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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区域差异比较分析
——基于ELES模型的实证研究

2020-12-14

广东蚕业 2020年10期
关键词:消费结构消费品农村居民

卓 聪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陕西西安 710119)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57.8%,成为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的绝对主力军。从具体消费来看,人均服务性消费增长12.9%,高出平均消费4 个百分点,占总消费的45.9%,我国消费结构呈现出变动与上升的趋势。事实上,相关学者早就关注到我国消费结构的变动并得出了相应的研究成果。周发明、杨婧(2010)对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实证研究表明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显著滞后于城镇居民[1];潘文荣、刘英(2019)的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消费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但仍处于低消费结构阶段[2];易健(2019)对河南省农村消费结构的个案研究得到了同样的结论[3];严慧珍、徐晓婧(2020)对城乡消费结构的比较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城乡消费结构逐步趋同,农村地区享受性消费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4]。

通过梳理文献我们发现,学者们尽管对我国当前的消费结构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在研究农村消费结构的过程中,通常把我国农村当作一个整体或者单独研究某一个省份,而对不同区域农村消费结构变化的横向对比研究较少。鉴于此,本文在对我国农村居民整体消费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分别选取了山东、河南和四川三个省份代表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利用2004—2018年面板数据构建ELES 模型,对我国不同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展开了统计描述与对比分析,以期为我国乡村消费结构优化与农村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1 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现状

1.1 农村居民消费整体发展水平

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可采用人均可支配收入及相关消费数据来衡量。从消费的绝对水平来看(图1),2004—2018年我国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人均生存性消费与享受性消费全部呈现增长态势,分别增加11 681 元、9 939 元、5 478 元和4 461 元,增加比分别为397.8%、454.9%、371.1%和629.2%。从相对消费水平来看(图2),在2004—2018年间,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占比总体呈现增长趋势,2018年达到82.9%。居民生存性消费占比由67.6%下降到 57.4%,发展和享受性消费占比由 33.4%上升到42.6%,二者的差距从43.2%缩小到14.8%。整体而言,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升,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优化。(本文参照严慧珍等人的研究,将八大类消费品中的食品、衣着和住房消费归为生存性消费,剩余五大类归为发展和享受性消费)

1.2 农村居民消费区域发展水平

2018年,我国农村居民平均消费最高和最低的地区分别是北京和西藏。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可知,2004—2018年,北京、西藏两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分别增长337.4%和406.6%,西藏农村居民消费增幅高于北京,区域消费水平差距明显缩小。但从消费的绝对值来讲,2018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消费为20 195 元,是西藏的2.7 倍,两地农村居民消费的区域差距仍较大。从全国来看(图3),201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前十的省市中,东部地区占90%,中部地区占10%,西部地区则没有省市进入前十。在总消费、生存性消费、发展和享受性消费前十的省份中,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占比分别是70%、20%和10%。由此可见,尽管我国农村地区消费水平整体提升,但不同地区之间的消费水平仍存在十分明显的差异。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受收入差距的影响,不同区域农村居民的消费差距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改善。

2 ELES 模型构建与实证

2.1 模型选取

研究消费结构通常采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ELES模型),该模型是由经济学家C.Liuch 在计量经济学家Stone的线性支出系统模型基础上扩展而来的,其基本形式为:

其中,Vi为第i类消费品的总支出,pi为第i类商品的价格,qi为第i类商品的基本需求量,βi为第i类商品的边际消费倾向,Y为可支配收入,Σpjrj为所有种类消费品的基本支出总和。

展开式(1),并令αi=piqi+βiΣpjqj,得到:

其中,μi为残差项。进一步结合需求收入弹性计算公式可得在ELES 模型下第i类消费品的需求收入弹性表达公式为:

2.2 样本、指标数据选取与参数估计

样本选取:本文综合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口数量、区域划分等多种因素,选取山东、河南和四川三个省份分别代表我国东部、中部、西部。这三省都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人口均在8 000 万以上,且按经济发展水平分别属于东部、中部与西部,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能刻画我国不同地区农村的消费水平和特点,符合本研究的基本要求。

指标数据选取:本文选取了2004—2018年山东、河南和四川的农村居民数据,根据模型需求,农村居民的收入数据用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用Y表示;消费数据则按照《中国统计年鉴》的划分,选取食品、衣着、居住、生活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和其他八大类具体消费来衡量,分别记作X1、X2、X3、X4、X5、X6、X7和X8。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利用收集的数据,根据最小二乘法,通过Eviews 10 对模型参数αi和βi进行估计,同时利用式(3)计算出ELES模型下各地区的需求收入弹性,所得结果如表1至表4所示。

表1 山东省农村居民消费ELES 估计结果

表2 河南省农村居民消费ELES 估计结果

表3 四川省农村居民消费ELES 估计结果

表4 各省消费倾向与倾向指数

3 ELES 模型实证结果分析

3.1 实验结果与检验

从表1、表2和表3的统计结果来看,山东、河南及四川三省的F统计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都通过了检验,表明三地农村居民的收入对不同种类的消费都有显著的影响。除河南省和山东省X8的拟合优度R2为0.864 与0.893 以外,其他拟合优度R2均在0.9 以上,参数βi的t值也都通过了检验,模型不存在自相关与异方差问题,整体拟合效果显著。

