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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者的遗产“拉锯战”

2020-12-17杜茂林发自河南郑州

南方周末 2020-12-17
关键词:王某王维南方周末

南方周末记者 杜茂林发自河南郑州

王维治居住的小区。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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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王某把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

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陈蔓,这次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获法院支持。

这是陈蔓第二次被限制消费。多名法学学者表示,没见过未成年人被限制高消费,陈蔓可能是国内迄今为止年龄最小的被执行人。

2020年12月16日凌晨1:49,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道歉声明,称已解除了限制消费令。

“我们错了!”2020年12月16日凌晨1:49,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公开致歉,因为20天前向一名9岁孤女发出的限制消费令。

女孩叫陈蔓,8年前,她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

陈蔓的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变,还背上了一笔“父债”——父亲生前有桩房产纠纷,继承遗产的陈蔓被判“替父还债”55万元。

2020年11月25日,无法还钱的陈蔓收到法院向她发出的限制消费令,这是她第二次被限制消费,上一次因外婆的“遗产官司”所致,两次发出限消令的都是郑州市金水区法院。

12月14日,《南方周末》关于此事的报道引起了多方关注,12月15日下午,金水区法院审管办负责人就案情与陈蔓的外公进行了沟通,并解除了限消令。

身处漩涡之中,但陈蔓本人对发生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小女孩确实可怜。”广东某中级法院一关注此案的法官认为,但房产纠纷的另一方的利益也需要关注,真金白银55万元付出去了,房子始终不能过户。在他看来,陈蔓被限消事件要想得到彻底解决,还得推动房产纠纷的尽快解决。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解除限消令还不是终点。

赌博欠债杀妻卖房

给陈蔓带来麻烦的房产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属于陈蔓生父陈东、生母王冉的婚后共同财产,购于2010年。

出事之前,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陈东是郑州某报社文体部副主任,王冉是另一家报社的骨干记者。2011年5月21日,陈蔓出生,有着和妈妈一样的双眼皮。

小生命的到来提升了家庭的幸福感,但幸福感只持续了9个月。其间,陈东辗转不同赌博平台,先后输掉数十万元,只好通过透支信用卡、借高利贷还债。

“黑洞”越来越大。2011年底,陈东想卖房还债,但遭到了妻子和岳母秦宝莲的拒绝。

无法填补的高利贷、妻子和岳母的拒绝、岳父的忽视,让陈东起了杀心。

2012年2月23日下午,陈东把准备好的安眠药放入酸奶中,妻子和岳母饮用后陷入昏睡。

晚上回家后,陈东没有迟疑,先用尿布遮住妻子面部将其杀死,并毁容,接着杀害了岳母,然后将两具尸体拖到卫生间,肢解、抛尸。

2月25日,陈东打电话给在郑州一家媒体当记者的王某,让其去签房屋转让合同。王某此前已多次上门看房,但陈东的妻子和岳母每次都不在。显然,陈东刻意避开了娘儿俩。

王某夫妇于下午2点到达陈家,当场签下合同:面积89.29平方米的房子,成交价为686300元。

随后两天,王某陆续向陈东支付55万元后拿到了房门钥匙。双方约定,余款等房子过户后再付。

但王某一直没有等到过户的那一天。

杀妻4天后,陈东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陈蔓,回到老家长沙。离开郑州前,陈东分别用妻子和岳母的手机向各自单位发短信请假,说要“去焦作奔丧”。

他谎称正在和妻子闹离婚,给了哥哥陈前20万,嘱托他帮忙照顾孩子。哥哥则劝陈东慢慢处理,并给他买了回程车票。

3月初,觉察到“不对劲”的陈前,只身前往郑州报案,警方认为是两口子吵架,并未在意。

其实,陈东并没有回郑州,当时已在成都。3月5日,放心不下女儿的陈东给哥哥写了封信:“吵架离婚是骗你的,我犯了天条,需要跑路,但宝宝是无辜的。”

反常的行为,让陈前嗅到了危险。他连夜前往郑州,将信交给警方,并联系了陈东的岳父王维治。此前,王维治虽隐约感觉到妻女“出事了”,但没有足够的警觉。

上世纪90年代,为了分房,王维治和妻子秦宝莲办了假离婚。女儿生孩子后,秦宝莲就住到女儿家了,帮忙照顾外孙女。妻、女被杀之前,王维治已4个月没见过女儿。

2012年11月16日,陈东在贵州安顺被抓。

“谎言世界”

