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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法律问题

2020-12-14张溶茜

科学与财富 2020年28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保护农民

摘 要:最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相关人员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做好对环境的保护,以促进农村生态向文明化、健康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基于以上情况,本文在生态文明的视角下,针对农民环境权保护现状与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地分析,同时,从城乡一体化环境立法、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加大农村环保投资力度三个方面入手,为实现农民环境权法律的有效保护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希望通过这次研究,为业内人士提供有效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生态文明;农民;环境权;保护;法律

环境权作为农民基本权利,其保障和维护情况不仅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还影响着农村生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缺乏对环境权的维护,需要当地政府从资金投入、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对农民的环境权特殊的保护。因此,在生态文明视角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民环境权的保护法律是相关人员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 基于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民环境权保护现状与法律问题

目前,在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民环境权保护面临的现状及相关法律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我国缺乏农村环境立法的意识,环境执法工作难以落实到位。我国的环境立法工作主要针对城市化建设开展的,以工业污染问题解决和控制为主,严重忽视了农村环境的保护,导致农村环境立法数量严重不足。(2)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尚未形成完整体系。目前,在我国现有的环保法律中,仅仅《环境保护法》能够用于对农民环境权的保护,除此之外,在没有其他与农村环保相关的法律,导致农民环境保护法律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3)我国缺乏对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导致农村环保资金严重不足,不利于农村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没有根据农村环保工作的实际需求,设置相应的专项资金,导致农村环保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

二、 生态文明背景下农民环境权法律保护的具体策略

(一)城乡一体化环境立法,深入贯彻农村环境执法

为了进一步保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国要采用城乡一体化的方式,不断修改、优化和完善农村环境立法,并将环境执法深入贯彻到农村中,以促进农村生态向文明化方向发展。首先,我国要树立城乡一体化思想[1],加强对环境立法活动的开展,同时,还要在充分结合农村生态建设的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确保立法工作落实到位。其次,在对农民环境权保护法进行制定和完善的过程中,要根据《环境保护法》相关文件,树立优先保护农村环境的思想,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2],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同时,在开展农村环境执法工作的过程中,要重视对环境执法机构和环境保护部门的建设和成立,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环境的进一步保护。

(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立专门性法律

环境权对于农民而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城市环境保护法很难适用于农村生态建设,这就要求当地政府制定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3],以实现专门性法律的建立,从而有针对性地保护农民环境权。首先,我国相关立法部门要加强对农民环境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农民环境保护法律,从而有效缓解农村的生态污染问题。其次,还有重视对农村环境保护条款的制定和完善,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环境保护问题[4],例如:通过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法》,实现对农村环保基本法的有效补充和完善。

(三)加大农村环保投资力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

目前,为了确保农村环境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地政府要重视对农村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首先,要向农民宣传环保知识,让农民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同时,还要根据农村环境保护资金需求,科学设置相应的专项资金[5],为农村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其次,要重视对农村环保财政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并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不断规范农村环保资金使用情况。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备,例如:通过设置和构建多个垃圾站点,从根本上缓解和治理农民环境污染问题;建设和设置多个排污管道,实现农村污水的集中化、无公害处理。

结束语:

为了更好地缓解农村环境的污染程度,实现农民环境权的有效保护,我国在制定和完善农民环境权保护的过程中,除了要做好以上三个方面外,还要重视对农村生态补偿制度的制定,充分激发和调动农民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发性,尽可能固定水土,避免水土出现严重的流失现象,同时,当地政府还要在政策上提供相应的支持,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农民环境权,为促进农民生态环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李楠.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法律问题[J].环球市场,2020,(4):135-136.

[2]余广俊.生态文明背景下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法律应对[J].农业经济,2017,(9):69-70.DOI:10.3969/j.issn.1001-6139.2017.09.027.

[3]王芳.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农民环境权法律保护[J].农业经济,2015,(7):63-64.DOI:10.3969/j.issn.1001-6139.2015.07.023.

[4]吴爽.生态文明视阈下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法律应对[J].农村经济,2014,(3):116-120.

[5]臧成.论生态文明建设下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J].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109-111.DOI:10.3969/j.issn.1008-7966.2015.03.033.

作者简介:

张溶茜(1999.2—),女,汉,四川省蓬溪人,现为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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