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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境下的“寻根”

2020-12-18汪茹婷

北方音乐 2020年20期
关键词:寻根

【摘  要】 20世纪20年代,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起始受到了西方人类学理论的指引,在富有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音乐形式背后,历经了数代学者的探索和积累。如今,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已近百年,反观人类学的三个方法论,即田野考察、文化相对主义、跨文化研究,便有了反思的意味和意义。在此过程中,打下扎实的基础、遵循平等的准则、树立正确的观念,在新的文化语境下填补文化缺失,进一步“寻根”。

【关键词 】少数民族音乐;田野考察;文化相对主义;跨文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20-0236-03

【本文著录格式】汪茹婷.新语境下的“寻根”——三个人类学方法论指导下的少数民族音乐研究[J].北方音乐,2020,10(20):236-238.

纵观学术界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历史发展阶段的梳理,大致可分为四个发展时期,即萌芽时期、创建时期、拓展时期和成熟时期,如今处在理论上的“成熟期”(1990至今)。历史的经验表明,借助人类学理论与方法可以有效弥补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在研究立场和研究方法上的诸多不足,从而透过音乐表象深挖音乐文化内涵,更进一步将研究论域延伸至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中的“身份认同”“文化变迁”“文化内涵与价值”等问题,由此反思音乐本体发展,明确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价值及其研究意义。

在音乐学者们逐渐地熟练和掌握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的同时,构成各少数民族音乐的社会、历史、经济、生态、文化等语境也在复杂地发生转变,这就给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带来了新的问题与挑战。例如,随着长期的历史发展,生活在不同社会背景、生态环境中的民族,他们的“田野”是什么?如今的“田野”还是曾经的“田野”吗?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相较于汉族传统音乐研究,当下应该遵循的研究准则是什么?在音乐教育(尤其是专业音乐教育)中如何给予少数民族音乐应有的关照?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未来的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应该秉持什么样的观念?如何理解少数民族音乐学习过程中的“亚文化”与“母语文化缺失”现象等。笔者认为,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萌芽于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的传入,要认识以上问题就要回到人类学中去,明确方法论内涵。在当下语境中,进一步反思人类学方法论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指导意义。

一、扎实的“田野”是研究基础

田野考察是人类学的重要研究方法,意在亲身投入田野,具体地针对某一人、事、行为、现象,深入研究,获得宝贵的一手资料。早在20世纪20年代,人类学家就已经认识到了田野的重要性,“田野工作是人类学最重要的经验,是人类学家收集资料和建立通则的主要依据。”随后,研究民族音乐理论的学者就开始使用人类学中田野的方法,在民族音乐学中称作“田野工作”(Fieldwork),也常被翻译为实地调查、野外调查等,并将其发展成为适合民族音乐学發展的重要研究途径和方法,随后,被最广泛和最大程度地使用在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之中。

20世纪20~30年代,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小组和国立中山大学“民俗学会”的学者们开展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民族学考察,开拓性地采用西方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少数民族音乐生活和音乐类型进行了调查和记录。20世纪50年代民族大调查,大量的民族音乐学学者开始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田野考察,实地采访、录音以及做了大量的案头工作,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也在这个时期起步。之后,大量的少数民族音乐的乐志、乐论、乐史等诸多研究成果开始涌现。

以20世纪20年代人类学方法论的引入为契机,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寻求到了新的发展道路。然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新时期社会发展的推动,“田野”也在悄然发生着转变,“田野”的能指与所指也在被研究者们进一步的解读。

其一,“田野”的前提是充分的案头工作,对于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来说,笔者认为还存在着学术史建设上的欠缺。古代音乐史中对于少数民族音乐整理与归纳还主要停留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和隋唐时期的音乐文化交流上,并未形成独立的研究论域。因此,尚且需要少数民族音乐通史,抑或是某一少数民族音乐史或某一少数民族文化圈、区域音乐文化的研究。只有不断丰富少数民族音乐的“辞、志、史、论”等研究成果,才能为“田野”提供充实的理论依据;

