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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困境及建议

2020-12-14杨晓涛

农业工程技术 2020年23期
关键词:经营权农村土地纠纷

杨晓涛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云南 澜沧 665699)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承包人在土地承包后合法享有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实际确权工作中却存在登记工作难度大、农民配合度不高等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概述

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是基于土体承包关系,对农田现有土地空间位置、面积的进一步明确,对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减少土地归属纠纷有着积极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人姓名、土地使用情况、经营权变动等基础信息,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主要内容。

确权登记流程包括确权、登记、颁证,在确权过程中,工作人员会预先梳理土地信息与具体承包关系,并通过测量、土地归属调查等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土地面积、空间分布不清等问题[1]。登记是根据土地承包情况给农村土地建立档案,将土地信息、承包信息录入农村土地管理数据库内,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数据的全面性,为土地登记簿的完善奠定基础。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

1、登记信息采集困难

城镇化发展中,城市及农村人口流动速率变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采集困难,容易造成工作人员与农村居民以及农村居民内部的矛盾。在农村确权登记中,有较多的“入赘”“外嫁”“农转非”人员,无法明确其权属;同时,一二轮土地承包时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纠纷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农村人员户籍、土地经营权确认不到位,会造成农村土地数据库信息录入不全。随着农村向外务工、经商情况增加,会出现耕地弃耕问题。而在农村建设水平增高后,部分村民会存在返乡需求,增加土地矛盾。

2、利益纠纷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利益纠纷较多,大部分集中在农民以及村民与村民小组中。部分土地补偿款在商讨时,农民在心理因素影响下,可能会产生瞒报、谎报土地实际面积、位置等情况,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最终导致确权登记工作推进较慢。此外,确权登记过程中,极少部分农村干部由于自身素质低,会根据远近亲疏、喜好不合理提供土地面积信息,使得利益纠纷问题突出。

3、农民重视程度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中,需在确立工作场所的基础上,开展宣传、资料采集、外业调查、数据整合、公告及签字登记等环节。但由于部分农民文化程度低,可能会产生错漏登问题;还有部分农民对确权工作认识不清,未能响应号召配合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进而造成登记数据漏项,影响登记工作有效开展[2]。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建议

1、重视登记流程的规范化,保障确权登记工作质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切登记过程中,相关人员应重视登记流程的规范化,为后期优化工作奠定基础。各地区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村委会、村民小组对地区土地归属情况、村民较为熟悉,在确权登记期间,相关部门可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农业人员协助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涉及部门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在农民咨询时耐心解答,通过举例子、流程图展示等方式使农民容易理解。部分难以区分、碎片化分布的土地,可借助财政补贴、并地、互换等方式合理解决。在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工作经费,由专业财务人员对每项费用进行记录。确权登记中,由于人口流动存在的土地权属问题,应预先进行地籍测绘以及权属调查等工作,以保障确权登记工作质量[3]。承包户名称、土地面积、宗地编号等内容为土地权属调查的核心内容,可使用人工、设备辅助等方式绘制地区地籍测绘图。

2、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登记工作的重视程度

相关部门应重视登记工作、土地经营权归属的宣传,以增强农民对登记工作的重视程度。可通过报纸、电视、横幅展示等途径,引导农民主动进行确权登记。工作人员需重视与农民的友好沟通,掌握农民的基本需求,及时消除其对确权登记工作的误解,营造和谐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氛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开始前,工作人员可预先了解农民土地利用、生产情况,全面掌握地区土地承包情况,为确权登记有效性的提高奠定基础。

3、成立确权登记工作小组,保证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农村承包权确权登记工作属于问题交叉严重的系统性工作,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纠纷问题的解决核心在于切身为农民考虑,因此应结合确权登记各环节工作重点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比如“纠纷调解”“登记业务指导”“综合服务”等小组,根据地区实际,发挥纠纷解决小组作用,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时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保证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例如某县区,在土地承包区确权登记时,县政府联合乡镇、村委会建立土地纠纷处理机构,从纠纷来源出发,逐级调解群众内外部存在的土地矛盾。在该处理结构运作后,确权登记过程中土地纠纷案例明显减少。

4、科学调控确权登记工作,强化参与人员责任意识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时,各地政府部门应结合地区土地确权政策落实情况,为工作实践提供基础性保障,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参与部门的公信力。由地区各级政府部门科学调控确权登记工作,将各环节工作职责落实在各区域登记小组中,预防确权登记中产生政府职能重叠、责任推诿现象。考核确权登记小组工作绩效时,可建立具体化评分标准,激发人员工作热情。

为保证确权登记信息完整真实,可将确权成果在所属地区公示,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涉及内容多、范围广、周期长,且工作环境复杂,需建立健全确权登记工作管理体系,制定全面的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在内部管理中,成立5-6 人小组,在工作中相互监督,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求完成确权工作。

四、结语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发挥农村土地管理价值,需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以保障农民合法利益为前提,通过重视登记流程的规范化,保障确权登记工作质量。通过加强登记工作宣传、提高农民重视程度等方式,有效解决确权登记期间存在的土地纠纷、土地权属问题,推动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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