陈东归案时,陈蔓还在长沙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两位老人当时都已年过古稀,照顾起来有点力不从心。有一次,爷爷推着婴儿车外出,上坡时想休息一下,正准备拉刹车,手一抖,婴儿车随之下滑。幸亏有人路过,伸手拦住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觉得两人看管孩子吃力,王维治想要回外孙女,但这不是唯一的原因,他更担心陈蔓会被他们送人,因为陈东在绝笔信里提道:“父母年岁大了,哥哥又有一对双胞胎女儿要照顾,我死后,把孩子送给一个双亲家庭抚养。”

2012年5月21日,是陈蔓1岁生日,王维治独自去往长沙,想带回外孙女,但没有如愿。

为了取得陈蔓的监护权,王维治最终与她的爷爷、奶奶对簿公堂。2013年1月18日,经法院民事调解,王维治成了法定监护人。

陈蔓的奶奶熊亮一从来不掩饰自己放弃孙女的“不甘心”。她之所以接受调解,是因为自己的儿子有错在先,自觉理亏。

要回了陈蔓,但王维治一开始无暇照顾孩子,便把陈蔓送到焦作老家,暂由亡妻秦宝莲的姐妹们抚养。直到2014年4月,王维治才将陈蔓接到自己的身边。

他们住的小区很热闹,但和陈蔓没什么关系。因为外公把她“藏”起来了,以躲避邻居的议论。

王维治回忆,他抱着陈蔓在院内散步时,就有小孩指着说“她爸妈都死了”,也有邻居看陈蔓可怜,往她包里塞零钱。

这样的尴尬出现得越多,王维治越怕与人接触,世界越来越小。

最令王维治心疼的画面是:电视机里每次响起“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曲时,陈蔓的眼眶里就有泪水打转。

王维治下定决心,要为孩子找一个“家”。

“家”要符合三个条件:第一,不能让他放弃监护权;第二,要替孩子隐瞒身世,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第三,“妈妈”的为人和品行最重要。

接连找了5户人家,但王维治总能在细枝末节中察觉到不适。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陈若兰出现了,后来成了陈蔓的“妈妈”。

2014年5月21日,是陈蔓的3岁生日。34岁的陈若兰看到媒体朋友发了一条微博,说当天是一个孤儿的生日,希望有爱心人士一起去看望失独老人和孩子。

给陈蔓过完生日后,陈若兰的眼前不断闪现两个镜头。

第一个镜头中,孩子又瘦又小,不懂得那个年龄段孩童该懂的社交方式,比如撒娇,吃起东西狼吞虎咽,生怕被别人抢了去,有一种匮乏感。另一个镜头是孩子见到她的那一刻,一下就扑到了她的怀里,委屈地把头靠在她的肩上,眼神特别无助。

辗转难眠三天后,陈若兰决定做孩子的“妈妈”,并取得了家人的同意。王维治仍是陈蔓的监护人,事实上,已生过一个孩子的陈若兰已无法收养孩子,这次“收养”并非法律意义上的。

陈蔓出生3年以后,再一次躺进了“母亲”的怀抱。

为了收养陈蔓,陈若兰精心地编织了一个谎言,对外声称,这是她以前生的孩子,因为自己是公务员,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挨处分,一直把她寄养在外。

在这个“谎言世界”里,比陈蔓年长5岁的“哥哥”以为这是他的亲妹妹,陈蔓也说自己是妈妈超生的,从小被放在了外公家。 6岁成被告

就在孩子生活走上正轨的时候,官司像钟摆一样又开始左右这个家庭。之前,陈若兰并不知道,背后还有那么复杂的纠纷。

2018年暑假,陈若兰决定邀请王维治一起,带着陈蔓兄妹俩出去旅游。王维治谢绝了,并第一次向她吐露:要为孩子打官司。

事实上,围绕那套“凶宅”的官司已打了好几个。

王维治通过打官司取得陈蔓的监护权不久,陈东杀人的案子判了。2013年6月17日,郑州中院一审判处陈东死刑,并赔偿妻子、岳母丧葬费共三万余元。

法院在2015年底开始执行民事部分。但陈东死前已身无分文,只剩下那套“凶房”。由于存在和买主王某的交易纠纷,法院预查封了房产,期限3年。

王某则认为,房子从陈东手上买过来后就属于他了,物业管理费也一直是他在交。况且,他当时已将房屋出租。他随即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遭到驳回后,王某决定起诉。

