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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与经营:国家视野下的西藏城镇现代化历程探析(1951年至今)

2020-12-17马正辉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城镇城镇化西藏

马正辉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 新疆乌鲁木齐830002)

一、党在西藏城市经营的开始:从接到管,循序渐进

随着抗日战争进入尾声和国共内战的难以避免,城市的控制权成为决定中国未来走向的重要因素。“城市是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国内外交往的中心,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主导作用。”[1]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军事上的节节胜利和接管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的数量成正比,进入战略反攻阶段中国共产党接管城市的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城市的定位需要计长远。“接管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党的工作重心逐步实现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并夺取中国革命在全国范围内的彻底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2]

顺利接收并管理好城市是中国共产党把工作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先决条件,也是巩固新政权的一项新的严峻挑战。“经营好管理好城市是城市工作的关键,是关系到我党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3]目前学界已有诸多关于中国共产党接管城市的研究,涉及接管城市的阶段划分;接管城市的理论体系构建与实践;毛泽东、陈云、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接管城市的思想理念剖析与具体实践钩沉;接管城市的历史经验总结;不同城市接管过程中的共性探析与个案解剖等。

西藏城市的接管是中国共产党接管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相关研究尚显薄弱。作为中国大陆最后被接管的城市,中国共产党以往接管城市过程中所形成的系统理论和实践经验措施在高原城镇的接管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顺利接管西藏城市奠定了系统理论参考和系列个案对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特别是新疆的和平解放,为经营西藏、处理少数民族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经验。”[4](P11)尤其是早于西藏取得和平解放的新疆城市接管,因其具备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宗教信仰等相似性,为中国共产党接管西藏城市规避风险提供了一定参考。[5]但毛泽东主席也清醒地认识到:“西藏情况和新疆不同,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西藏均比新疆差得多。”[6](P62)

因西藏城市独特的形成和发展史,近现代城市特征呈现明显的区域性,更重要的是在1959 年西藏叛乱前根据“十七条协议”之“四、对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十一、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办法解决之”[2]等协议内容,1950年6月9日,毛泽东主席提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不成熟不能改革”“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7](P18)“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考虑到民族和宗教这两件大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邓小平于1951年7月25日又通过胥光义向西藏工委传达进入拉萨以后的工作方针:“西藏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应该紧紧掌握住一个‘稳’字……对西藏的财政、贸易、行政、民事等工作,我们到拉萨后,均不忙去插手。”[8](P59-61)“从昌都到拉萨,部队利用一切条件和可能,替受苦受难的藏胞们治病、救灾、盖房、修水利、发放无息农贷等等。”[9](P102-103)因此,入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严格执行“十七条协议”和中央的相关决议和规定,进行了必要的系列基础建设和影响群众的政治工作,原西藏地方政府则实质掌握城市的管理权。

通过对大量城市的接管,中国共产党已经探索出的一整套成功的、经得起检验的城市接管经验在西藏并未随着解放军的入城而完全实践。例如,内地大多数城市甫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即成立时间长短不一的军管会作为城市行政管理机关成立前的临时行政管理机构,并成立、恢复、调度、节制城市运行的各级部门,恢复和维护城市各项活动正常运行;原封不动,整套接收原各项机构;选派德才兼备的干部,加强纪律教育;预先确定接收城市的方法及原则,迅速恢复社会秩序;包养旧城市系统人员;调配粮食政策;完成新旧法律制度的过渡;加强新区新闻出版宣传工作的管理等[10],形成了沈阳模式、北平模式、天津模式、上海模式等典型城市接管方式。

接管城市,总体工作由接收和管理两部分组成,内地城市接管大多将两个程序合二为一,一同交互完成,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城市管理体系。实质上,真正体现出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西藏城市的接管以1959 年为界限,呈现出明显的两大阶段。1959年前人民解放军接收了西藏地方各级城镇,而管理权并未从原西藏地方政府手中过渡到入藏的中国共产党各级临时管理机构(即中共西藏各级工委①)。直到1959年原西藏地方政府悍然发动叛乱,以对抗“六年不改”和企图永续其“美妙的”封建农奴制,中央政府宣布撤销原西藏地方政府后,中国共产党才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将管理权从原西藏地方政府收回,至此对西藏城市的接管真正完成,城市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回归到西藏人民手中。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西藏各级行政管理体制赓即建立,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新西藏地方政府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西藏城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且持久的活力。