其二,我国55个少数民族,小到某一小型社区(某一少数民族聚居的一个或多个自然村)的“田野”,大到某一民族区划(某一少数民族音乐或分散在各个地区的某一少数民族音乐事象)的“田野”,“田野”范围越大,音乐资料的采集与整合的难度也就越大。尤其面对少数民族文化存在的种种局限,打破语言障碍、掌握一手资料、摸清当地风俗的“居住式田野”使得调查更加深入,获得的音乐资料才更加真实可信,更接近音乐背后的真实;

其三,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众媒体日益发展、世界范围内音乐文化交流等,音乐学各分支学科开始相互作用,城市音乐人类学、音乐传播学、音乐社会学都开始引导我们将目光投向身边的“田野”,进一步扩大了“田野”的域限,也进一步延伸了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范畴。

二、平等的“文化相对主义”是研究准则

文化相对主义正式提出是在1989年8月出版的《原始艺术》中,“研究原始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应该以这两条原则为指导:一条是在所有民族中以及现代文化形式中,人们的思维过程是基本相同的;一条是一切文化现象都是历史发展的结果。”这个理论在人类学界已经形成了一个学派,而对于这个理论的争论也历时长久。它的宗旨是要我们抛弃以“我”为中心的文化概念,要客观、平等地去看待“非我”的文化,认为文化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文化的存在都有它的道理。应用到民族音乐学中,虽然这套理论学界尚且存在争议,有些学者认为,文化相对主义本身也具有相对性,甚至对其是否能很好地应用于未来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存在疑虑。但这套理论是本着以“人”为主的人类学角度,本身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与意义,更是与民族音乐学研究者进行了新的学科理念的交流,也实际解决了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的某些研究局限的问题。

“文化相对论”作为人类学重要的理论之一,被运用于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为研究树立了明确的规则和标杆。这一理论有效地指导田野工作者在研究过程中摒弃“民族中心”,不以汉族音乐文化为中心,开展平等独立的音乐文化研究。例如,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专著《西藏热巴音乐文化研究》一书,在此书作者王华研究之前,身为藏族人的觉嘎和身为热巴艺人的欧米加参都已经进行了热巴艺术的相关研究,他们都身在“热巴文化圈”中,以“局内人”的视角进行研究。作者王华则是一名汉族人,他写这本专著完全是处于“局外”和“客位”的视角,如果用“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来看,面对“异文化”,王华身处“局外”“客位”,没有一味“我族文化中心主义”,因此,他的这一研究成果被他的导师田联韬称为“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地、深入地考察、研究藏族热巴音乐艺术的论述”。至此,我们暂且不去深究这本专著是否足够系统,是否足够深入,但不可置否的是,他对于“文化相对主义”这一理论的成功实践为热巴音乐研究提供了客观、有效的理论材料。

此外,在当今的专业音乐教育中,“文化相对主义”更是必须需要被考量的准则,换言之,“文化相对主义”应该是专业音乐教育的接受者首先要接受的理论之一。接受过专业音乐教育相较于没有接受过专业音乐教育的人而言,应该更多地接触过民族音乐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代表性音乐作品。在高等学校的音乐专业课程体系中,“民族音乐概论”“音乐名作鉴赏”“少数民族音乐”等课程都让音乐专业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与音乐作品。担任少数民族音乐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们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图书馆、多媒体等现代化资源,采用口头理论与图片资料、音像资料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带领学生理解这些音乐的存在方式和表现形式,了解他者音乐文化的同时挖掘隐藏在作品背后的深层文化内涵,进而形成文化相对主义的价值观念,培养多元音乐审美能力。

三、宏观的“整体性”“跨文化”是研究观念

整体性的观念也是来自于人类学,是指在广阔的人类学范畴下研究“人”的社会属性和文化属性,将其看作一个整体,形成对这个研究的一套完整的认识论结构。人类学把这一观念作为其研究观察人类行为和文化现象的手段,之后,这一观念被应用在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是指将某一族群(社区、区域、民族区划等)视为一个整体,研究这一整体的社会属性和文化属性,由此形成对于少数民族音乐事象的解读。面对历史悠久、民族众多、语言繁杂、形式多样的音乐事象,整体性观念的借鉴和渗透是体现在宏观层面上的统筹规划。