2017年3月,王某把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解除预查封,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一个月后,郑州市中院驳回了王某的诉求。

那时,王维治瞒着所有人,没请律师,自己辩护。他对判决理由倒背如流:王某购买之前对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陈东无权单独处置是清楚的,其轻信了陈东的解释,没有充分取证调查,存在过失,不属于善意取得。同时,该房产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及变更登记手续,王某也并未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觉得委屈的王某称,他问过陈东,其妻王冉是否同意卖房,陈东说王冉同意。他短信回复南方周末记者时,用“倒霉事”形容这次买房,但表示暂时不便接受采访。

但陈若兰得知详情时,已是陈蔓第二次成为被告。

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这次不再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有效,而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

这一次,王维治请了律师。

赵波是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接受委托后提醒王维治,得要求王某归还“非法占有房屋7年以来获得的租金”。于是,王维治又起诉了王某,但法院没有支持。

第二次起诉陈蔓时,王某还将她的爷爷陈衍椒、奶奶熊亮一列为被告,他们也是陈东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王某希望解除房屋转让合同,并返还当初的购房款55万。

2019年4月,做过心脏手术的熊亮一收到传票时“心跳突突的”。她赶到郑州后,才知道孙女因为55万的“债务”,吃了官司。

处理方式上,熊亮一和王维治意见相左。

“还不起钱,那就放弃房子。”熊亮一说。但遭到了王维治的反对:“那不行,这不就遂了王某便宜买房的愿吗?”

熊亮一不答话,这是她心里的一块疙瘩。2019年4月28日,在法院的见证下,她和王维治签了协议,陈东名下的房产,全部赠与陈蔓。有关陈东的一切债务纠纷,她都不承担。

2019年6月28日,郑州金水区法院就王某起诉陈蔓一案作出判决,认定房屋转让合同无效,王某应该返还房屋。

法院同时判令陈蔓归还陈东的卖房所得55万元,理由是陈衍椒、熊亮一已放弃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陈蔓应在陈东遗产范围内返还。

判案“囫囵吞枣”?

熊亮一放弃了遗产,但还是不能与这桩纠纷完全切割。陈东当年给了哥哥陈前20万,是希望他能照顾陈蔓,但在协议里,这20万变成了还款,与王维治、陈蔓无关。

法院判决陈蔓归还王某55万后,王维治一边上诉,一边想让陈前归还这20万。但他又担心因此得罪了与陈蔓血缘关系最近的大伯,“她已经是一个孤儿了,在世的亲人本就不多”。

“走投无路”时,王维治给熊亮一打了个电话,拐弯抹角地问给陈前的那20万是否还没花掉。他未说明意图,熊亮一似乎也没有听懂他的暗示。

熊亮一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陈前当年把20万给了她。老伴腿脚不好,就用这笔钱做了两处换关节手术,一共花掉了15万。

南方周末记者曾多次电话向陈前求证此事,电话均未接通。

律师赵波在陈蔓的上诉书中提出,陈前所得20万是不当得利,王某应该申请追加陈前为本案第三人,要求其返还所得,而不是由未取得该项财产的陈蔓返还,其余35万元的去向,办案机关要给个说法。

2019年12月5日,郑州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王某诉陈蔓案发回重审。2020年8月31日,金水区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双方各自诉求依据不足,判决结果与上次一样,陈蔓需返还55万元。

王维治这下急了。他第一次求助陈若兰,希望她帮忙。

身为郑州市正科级干部的陈若兰,托河南省高院一朋友看了判决书,对方说不上判决哪里不对,“但看后总觉得很不舒服”。这让陈若兰一度觉得,官司有“翻盘”的希望。

▶下转第5版

南方周末记者 杜茂林发自河南郑州

2020年12月5日,陈蔓外公王维治在研究案件材料。南方周末记者杜茂林摄

◀上接第3版

但事与愿违,2020年10月29日,郑州中院维持了原判。南方周末记者曾电话联系二审审判长常爱萍,他以“有纪律要求、不方便”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赵波用笔在判决书上反复作记号:法院刻意回避了这55万是否为“债务”的问题。继承法有规定,继承人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合同法并未把“返还财产”规定为“债务”,那陈蔓作为无效合同的受害人,“为何要她来承担?”赵波有些不解。