3.2 消费结构的对比分析

(1)边际消费倾向对比分析。由表4可知,山东省、河南省和四川省三省的总消费倾向存在明显的差异,可见,不同地区农村居民在收入增加后的消费欲望截然不同。山东省作为较为富裕的东部代表省份,山东省农村居民的消费倾向最低,仅为0.673,即相比中部和西部,东部地区的农村居民在收入增加以后,有着更高的储蓄倾向,也反映出东部农村居民的消费在很大程度受到供给的限制。其次是中部代表省份河南省,消费倾向为0.755。消费欲最高的则是西部省份四川省,达到了0.985,意味着四川省农村居民几乎会把所有增加的收入都用来消费,侧面反映出了西部农村居民的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收入的制约。进一步分析表4可得出,四川省农村居民的生存性消费倾向为0.586,明显高于山东省和河南省农村居民的生存性消费倾向,可见四川省(西部)农村居民的消费仍处于追求生存的基本阶段,河南省(中部)和山东省(东部)的生存性消费倾向相对较低,但这两者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差异;享受性消费倾向也体现为四川省(西部)>河南(中部)>山东(东部),但三者之间的最大差距仅为0.062。由此可见,三省在收入增加后对享受性消费品的需求基本处于同一水平。综合生存性消费倾向与享受性消费倾向分析,初步可以得出山东省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最优,四川省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最差。

(2)消费结构指数对比分析。对边际消费倾向的分析确定了各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优劣,为进一步反映各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所处层次,本文分别用生存性消费倾向、享受性消费倾向除以总消费倾向构建消费倾向指数,结果如表4最后两项所示。纵向对比来看,山东省、河南省和四川省三省的生存性消费倾向指数分别为49.9%、52.6%和59.5%,享受性消费倾向指数分别为50.1%、47.4%和40.5%,再次印证了山东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优于河南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四川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最差的结论。横向对比来看,山东省是三个代表省份中唯一一个享受性消费倾向指数高于生存性消费倾向指数的省份,意味着山东省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处于较高的层次;河南省农村居民的生存性消费倾向指数略高于享受性消费指数,差距仅为5.2%。同时结合表2来看,河南省农村居民在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三个方面均有较高的消费倾向,都在0.1 上下,意味着河南省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正由生存性阶段向享受性阶段过渡;四川省农村居民的生存性消费倾向指数高达59.5%,远远高于享受性消费结构倾向指数40.5%,可见四川省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仍处于较低生存性阶段。

3.3 需求收入弹性系数分析

利用上文中的式(3),分别对三省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收入弹性进行测算,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可知,三省份农村居民对食品消费的收入弹性均小于1,说明食品对于三省居民来说都属于普通商品,可见当前我国农村居民基本的温饱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解决。山东省农村居民在全部消费的八大类中,仅有三类的收入弹性大于1,分别是生活及服务、交通通信和医疗保健,都属于享受性消费,收入的增长对东部农村居民的享受性消费具有相对较大的促进作用。河南省则有五类消费品的收入弹性大于1,且有一类属于生存性消费品。同时根据表4中的数据来看,河南省除医疗保健外的七类消费品的收入弹性都高于山东省,可见相比东部地区,收入的增长对中部农村地区居民的消费刺激更为明显。四川省除食品消费的收入弹性小于1 外,其他消费品的收入弹性均大于1,可见对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来说,剩余七类消费品都属于奢侈品。这一方面反映出人们的消费受到收入的极大制约,另一方面说明收入增长对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的刺激作用最为全面。

表5 三省农村居民消费收入弹性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本文通过构建ELES 模型对山东省、河南省和四川省三省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进行实证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与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边际消费倾向越低;人均可支配收入越低,边际消费倾向越高。这与凯恩斯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理论相契合。

(2)我国农村地区消费整体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但不同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有着明显的差异。以山东省为代表的东部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处于享受性消费占优的高级阶段;以河南省为代表的中部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处于由生存性消费向享受性消费转变的过渡阶段;以四川省为代表的西部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则处于生存性消费主导的低级阶段。

(3)东部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受到消费品供给的限制,这体现在山东省消费结构最优,但消费倾向却最低;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很受收入的制约,这体现在其边际消费倾向接近于1。

(4)收入对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的刺激最为明显,其次是中部地区,刺激程度最低的是东部地区。

4.2 建议

为进一步促进居民消费,加快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积极探索新型农业,形成绿色高效农产品产业链,促进复合型农业发展,增加农民农业生产性收入;依托互联网加快农村电商培育,加大林业补助、土地补助和粮食补助等转移支付力度,通过多举措拓宽农民非农收入渠道,多种形式丰富农民收入来源。(2)紧抓消费热点,提升消费追求。生活及服务、交通通信和医疗保健这三类在各地区农村都可为“奢侈品”,也是消费热点的消费品,政府应通过适当的价格管控与相应的补贴政策予以大力开发,加快新消费热点的培育,优化消费结构。(3)针对不同地区制定差异化消费结构优化策略。对于东部农村居民来说,应加快消费品市场供给性结构改革,调整商品结构,创新消费品供给并引导农民消费观念转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西部农村居民来说,努力增加其可支配收入,满足其对发展和享受性产品消费的经济需求,促进消费结构转变;对于中部地区来说,在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要稳定消费市场,尤其要做好发展和享受性消费品市场的管控工作,避免市场与价格非正常波动,保障消费结构顺利转型。(4)完善农村保障体系,强化农民消费信心。设立乡村医疗、教育及社会服务等基本保障红线,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社区为依托及社会合力参与的多元保障体系,从而为农民解决最基本的后顾之忧,释放消费空间,加快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消费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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