对西藏城镇的接管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和时间差异,除中央政府严格恪守协议,对原西藏地方政府抱有最大限度的容忍和期待外,有几点客观条件也决定了对西藏城市的接管必须经历从接到管,循序渐进的过程。

其一,全国解放前夕,其他城市大多建立了党的组织或党影响下的社会团体,并有了相当的群众基础,在城市接管和稳定、发展社会经济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西藏则不具备这一有利条件。西藏在解放前没有党的组织,“党对于西藏地区的工作,过去几乎是一个空白,既无工作基础,又无群众基础。”[11]同时党对西藏的了解也相对匮乏,入藏前夕贺龙专门请著名藏学学者任乃强讲述有关藏区的文化习俗及政治风貌,以为解放西藏提供政策参考。同时,没有西藏各族群众自己的民族干部,各族群众也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缺乏客观认知,若贸然以军事为依托强制接管,原西藏地方政府难免会因此受到刺激而煽动不明真相的西藏人民与入藏部队和入藏机关对抗,这对西藏人民真正获得解放弊大于利。

其二,全国解放前夕,其他大部分城市,国民党所设置的城市各级管理机构是唯一的城市管理系统,随着国民党在中国大陆的节节败退,城市的管理系统也随之流转至人民阵营或者在战争中崩溃形成管理真空。西藏则不同,在1949 年7 月“驱汉事件”[12]后,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等中央政府驻藏机构被驱离,代表中央政府的国民政府恢复参与西藏城市管理的努力再次中断,西藏城市的管理权等一切权利完全流转到西藏地方政府手里。西藏人民尚未真正认识到政教合一旧体制的精神压迫和物质压迫,政教合一体制的维护者原西藏地方政府亦不愿交出城镇的管理权,并以宗教为外衣挟裹西藏人民企图继续其对西藏的控制。保留原管理体系,有利于在对比中影响和教育群众,开展统战工作,稳定大局。

其三,全国解放前夕,对周边形势和国际势力的消长研判与争取西藏内部势力内向的现实需要。西藏作为边疆,乃国家之屏障,近代国势衰微,边疆固边功能受到挑战。印度独立后继承英国撤离后的系列殖民时代成果并企图将西藏运作为中印之间的缓冲国;美国在二战之后成为西方世界遏制共产主义的旗舰,企图将中国新疆、西藏等打造为遏制苏联,对抗中国共产党的前沿阵地;西藏内部也存在回归中央和割据对抗两种倾向,并与印度、美国、英国等外部敌对势力纠缠在一起。在无法立即开展民主改革的前提下,争取西藏上层剥除外部影响、影响群众改变固有认知,认可接纳人民解放军、孤立外部势力和与之勾结的西藏内部分裂势力,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段作为准备期。

从1951 年接收城市到1959 年西藏叛乱前,入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在协议范围内发展生产、进行基础建设、恢复和提高社会生产力,为平叛以后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建设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新西藏”城镇培养储备了干部、教育争取了群众、奠定了物质和交通等基础。平叛开始后,1959 年“拉萨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已在3 月23 日宣布成立。其他各地的军管会,除班禅额尔德尼领导的后藏地区的首府日喀则没有必要建立外,都将陆续建立。”[13]同时“在西藏各地,一俟秩序恢复,都将陆续建立西藏自治区的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并开始执行自治职权。在目前时期,自治制度与人民解放军军管制度同时并行。随着叛乱的平息,和平秩序的建立,自治制度将逐步完全替代军管制度。”[13]

1960 年1 月7 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 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西藏地区市、县行政区域划分的决定》[14]:“将西藏地区原有的83 个宗64 个相当于宗的独立谿卡合并划分为1 个市、72 个县,设立7个专员公署。”②此亦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59年9 月17 日通过的基于对当时城乡关系判断新论断“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15]的贯彻。至此,中国共产党完成对西藏城镇的接管,梳理规范了西藏地方各区域地理辖区和行政归属,开始建立健全人民民主专政的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现代化西藏城镇的新征程。西藏的城市建设真正进入全国一盘棋的城建发展轨道。

