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蒙古族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关系
2020-12-13格日勒图闫子奇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6期
格日勒图,杨 亮,闫子奇
(1.内蒙古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通辽028000;2.内蒙古奈曼旗组织部,内蒙古通辽028300)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乡风文明不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还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所在。蒙古族聚居的民族地区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既要传承蒙古族优秀传统文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更要发挥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蒙古族文化的引领作用,取之精华,推陈出新,引导农牧民群众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因此,在蒙古族聚居的民族地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必然要探讨蒙古族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关系,才能取得实际效果。
一、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契合
(一)敢于斗争、开辟富强的“乞颜精神”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带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1]。对于蒙古族而言“乞颜精神”无疑是蒙古族由蒙昧时代走向文明时代的宝贵精神财富。
“乞颜在蒙古语中,意谓从山上流下的狂暴湍急的‘洪流’。因为乞颜人勇敢、大胆又极其刚强,所以人们以这个词为他们的名字。”[2]258约在两千年前,蒙古部与另一些突厥部发生内讧。蒙古部惨遭失败,仅余两男两女,为躲避敌人,他们通过羊肠小道历尽艰险逃到四面唯有群山和森林、人迹罕至的额儿古涅-昆的地方重建家园繁衍生息,其各个分支渐以“乞颜”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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