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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发展现状

2020-12-14胡晓桐曹焱鑫

科学与财富 2020年28期
关键词:自愿性有害物质限量

胡晓桐 曹焱鑫

摘 要:按照时间顺序梳理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发展管理过程,对相应政策体系内容进行基本解读,并对家电企业应对策略提出建议。

关键词: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政策体系;应对策略

1 引言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全称为《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即2002/95/EC,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RoHS指令规定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阻燃剂。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作为电子电气产品的产销大国,该指令发布实施后,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减少这些产品废弃后对环境的影响与危害。

本文梳理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发展管理过程,对政策体系内容进行基本解读,并对家电企业应对策略提出建议。

2 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发展历程

2.1 2007.3.1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由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8日正式颁布,2007年3月1日施行。

2.2 2016.7.1《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2016年1月6日工信部联合其他7部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替代《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扩大了适用的产品范围和限值使用的有害物质范围,改进了适用于产品有害物质的管理方式。

2.3 2018.3.12《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2号),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发布日期为2018年3月12日,过渡期为一年。

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中,共有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和电视机5类家电入选。纳入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需要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可暂不按该要求执行。

2.4 2019.5.16《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

2019年5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公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国推自愿性认证)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供方符合性声明(以下简称自我声明)两种方式。

2.5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公共服务平台

2019.10.9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设的电气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统一管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信息、公布合格评定结果,具有合格评定信息报送、公开查询、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等功能。

3.政策体系基本解读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称为“中国RoHS。该《管理办法》具有中国版RoHS之称,将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问题提到议事日程。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常被称为中国RoHS 2。《管理办法》采用“两步走”的工作思路,即“第一步”对《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仅要求声明其中的有害物质信息;“第二步”则对进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达标管理目录》限定了执行有害物质限量管理的产品范围,将分批发布。中国版RoHS对达标管理目录外产品不作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但若含有害物质,需要对有害物质及其含量进行标示;进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有害物质含量应满足相关要求,并加贴“绿色回收标识”。

《实施安排》中国推自愿性认证是指由企业自愿申请,经第三方认证机构证明电器电子产品符合相关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由国家统一推行并规范管理的认证活动;自我声明是指供方(包括生产者、授权代表等)为证实所提供电器电子产品满足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自主采用合理方式完成符合性评价并对产品符合性信息予以报送的合格评定活动。合格評定制度采用二选一的方式,即国推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完成合格评定活动。

公共服务平台的上线运行,中国RoHS管理基本框架已建立,逐步实现了企业管理有标准、消费者购买有标识、政府监管有抓手、行业发展有保障。

4 企业应对策略建议

4.1  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达标管理目录》中对六种有害物质规定了限量要求,电气电子产品中所使用的每种单一材料都必须符合限量的要求。但是电气电子产品通常由很多电子元器件组成,这也决定了电子电气产品生产企业所选用的供应商提供的每一种原材料/辅料材料必须满足限量要求,因此,导入绿色供应链成为企业应对中国RoHS的必然选择。众所周知,所有的产品都是由材料组成的,而所有的材料都是由物质组成的,而一切引起产品中含有禁用物质的情况,都是和组成的物质有关,因此,企业要把绿色供应链中的绿色供应商选择作为工作重点。

4.2 选择适合自身的认证模式

《达标管理目录》范围内的产品使用合格评定制度,企业根据预算和自身需求决定选择国推自愿性认证或是自我声明方式。如果企业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可选择国推自愿性认证,由独立的专业机构第三方认证来完成合格评定;如果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可选择自我声明方式来完成合格评定。比较之下,自我声明方式更为经济与便捷。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二者结合的方式完成所有产品的合格评定。

参考文献:

[1]张军华.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政策法规体系综述[J]. 信息技术与标准化2019年12期

[2]张军,熊振华,萧瑞化. 以绿色供应链管理应对RoHS挑战[J]. 家电科技2006(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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