二、立足高原,创新机制

平定叛乱,民主改革后,西藏城镇化发展进入上升期,在国家整体城建进程中,固边安疆作用不断强化,新型高原边疆城镇不断创新机制。以城镇化为重要引擎带动西藏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一改旧西藏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低、经济模式单一、社会活力不足、城建中宗教导向明显等旧城镇发展格局。

新中国的城镇化建设最基本的底色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化建设的探索,此过程中既有前苏联的城镇化影响,又有对近代西方城镇化发展的思考对比,在探索中走出了一条实践证明可行的中国城镇化道路。期间也因为一些国内外政治大环境的影响在机制创新和路径选择中经历了一些起伏,但整体积极发展的势头不曾改变。西藏的城镇化建设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带领西藏人民探索现代高原城镇化,建设服务于人民生活需求,追求科学的人居环境建设,促进西藏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区域城镇化发展路径。

史以为鉴,中国古代各王朝无不重视边疆,边疆的管理和建设在一定程度成为一个政权跌宕起伏的晴雨表,边疆顺则国运昌,边疆乱往往伴随内乱生。近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民族主权国家兴起,边疆界隔越来越明晰。西藏作为中国西南边疆,承担着中国西南边疆国防安全的战略任务,是中国对接南亚的一个大通道。江泽民所提出的“三个涉及”③代表中共中央对西藏战略地位的高度概括,习近平就西藏在国家战略地位论断中进一步提出了“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

在项目选址过程中将相关指标因子按照隶属关系划分为不同的层次结构,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指标因子的权重[9]。具体过程如下:

表1:建国以来部分年代国家对西藏基本建设支出(1952-2000年)[18]

经过1951-1959年间的磨合和对比,中国共产党赢得了西藏爱国上层的支持,更赢得了西藏人民的信任,人民解放军赢得了藏族同胞“金珠玛米”的称号,很大程度上弥合了旧时期各种因素催生的汉藏之间的嫌隙。这一时期的各项工作为此后开展“新西藏”城镇化建设奠定了群众基础和交通保障,也推动了西藏城镇化格局起了积极变化。解放初期随军入藏的记者林田有关于康藏公路沿线的见闻录:“施工给沿线带来了新的变化。一路上已设了成百个道班,过去没人烟的地方,修起了房子、开了菜地,有些地方,藏民也搬来了,成了小村镇。公路两侧战士们栽的小树已经成荫。”[16](P298)1956年拉萨等地新的水电站建立了起来,“解决了罗布林卡、布达拉宫及拉萨各机关和居民群众的照明问题。”[17](P39)同时,大力整治河道,改善人居环境,从根本上整治拉萨流沙河水患后“在原流沙河和被泥沙填平的古河道上,出现了一排排整齐的楼房,再也见不到昔日水沙漫大地的惨象了。历来臭气熏人的茫茫大沼泽在按人们的意志改变着面貌,随着西藏的对外开放,拉萨正在改变面貌。”[17](P40-41)以上记录是这一阶段西藏城镇化格局发生变化的一个缩影。

这一阶段除了原本即具备一定城镇化积累的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地城镇面貌有新的发展外,原本荒无人烟的高海拔地区阿里和羌塘草原那曲也逐渐在人民解放军和入藏机关驻地周围及交通干线沿线形成了新的人口聚集点,新的城镇在成长起来。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时期远未根本改变西藏城镇格局。

进入新时期,在国家城建发展战略下,西藏的城镇化建设既服务于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尚待解决边境纠纷的形势下,又服务于国家边疆安全。边疆城镇开始突破单一的功能定式,逐渐剥除宗教对城镇发展的消极影响,经济发展、交通赋能、区域辐射、边境商贸④、旅游观光在西藏现代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逐渐发挥主导作用。

现代城镇化的推进在积累阶段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基础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和平解放近70 载,西藏的城镇化基础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社会主义制度在西藏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以贯之地体现其优越性和生命力。无须讳言,在国内政治运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下,也经历了一些波折。

