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情期间口腔颌面急诊患者的处理及防护
2020-12-13辛雨琪曹钟义
辛雨琪,吴 芬,刘 建,曹钟义,章 杰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颌面外科,南昌 330006)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该病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1]。2020-01-12,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将此病毒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 novel coronavirus,2019-nCoV)”。同时,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由这一病毒导致的疾病正式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2]。
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的冠状病毒[1],目前研究显示与蝙蝠SARS样冠状病毒(bat-SL-CoVZc45)同源性达84%,与人类SARS病毒的核苷酸同源性达到78%,与MERS病毒的同源性约50%[3-4]。体外分离培养时,2019-nCoV 96 h左右即可在人呼吸道上皮细胞内发现,而在 Vero e6和uh-7细胞系中分离培养需约6 d[1]。
2019年12月12日首例患者入院以来,截至2020年2月18日15点,我国累计报告COVID-19确诊病例72 530例,累计死亡1870例[5]。目前认为,经呼吸道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多地已经从确诊患者的粪便中检测出2019-nCoV,存在粪-口传播风险[1,6]。口腔科的治疗过程更易导致2019-nCoV的传播,目前为防止在对无症状潜伏期患者进行口腔诊治中导致传染扩散,口腔科门诊已经按要求停诊,仅开启口腔颌面急诊通道。口腔颌面急诊包括急性牙髓炎、牙外伤、颞下颌关节脱位、口腔颌面创伤、口腔颌面感染、口腔颌面恶性肿瘤急危重患者等。为更好地治疗口腔颌面急诊患者,同时避免2019-nCoV感染,本文介绍COVID-19流行期间的口腔颌面急诊处理策略供口腔临床医师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