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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的研究

2020-12-16张海文王永祥

中国林副特产 2020年6期
关键词:天然林限额公益林

张海文,王永祥

(1.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兰河峪林场,辽宁 本溪 117100;2.丹东坤霖林业服务有限公司,辽宁 丹东 118000)

经测算合理年伐量为139.4万m3,其中主伐45.6万m3,抚育58.8万m3,更新采伐15.7万m3,其他采伐6.4万m3,低产低效林改造12.9万m3。建议指标为99.6万m3。

1 研究地点

丹东市各县(市)区共设置18个编限[1]单位。分别是元宝区1个编限单位,权属为集体所有;振兴区1个编限单位,权属为集体所有;振安区2个编限单位,一个是集体所有,一个是国有林场所有(国有);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1个编限单位,权属为集体;宽甸满族自治县3个编限单位,1个是权属为集体所有,1个权属为个人所有,1个权属为国有林场所有(国有);市园林处1个编限单位,权属为国有;白石砬子自然保护区1个编限单位,权属为国有;东港市2个编限单位,1个是集体所有,1个是国有林场所有(国有);凤城市6个编限单位,1个是集体所有,5个是国有林场所有(国有)。铁路、部队、畜牧场等单位的林木以省级主管部门为编限单位单独编制,不参与我市编限。

2 材料与方法

2.1 材料来源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并经过变档更新到2019年底。

规划成果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各类规划成果。包括速生丰产林、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退耕还林规划、青山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

“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经营方案[2]。

2.2 研究方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合理年采伐量测算系统软件

3 结果与分析

3.1 “十三五”森林资源变化及限额使用情况

3.1.1 全市森林资源总体变化情况。我市“十三五”初期有林地面积102.58万hm2,活立木总蓄积6000万m3,其中森林蓄积量5953.9万m3。商品林面积54.6万hm2,蓄积2702万m3,公益林面积47.98万hm2,蓄积3162.7万m3。

经过“十三五”近五年的保护与发展,我市森林资源不断增长,根据省厅提供并由各编限单位确认的变档后编限数据显示,我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02.23万hm2,活立木总蓄积6406万m3, 森林蓄积量6364.3万m3。商品林面积55.22万hm2,蓄积2860.0万m3,公益林面积47.01万hm2,蓄积3396.0万m3。

5年间,全市有林地面积减少0.35万hm2,减少0.3%;活立木总蓄积增加406万m3,增加6.8%;森林蓄积量增加410.4万m3,增加6.9%;商品林面积增加0.62万hm2,增加1.1%;商品林蓄积增加158万m3,增加5.8%;公益林[3]面积减少0.97万hm2,减少2.0%;公益林蓄积增加233.3万m3,增加7.4%。

3.1.2 “十三五”期间限额执行情况。我市严格按照省下达分解的采伐限额,按照人工商品林、天然林各类型以及其它单列编限单位认真执行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4],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及时分解下达了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确保各有关基层单位正常组织木材生产。全市在“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跨年度、超限额、私自串项开证和无证采伐林木的现象,林木采伐总量没有突破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

“十三五”2016~2019年4年期间,全市累计共下达采伐限额3191130 m3,合计使用1104943 m3,剩余2086187 m3,其中:主伐下达1017830 m3,使用712254 m3,剩余305576 m3;商品林抚育下达985600 m3,使用190463 m3,剩余795137 m3;公益林抚育下达364200 m3,使用41655 m3,剩余322545 m3;公益林更新下达16800 m3,使用8281 m3,剩余8519 m3;公益林其他下达14800 m3,使用335 m3,剩余14465 m3;商品林其他下达142400 m3,使用24483 m3,剩117917 m3。

2020年度全市共下达采伐限额792500 m3,其中:主伐下达252700 m3,商品林抚育下达244950 m3,公益林抚育下达90700 m3,公益林更新下达3700 m3;公益林其他下达3700 m3,商品林[5]其他下达35600 m3(见表1)。

表1 丹东市2016-2019年森林采伐限额使用情况统计表 m3

3.2 “十四五”期间合理年伐量的测算结果

经采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合理年采伐量[6]测算系统软件测算,我市测算合理年伐量为139.4万m3,其中主伐45.6万m3,抚育58.8万m3,更新采伐15.7万m3,其他采伐6.4万m3,低产低效林改造12.9万m3。

3.3 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与分析

根据合理年伐量测算结果并结合我市近年来森林采伐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市森林年采伐限额测算指标为139.4万m3,建议指标为99.6万m3,建议指标远远低于测算年伐量(见表2)。

表2 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汇总表 m3

其中,主伐测算年伐量指标为45.6万m3,建议指标为39.1万m3,建议指标低于年伐量。抚育测算年伐量为58.8万m3,建议指标36.0万m3,建议指标低于测算年伐量。更新采伐测算指标为15.7万m3,建议指标3.4万m3,建议指标低于测算年伐量。低产低效林改造测算指标为12.9万m3,建议指标14.6万m3,略高于测算年伐量。其他采伐测算指标为6.4万m3,建议指标为6.6万m3,也略高于测算指标。

3.3.1 商品林为82.5万m3

主伐年采伐量建议39.1万m3,其中:人工林36.8万m3,天然林2.3万m3。

抚育年采伐量建议28.1万m3,其中;人工林20.4 m3,天然林7.7万m3。

其他采伐年采伐量建议6.2万m3,其中:人工林3.1万m3,天然林3.1万m3。

低产(效)林改造采伐年采伐量建议9.2 m3,其中:人工林6.8万m3,天然林2.4万m3。

3.3.2 公益林为17.1万m3

更新年采伐量建议3.4万m3,其中:人工林1.5万m3,天然林1.9万m3。

抚育采伐年采伐量建议7.9万m3,其中:人工林3.9万m3,天然林4.0万m3。

低效林改造年采伐量建议5.4万m3,其中:人工林3.3万m3,天然林2.1万m3。

其它采伐年采伐量建议0.4万m3,其中:人工林0.3万m3,天然林0.1万m3。

4 结论与讨论

丹东市 “十四五”期间采伐限额建议指标为99.6万m3,其中主伐年采伐量建议39.1万m3,更新年采伐量建议3.4万m3,抚育采伐年采伐量建议36万m3,低产(效)林改造年采伐量建议14.6万m3, 其它采伐年采伐量建议6.6万m3。

丹东市年采伐建议指标除低产低效林改造和其他采伐略高于测算年伐量外,其余各项建议指标均低于测算年伐量。符合采伐量低于生长量、加大中幼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优化森林结构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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