表1 数据中部分表现为推动农牧业发展的投入,但更大程度上则反映西藏城镇化的发展阶段和特征,这也是城镇在区域发展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所决定的。城镇化本身即包含城乡的各项动态平衡和资源的互补,城乡之间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健康可持续的城乡关系是推动整体社会经济文化均衡发展的根本动力。综合而言,民主改革开始后,西藏基建的方向是在国家整体城建发展格局中高原城镇化路径的成功探索。

从1954年抢修川藏、青藏公路线,到开通新藏、滇藏公路线,开通中尼线,再到2006年架设青藏铁路,规划川藏铁路,大力改善交通,打通织密区内的资源配置大通道,架构联系国内外物资大动脉,尝试建立健全符合西藏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城镇发展路径,始终为主要发展方向,从根本上扭转了旧西藏城镇人居环境恶劣的状况。

中国的城镇化不同于西方的传统城镇化模式,具体表现在实现城镇化的领导力量、城镇化的方式、城镇化的时间间隔、中央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的作用、民族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城镇化模式等。为适应中国的城镇化发展需求,新中国成立以来不断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从城镇数量、人口规模、产业结构、文化赋能、功能拓展、区域辐射、人地关系等方面不断追求可持续、有特色、绿色的发展路径。经历了革命和改革的洗礼,中国城镇化的路径不断拓宽。西藏在国家城镇化的总体规划中始终明显地表现出国家布局、边疆城镇、民族文化、宗教信仰、高原特色等通盘考虑的内在发展逻辑。而国家布局又在西藏城镇化过程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西藏城镇化进程是一个在存量基础上不断创造增量的过程。民主改革后,内地的政治运动也波及西藏,但需要注意的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西藏也进行着另一项大的变革,这是有别于内地区域这一时期的一个特征,即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基于国际政治环境的变化和周边地缘政治的恶化,党中央作出了进行“三线建设”的战略部署。西藏虽然不是“三线建设”的核心区域,但作为战略纵深区域依旧留下了“三线建设”的痕迹,为西藏的城镇化建设,积累了一定的基础设施和工业储备。突出表现为“‘文化大革命’期间,西藏三线建设的重点向东部山区转移,在藏东修建了八一镇、扎木镇等小城镇。”[18]这一时期西藏城镇总体是向前发展的,但难免受大环境的影响,有所起伏。

新中国成立后,大部分地区逐渐开始进行大规模基建,一大批工业城镇新建了起来,扩建和改造了原有的城镇。1980 年12 月9 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这次会议重点就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市规划工作做了如下总结:“一九七九年底,我国共有三千四百四十四个城镇,其中设市建制的二百一十六个。与此同时,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从无到有发展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文革’中,遭到林彪、‘四人帮’的破坏,致使城市规划机构被撤销,队伍被解散,资料被销毁,城市规划工作实际上被取消了。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市规划工作才重新受到重视,得到恢复。”[18]会议认为:“我国城市规划长期被废弛,造成了严重后果:大城市规模失去控制,小城镇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许多城市和工矿区的建设,布局不合理,工厂随意定点,建设资金和土地浪费严重;乱占乱建成风,市容杂乱无章;‘骨头’与‘肉’比例失调,城市住宅和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污染严重,不少园林、绿地和风景区被侵占,文物古迹受到破坏。所有这些,不仅影响了人民生活的改善,也影响了生产的合理发展。”[19]这些情况也基本反映出西藏在这一时期的城建规划和城建发展。

