、构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激励作用发挥机制

(一)建立以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导向的评审标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作为我国研究生最高级别的国家级奖励,获奖者的科研成果应能代表我国研究生的最高水平。评选标准不一,大大降低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质量。建议对研究生国奖获得者进行科研成果质量抽样调查,召集各学科带头人、权威专家商定各学科(领域)研究生国奖评审核心指标、与权重等,根据实际制定各学科(领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标准。应突出科研创新指标的分量,以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导向,从整体上把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高端性、学术性、创新性和重要性,有效甄别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切实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公平公开公正进行严格评审。在制定名额分配方案、评选条件、评审指标、评定规则、评选程序等整个评审过程及所有环节都要始终贯彻并充分体现。如在名额分配环节,可以全部基层单位差额推荐获奖候选人,在学校层面进行统一评审,择优评选。或为了促进学科间的良性竞争与发展,当然,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进行分配名额等,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尽可能地体现“国奖”评审的公平。同時进一步保障研究生的申请权利和机会公平;确保研究生对制定评定条件和评定规则的参与权与话语权;保证研究生在细则制定和评审过程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贯彻研究生对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的申诉权。同时落实回避制度。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应根据研究生的学位层次、学科领域、培养规格的不同来确定国家奖学金的评定项目与权重。一是要区别对待学术型研和专业型究生,前者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后者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二是要对照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成果、思想品德、竞赛交流、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实习)等一级指标,形成详细、可量化、科学合理的若干二级指标,以便基层单位进行评选。三是量化评价、同行评价和推荐制度并举,避免国奖评定操作中科研占量化指标权重的绝对化,杜绝“唯成果论”,把量化评价和同行评价相结合,注重研究生的德育素质和综合能力,再与推荐制度并举,了解各课程教师和导师对于研究生学习态度、团队精神和科研水平的总体评价,从而选出能力全面、综合发展的创新型优秀人才。

(四)进一步丰富评审内容和环节。合理界定学业成绩、论文科研成果、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各自所占的权重就充分体现了“国奖”评审的激励与导向功能;改变专业学位研究生“唯成绩主义”和学术型“惟科研成果”的片面化评比标准,促使“国奖”评审成为对研究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真正提升其综合素质。应在二级指标中科学地将思想品德、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指标给予合理细化和量化计分,丰富评审内容,并增加有助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竞赛、演讲报告、公开答辩等环节,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立德树人,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

(五)提升荣誉感、发挥引领示范导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价值导向在于通过对获奖学生的精神激励,要更加重视对学生学习方法的引导及学习能力的培养。即学生不会因为奖金的多少而去衡量自己努力程度,也不会因为奖学金的得失而改变自己学习的态度。要积极开展对获奖研究生的宣传工作,要有长期的示范引领活动。通过证书颁发、颁奖典礼等,不断提高获奖学生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强化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身边的榜样”等系列评选活动,注重典型学生形象树立和榜样引领作用的发挥;通过学术报告会、学术沙龙等分享研究生的获奖经历,增强其学术影响力和信服力,既鼓励获奖研究生继续前进,也可带动未获奖同学一起进行科研创新,缩小差距,形成共同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

(六)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双向激励作用。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和日常行为及平时课业工作表现等,是研究生学习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导师培养研究生的重要方面,以上如无法在国奖评审中得到及时全面的反馈和体现,会影响研究生的积极性。建议其导师能够积极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并给予意见建议和全程监督,提高导师和研究生群体参加国奖评选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导师责任制,强化研究生和导师之间的共同体关系,将导师所培养研究生是否获得国奖应该纳入导师评价考核指标,这样,国奖会真正成为属于导师和研究生的共同荣誉,发挥国奖的双向激励作用。

(七)建立健全预防和监督机制。在国奖评审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评审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完善投诉举报、申诉制度,进一步通畅投诉举报和申诉渠道,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细则,争取预防不公正现象的发生。对于获奖研究生学术不端等的应从重从严处理,不仅从制度规定上端正研究生的科研态度,也进一步保障评审公正性进行。同时对获奖者未把奖学金用于学习和自我提升方面,甚至铺张浪费、挥霍滥用奖学金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为国奖育人作用发挥提供必要保障。

〔参 考 文 献〕

〔1〕马世洪.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价值导向、现实错位及改进对策探析〔J〕.当代教育科学,2017,(02):59-62.

〔2〕曹雷,邢蓉,张喜臣,才德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价值取向、评定原则及制度探究——H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实践〔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4,(08):27-31.

〔3〕郝英奇,李欣祺,巫翠芳.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动力机制分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3,(03):61-64.

〔4〕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EB/OL〕.〔2012-10-16〕.http://jkw.mof. 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210/t20121016

687851.ht-ml.

〔5〕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EB/OL〕. 〔2014-5-29〕.ht-tp://www.heao.com.cn/main/html/

yz/201405/content_11295.html.

〔6〕郭静虹,苏佩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问题及思考——以福州某高校为样本〔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4,(06).

〔责任编辑:侯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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