研究民诉法的北京大学副教授刘哲玮认为55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陈蔓在继承陈东的财产后,确应返还。在他看来,陈蔓提出了让王某返还占有“凶宅“所得租金,王某提出了弥补55万利息损失,法院都没有支持,是已经充分考虑了合同双方的过错,得出的研判结果。

“这55万应该属于广义上的‘债务。”通读判决书之后,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法院既然认为转让合同无效,返还多少就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来确定,“这恐怕需要法院进一步查清事实,充分说理,认定买房人的过失有多大”。终审判决没有回答这一点。

判决书中没有明确的还有,“凶宅”中属于陈东的遗产是多少? 毕竟那是夫妻共同财产。王雷感到奇怪,觉得“这是一起尚需查清的案子”。

针对“囫囵吞枣”式判案的说法,截至发稿,郑州金水区法院未就相关问题回复南方周末记者。

两进两出“黑名单”

二审判决“落槌”后,金水区法院向陈蔓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陈蔓并未还钱,2020年11月25日,法院向其发出了限制消费令,一旦进入“黑名单”,她将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出行,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消费。

这是陈蔓第二次被限制消费,上一次发生在3年前,与外婆秦宝莲的“遗产官司”有关。

因母亲死于外婆之前,陈蔓有了继承外婆遗产的权利。除了陈蔓,有继承权的还有秦宝莲年过九旬的母亲。王维治担心日后出现遗产纠纷,住在秦宝莲房子里的陈蔓无处落脚,便在2017年提出了析产之诉。

房子评估价是65万,秦宝莲留下的存款、股票等动产有三十多万。判决结果是陈蔓和曾外祖母各继承一半。

当时,三十多万动产已经被曾外祖母家拿走,占着房子的陈蔓要补给他们近20万。

“东拼西凑也拿不出那么多钱。”王维治说,2017年12月9日,金水区法院向陈蔓发出了限制消费令,2018年下半年,双方达成和解,王维治后来还了一部分钱。

不知何故,法院没有及时解除消费限制。2019年暑假,陈若兰打算带陈蔓去上海玩,订机票时才发现她被列入“黑名单”。王维治赶紧去法院沟通,解除了消费限制令。

第一次见到未成年人被限制消费,王雷觉得,虽然法律没规定不得将未成年人列入“黑名单”,但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这么做并不合适。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看来,发限制消费令的初衷是为了促进行为人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但陈蔓才9岁,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执行判决不是她能单独决定的,所以对孩子采取这样的措施,“是违背制度初衷的,过于机械”。

有律师提出,可以向陈蔓的监护人王维治发出限消令。但刘哲玮认为这么做于法无据,因为“限消”的规定对象就是被执行人,而监护人并不是被执行人。另外,限消本来是为了保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被消耗掉,给监护人发限消令,并不能达到这个目的。

争议声中,金水区法院于12月15日解除了限制消费令。依据是最高法院公布的“限消令”若干规定第二条,法院应当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

私下里,也有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赵波“判决没法执行”,民事部分都没说清楚,怎么让继承人还债?

如今,官司似乎又陷入了“死结”。

南方周末记者在郑州采访期间,金水区法院曾联系王维治去接收王某占有的房屋,但没有执行,没要回房子的陈蔓也没返还55万债务。

对此,刘哲玮的建议是,首先对房屋析产,接着拍卖,用拍卖所得款中陈东的遗产部分归还55万债务。

2019年4月,在郑州签署协议放弃这套房产的那天,熊亮一提出想见孙女一面,案发后8年间,她只见过孙女3次。

王维治再三叮嘱,千万别暴露身份,熊亮一同意了。见面时,她都快认不出自己的孙女了,孩子个头已长高,乳牙掉了两颗,梳着齐耳的短发,活泼不怯生。

不到2分钟,陈蔓就被老师叫走了,“连多说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熊亮一这才想起没有拍照,赶紧小跑过去,摸出手机,和孩子贴着脸,让人帮忙拍下了合照。

好几次,她都已张开了嘴,想说“爷爷奶奶想你”,但还是忍住了。

又看了孙女几眼,熊亮一狠心转身,偷偷抹泪,“我既懂她外公的担心,也怕失了信,以后不让我见孩子”。

(为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及受访者要求,文中陈蔓、陈若兰、王维治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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