20世纪80年代基于对当时中国城建基本情况和城市规划现状以及对国外城镇发展历史经验教训的研判,国务院明确了以后城镇发展的指导方针:“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19]当时还有所保留,对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分布做了具体的规定:一定要严格控制大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对中等城市,利用这些城市的现有条件,有选择地摆一些工业项目,有利于争取建设时间,提高经济效果,一般不要使其发展成为新的大城市;依托小城镇发展经济,有利于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有利于就地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有利于支援农业和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利于控制大城市的规模。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规定的要求,区域规划工作再一次受到重视。这次会议提出:根据城市特点确定城市性质,反对那种不问具体条件,在城市盲目发展工业,搞完整工业体系的错误做法;为了彻底改变多年来形成的“只有人治,没有法制”的局面,尽快建立我国的城市规划法制;加强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城市各项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统一安排;明确了综合开发和征收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虽然以今日之“后见之明”审视这一总体目标尚存保守之处,但整体而言,这次会议奠定了我国城镇规划和建设的基本准则和发展路径。直至2020 年4 月9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0 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将推进以县城建设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1 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圆满收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19]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总体要求中依旧可以看出这一明显的延续性。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西藏城镇建设是在国家“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总体规划下进行的。受制于自然环境承载力、相对落后的交通条件、以往城镇化积累、周边国际环境等因素,在西藏更多地表现为“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这一时期,一批西藏新兴城镇发展了起来,边境小城镇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强区固边功能不断增强。

在国家整体城建发展框架下,西藏的城镇化建设逐渐平稳健行,区内城镇根据自身特征和未来发展定位制定了相对科学的城镇发展规划。这一时期西藏与内地推进城镇化最大的不同是中央基于对中国未来发展战略的全局考虑和对中国边疆民族地区的持续重视,进行西部大开发,六次以中央名义召开的西藏工作座谈会形成了“中央关心,全国支援”的西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新格局。1980年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初步改善西藏整体发展渐趋停滞的状态;1984年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9省市43项援藏工程⑤,进一步放宽政策;1994年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围绕稳定和发展“两件大事”开创西藏工作新局面,确定62项援藏工程;2001年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形成的117项援藏工程,推动西藏发展驶入快车道。117个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12 亿元(含青藏铁路西藏段120 亿元),同时动员全国有关省区市为西藏援助建设项目70个,总投资10.6亿元;2010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则围绕稳定发展和反分裂“两个矛盾”,继续坚持“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定期轮换”的援藏模式,进一步完善干部援藏和经济援藏、人才援藏、技术援藏相结合的工作格局;2015年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开创了治藏方略的新境界,继续执行“收入全留、补助递增、专项扶持”的政策,会议首次概括了党的治藏方略,会议阐述了西藏工作的重要原则,依法打击分裂破坏活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20]

政策优势和改革红利在西藏不断释放,推动了西藏城镇化的持续跨越式发展。回顾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城镇化发展历程,是近七十载波澜壮阔的辉煌历程,倾注了五代中央集体智慧的心血,是一代代“老西藏人”无私奉献“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青藏铁路精神”的历史答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一曲凯歌,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西藏各族人民追随中国共产党开创西藏新时代的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

结 语

西藏城镇化的推进是中国共产党边疆治理的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新探索,从边疆治理层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边疆理论的内涵,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不断创新和有效实践的多样化。在近七十年的历程中,西藏城镇化经历了三个大的历史时期,即1951-1959 年,民主改革前的慎重稳进,发展交通、推进基建、提高生产力的由接到管适应磨合期;1960-1980年,从政教合一旧时代,生产力落后的旧城镇发展格局,到进入全国城建一盘棋,经历政治运动的起伏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调整积累改造期;1980年至今,在国家边疆战略和民族区域城镇化高速推进,国家政治制度和改革开放红利不断释放的有利条件下,进入高速增长期。西藏的持续跨越式发展对于改变西藏人居环境,维护国家边疆安全,坚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为反分裂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现实依据。

西藏城镇化的推进是中国共产党坚定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自信和促进多民族国家融合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感的一项伟大革命。世界范围内的民族运动经久不息,多民族国家不断在探索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有表现为族际战争形态或族际相互攻歼导致区域内长期动乱者,也有表现为抱残守缺保守不前者,西藏民主改革前在很大程度上即表现此种状态。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社会,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地带领西藏人民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探索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生活需要、宗教需求、文化发展、民族协同进步的科学路径。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出台《城市规划条例》[21],进一步明确城市规划相关要求,将城市规划工作规范化,其中特别强调“民族自治地区的城市规划应当保持和发扬民族特点”,避免民族地区的城市化建设走进脱离民族文化与居住习惯,陷入“千城一面”建设模式的弊端。现代拉萨八廓街、昌都昌庆街、林芝巴宜区、山南康珠特色街等,就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探索保护优秀传统人居文化与创新人居环境之间的典型探索。2017年4月6日《西藏十亿元启动特色小城镇建设》,自治区已批复19个特色小城镇总体规划,批复17个特色小城镇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建设规划。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特色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要求》等,对全区特色小城镇规划编制和技术审查提出了统一的严格要求,确保各项建设工作规范有序。[22]

