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少害”原则下的科学家伦理观的重塑

2020-12-14黄青青

锦绣·上旬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伦理科学

摘要:目前科学家的职业道德主要以“求善”为核心构建,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这种职业道德体系具有一定的脆弱性,伦理虽然能对科学家形成一定的控制,但种控制非常脆弱。难以阻碍科学家内在“求真本能”和“自利本能”的失控,基于当下现实,应以“少害”为道德基础,其核心是科学家的自我限制和自我规范,是一种自律伦理,具体以韦伯的一种事先责任----“责任伦理”为实践路径,以此来重塑当下科学家的伦理观。

关键词:贺建奎;科学;伦理;责任伦理

一、关系原则:相衡

科学是關于实存世界事实和逻辑关系的知识,科学的本能在于求真。伦理是关于价值的知识,它以善恶为评价标准,“求善”是伦理的最高目标。

在探讨科学与道德关系前,首先要探讨的是科学本身是否具有道德属性?就科学自身而言,其负载的价值在于工具价值,工具价值的道德判定体现在其实用功能上。培根认为“善的定义就是有利于人类”[1],科学对人类的用处本身就是一种道德之善,即所谓的“物质功利之善”。实用主义的定义将万事万物都纳入了有德的范围,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功利道德,这种定义显然过于宽泛。科学的终极价值在于承认真实,它以客观世界为研究对象,其结果无善恶好坏之分,因而是价值中立、道德无涉的,但在与人类社会的互动过程中,科学负载了人类社会一定的伦理规范,因而必须对自身做出一定的伦理审视和反省。由此看来,科学本身是不负载道德的,道德伦理不是科学的内在规定属性,是外在于科学存在的。

其次,从科学与伦理的关系来看,科学与伦理是两个独立的领域,科学是客观上的世界观,是关于“事物本性的信仰”。伦理是主观上的世界观,“是关于事物价值的信仰”。人的存在连接了这两种世界观,打破了所谓的“科学和道德无关论”。首先,道德伦理是科学的内在制约维度。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必须被赋予某种伦理价值取向,体现出一定的伦理关怀。这种伦理不能依据普遍意义上的伦理观制定,必须有其特殊的伦理安排----科学伦理,并受其支配,为其服务。其次,道德是科学探索的最终目的。韦伯曾说:“自然科学,有一个不证自明的预设:在科学所能建构的范围内,掌握宇宙终极规律的知识是有价值的。”[2]求知、求真是科学自身的价值,但科学活动的主体是现实中的人,“他们从事科学活动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寻找真理,而是最终要从真理中寻找价值。”[3]最后,伦理是科学道德正确性的审判工具。科学自身根本不能进行伦理和价值评估,它不能决定自身所揭示的价值是否值得被知道,多大范围,多大程度和什么方式被解释,能进行伦理价值评估的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除此之外,科学成果能否商业化和大众化很大程度在于其评估的结果是否“道德正确”。

科学与伦理的关系本质是求真与求善的关系。在笔者看来,“真”可以通过特定手段达到“善”的目的,“善”却不可以等同于“真”。求真与求善往往会出现两个极端,在求真的过程中只强调科学的工具价值往往会使其从实用主义走向庸俗的功利主义。在求善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所谓的“终极善”的道德偏爱,强调伦理至上,形成所谓的道德浪漫主义。因此,要促进求真与求善关系的融合,就要处理好道德的合宜性和科学的理智性两者张力之间的平衡。

二、道德共识:少害

如何达成科学与伦理之间的平衡?在笔者看来,科学是无力解决自身道德问题,道德自身也无力解决科学问题,同时科学与道德也不能相互解决彼此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作为道德主体的人,确切的说是人的道德取向上。正如贺建奎事件所表明的那样,在伦理道德已经成为共识的今天,当下的分歧不在于对道德的承认上,而在于对道德的认知上,即合宜道德和正确道德的确定上。何谓合宜的道德?何谓正确的道德?传统而言,道德的最高目标指的是具有终极意义的善,韦伯说过,这种超验式的“绝对的善”往往无法做到普遍正确,只有相对的善才能做到普遍正确。这种“相对的善”在笔者看来与其说是“善”不如说是“少害”。高中华曾说过“道德行为的根本任务不在于实践一种最高的善(这或许本身是一件狂傲无边的事情),而在于阻止一种最大的恶。”[4]所谓的“少害”在多数人看来是一种“消极”的道德取向,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关切的是怎样防止最坏结果,怎样达到最好效果有时倒是第二位的考量”[5]。但个人以为比起“善”这一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少害”往往更具有可实践性。因为自利是人的本能,哈贝马斯说过“人民参与公共生活不是为了公共善,而是为了个人利益。”人受自利本能的支配,其实践结果往往很难导向善。除此之外,韦伯也说的“如果有人在一场信仰之战中,遵照纯粹的信念伦理去追求一种终极的善,这个目标很可能会因此受到伤害,失信于好几代人,因为这是一种对后果不负责任的做法”[6]。而“少害”的核心恰恰在于自我限制和自我规范,是一种自律伦理,即一个人在行动时能预先考虑自己行动的各种后果,并恰如其分地规制自己行动的方向,对于自己行为产生的后果能勇于担责。协商民主在承认利益多元、偏好各异的前这才是衡量一个道德主体最重要的道德标准。