跨文化研究是人类学中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人类学的发展伴随着越来越多跨领域、跨学科学者们的成功实践,逐渐呈现出学科的包容性与开放性。一方面人类学工作者自我超越原有的兴趣,拓展自己的研究领域,开始向未知领域进一步探索;另一方面,人类学与其他的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相结合,以求取得研究上的新突破。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也借鉴了这一点,一方面,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向音乐学下属分支学科、人类学下属分支学科等研究领域发展,不断探索新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路径;另一方面,少数民族音乐更将研究触角伸向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将他者的精华取来发展自身已经成为公认的一种有效途径,这也预示着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未来的发展方向必然是综合性的研究取向,然而,关键在于能否将其优点发展到最大化并且适应自身的发展。例如,由“民族唱法”到“原生态民歌”。中国的民族唱法实际上还是借鉴西洋唱法来唱中国歌,已经面临“千人一声”的局面,那么,它应该如何继续发展?一些民族音乐学家联系以往的“田野”,引出了“原生态民歌”的概念,这个概念是借鉴自然科学中的“原生物”和“生态”。概念的提出紧扣音乐本体,顺应人类学研究主流——研究人类社会的“原生形态”,同时整体性关照“田野”中的音乐文化。一方面强调“在自然状态下生存”“原汁原味”的音乐本体特征的同时,另一方面也强调中国民歌的这一艺术现象、基本内涵与文化价值,通过这样一个概念引导歌唱家、声乐专业学者、歌唱爱好者以及音乐学研究者多维度地关注着活态传承于“田野”中的民歌。因此,跨文化研究的前提是厘清研究对象的文化属性,在人类学方法与思维的关照下,理论与实践得以相互作用。

由此,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广泛借鉴人类学跨文化研究方法的目的是否只是为了指导音乐实践?实则不然。一篇名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专业音乐教育将如何迈向新的世纪》的文章中曾这样形容受过专业音乐教育的少数民族地区艺术院校的音乐人才,“以西方音乐文化为其音乐文化身份,汉族的音乐文化在他们身上以亚文化的形式体现,而其原生背景予以的母语音乐文化则在他们身上荡然无存”,这句话看似以偏概全,但却真实地反映了大多数人学习和理解音乐的模式,身份认同缺失、文化自信迷失、文化自觉丧失都是长期不重视母语音乐文化的必然结果。因此,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借鉴人类学整体性和跨文化的研究方法,目的是为了更深层次地、更多维度地解构自我(音乐文化),走出封闭的音乐文化圈,重构对母语音乐文化的认知,增强身份认同,树立文化自信,唤醒文化自觉。

四、结语

近些年來,学术界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越来越关注和重视,在学者们不断求索和反思的过程中,彰显的是建立在对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自信基础上的文化自觉,尤其是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学者而言,更是一种“寻根”意识的觉醒。笔者认为,通过反观人类学的三个方法论,即田野考察、文化相对主义、跨文化研究,使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在新语境下的内涵与外延进一步明晰,有助于更加理性地把握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的相关问题。其一,需要扎扎实实的田野工作,只有在文献资料相对丰满的基础上才能更深一步的解读音乐表象的背后,因此,“田野”是学术史建设的先决条件,也是在学术史基础上进行下一步研究的必要途径;其二,客观、平等地理解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用人类学“文化相对主义”的观念理性地看待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的“欧洲中心”“汉族中心”;其三,在当下文化语境中不可脱离的是多元视域,少数民族音乐的发展需要“整体性”的学术关照,需要学科之间相互交流和沟通,形成“跨文化”研究思维和研究态势。无疑,研究少数民族音乐需要更多相关学科理论的借鉴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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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汪茹婷(1992—),女,汉族,安徽铜陵,硕士研究生,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中国音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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