西藏城镇化的推进是中国探索高原城镇化建设的一场新考验。西藏城镇化建设最大的障碍是生态环境脆弱、地理环境恶劣,交通运输历来是为对外交流的瓶颈。西藏文明选择“东向发展史”而未选择南向或西向发展,除文化的认同外,顺应自然环境和地理走势是极为突出的因素。新中国推进西藏现代城镇化建设近七十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其他各族人民和西藏人民一道齐心协力以大无畏的精神从根本上改善几千年来西藏高原人居环境恶劣状况的一场史所未有的史诗。进军西藏前夕,毛主席和西南局即发出了“一面进军,一面修路”“进军西藏,不吃地方”“长期建藏”的响亮口号。在这种精神鼓舞下,川藏、青藏公路于1954年顺利通车,为人民解放军扎根西藏保卫边疆,保护西藏人民利益奠定了基础,新藏公路于1957 年修通,从根本上联通了藏、疆两大国防核心区,改变了高地阿里的隔绝状态,2006年青藏铁路的修通,真正为雪域高原架起了“天路”,天堑变通途。未来随着川藏铁路、中尼铁路的贯通,西藏的城镇化建设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中华民族是一个务实进取的民族,中国共产党更是以实事求是为行动准则。在肯定西藏城镇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基础上,也必将继续推进西藏城镇化向纵深发展和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创造更优更适宜的高原人居环境。目前,西藏的城镇化率还处于全国末尾,城乡人居关系和城乡人居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增强边疆安全和大力发展边境小城镇以更好地发挥固边功能还有相当的推进空间;西藏城镇化内生动力尚待丰富和挖掘;引导西藏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充分扬弃传统人居文化和引导城建发展走新时代城乡和谐发展之路尚任重道远。毋庸置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帮助下,在西藏各族群众和驻藏官兵的协同奋斗下,西藏未来城镇化的道路必定是光明的。

[注 释]

①包括中共西藏工委,拉萨市委及昌都、日喀则、江孜、阿里、黑河等分工委。

②1 市7 专员公署包括:拉萨市;昌都专员公署,驻昌都县;林芝专员公署,驻林芝县;山南专员公署,驻泽当;江孜专员公署,驻江孜县;日喀则专员公署,驻日喀则县;那曲专员公署,驻黑河县;阿里专员公署,驻雅沙。其中除江孜专员公署后期合并入其他专员公署外,其他基本延续至今。

③即“西藏的稳定,涉及国家的稳定;西藏的发展,涉及国家的发展;西藏的安全,涉及国家的安全。重视西藏工作,实际上就是重视全局工作;支持西藏工作,实际上就是支持全局工作。”

④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通过了在西藏设立海关的决定:先在亚东、吉隆、噶尔昆沙、聂拉木四处设立海关,在帕里、普兰、日土、扎达设分关。进口的货物在全部用于西藏,不销往内地。同时开展集市贸易,举办物资交流会。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允许尼泊尔、印度、不丹、锡金和缅甸的边民到我边境市场进行交换,也允许我区边民出境交换。取消过去有碍边民贸易的规定。海关的设立推动和规范化了边境城镇的发展,边贸的正常化和规范化为边境小城镇的发展提供了发展的空间,进一步提升了边境小城镇的固边功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布告》,1980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0年第7号。

⑤实质上,自人民解放军入藏开始,援藏模式逐渐试行,形成全国规范则要追溯到1979 年党中央在全国边防工作会议上确定“为了增强民族团结,巩固边防,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北京支援内蒙古……全国支援西藏。……同时强调‘正确处理支援同互利的关系’‘做到互利互惠’”《国务院批转关于经济发达省、市同少数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1983年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3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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