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缺场到回返: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探究
2020-12-13李成龙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
李 成 龙
(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0)
“三农”问题治理是关乎国家治理安全与长远发展的基础和根本。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1]。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明了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及具体措施。《意见》强调“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要求在深化农民自治实践中“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2]。在新时代背景下,新乡贤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力量,“是嵌入乡村治理结构中的新变量”[3],更是乡村建设的内在驱动力。他们在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矛盾纾解、基层治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隐性的和潜在的问题,只有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振兴。
一、新乡贤及其生成逻辑
(一)新乡贤的内涵
乡贤是古代中国乡村社会本土文化孕育的贤良群体。乡贤文化扎根中国乡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构成部分,是古人治村智慧与实践经验的巧妙结合,对于有序治理乡村社会、促进乡村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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