亚理士多德曾说过,“原则本身并不能解决伦理问题。只有研究了原则具体的境况与被应用的方式,才能了解原则的道德意义。”伦理共识的形成如果仅仅只是认知层面的集体意志的偶然堆积的话,其本身毫无质量保障。因此,需要从协商层面达成伦理共识。这种协商共识的作用在于:第一,构建道德共识。通过道德权衡,形成伦理共识,并确立这个共识的道德权威地位;第二,解决实际道德悖论和伦理冲突问题。将已经存在和认可的共识形成一定的道德规范,依照此规范对道德冲突问题进行伦理审查。共识协商机制-----伦理委员会在现实中已经建立,对于这种已经存在的再做存在性论述是毫无意义的,因而真正需要关注的是伦理委员所面临的具体实践困境,这种困境就目前而言除了机构本身规范性问题以外,更多的是伦理委员会自身力量问题,比如贺建奎事件中的深圳伦理委员会,就伦理审查对科学探索的覆盖性来说,伦理审查仍是一张小而无力的网。

三、道德实践:责任伦理

科学道德的主要实践主体不是普众,而是科学活动的主要从事者----科学家。所谓科学道德,其首先反映的是职业道德,其次是能力道德。即科学家这一职位本身所赖以确认的神圣使命、终极关怀以及民众对科学家这一角色能力的期待。因而,科学家不再是普通的道德主体,而是“对他所遵循的道德负有超级责任的人。”这种超级道德包含了对其成为最富善德和智慧的人的期待,然而要想得到“善”與“智”都足以依赖的科学家是十分不易的。因此,应该以换另一种思路,即用“怎样才能避免无能、无德的科学家带来太多的损害?”即怎样避免少害科学家的产生。

“少害”是“超级责任”的道德基础,其具体实践路径则是韦伯所说的“责任伦理”。责任伦理是一种事先责任,“是一种在行为发生之前、行为选择之时的顾及后果,是行为者对自己行为的预期后果、可能出现的后果(尤其是副作用)所进行的理性考察与伦理审视,或者说,是对可能出现的后果的一种道德反思。”[7]施路赫特认为这种责任伦理需要同时满足信念价值和效果价值,在他看来“不仅必须从道德信念的角度证明自身的正当性,而且还得从对可预见后果的估价方面证明自身的正当性”[8]。因而在科学家身上,信念价值具体表现为化责任为信念。首先,从意志层面认识到责任的存在本身是无条件的、不容违背的,即“不管科学家愿不愿意,他都不可能处于一种无责任状态”。其次,对科学家来说职业的最崇高精神是内在嵌入的责任。效果价值在实践层面体现的是“少害原则”,具体表现为从后果出发主动衡量自己行为的道德属性或伦理价值,对自己行为进行一定的伦理审视,并做出负责任的、符合理性的价值选择。韦伯曾说“能够打动人心的,是一个成熟的人(无论年龄大小),他意识到了自己行为后果的责任,真正发自内心的这一责任感,然后他遵照责任伦理采取行动,在这样做的时候,他说‘这就是我的立场,我只能如此。这才是一个真正符合人性的,令人感动的表现。”[9]这种“少害”责任能够使科学家担负起自愿限制的责任,即限制“求真”本能的失控和功利的冲动,形成责任理性。所谓“求真”本能的失控是指“求真”是科学家的天然品质,对求真的强烈彰显和追求,削弱了科学的内在伦理维度,使得科学的探索处于无禁区状态。韦伯曾说科学虽然首先意味的是“通向真正自然之路”。但其最终是要越出自然领域,“通向真正的上帝之路”,即回到个人自然----人性本身。因而,在未知的科学面前,科学家要学会驾驭自己的能力,有所克制、保留谦逊,这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美德。

结语

关于科学与伦理的边界问题,在我看来,两者其实并没有分明的界限,刻意的进行人为划分也是没有必要、且毫无意义的。正如此次贺建奎事件所发映那样:最重要的不是划清两者关系,使其对立,而是以什么样的伦理维度去把握科学才是正当的,以及作为道德主体的科学家又如何在这种伦理维度内进行道德实践,这才是最有意义的。

参考文献:

[1]弗兰西斯?培根著,培根论人生[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5.

[2]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34-35.

[3]杨岩.基因科技时代的来临与责任伦理的兴起[D].吉林大学,2004.

[4]甘绍平.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M].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112.

[5]唐爱军.现代政治的道德困境及其出路——论马克斯·韦伯的“责任伦理”思想[J].理论参考,2018(03):34-39.

[6]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115.

[7]唐爱军.现代政治的道德困境及其出路——论马克斯·韦伯的“责任伦理”思想[J].理论参考,2018(03):34-39.

[8]施路赫特.信念与责任一马克斯韦伯论伦理[J].韦伯:法律与价值,2001.

[9]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25.

作者简介:

黄青青(1994—),女,硕士,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

猜你喜欢

伦理科学
科技伦理
点击科学
点击科学
点击科学
科学大爆炸
浅谈我国社会工作伦理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
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研究
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研究
科学拔牙
非伦理领导对员工职场非伦理行为的作用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