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运动式腐败治理模式的自我调试
2020-12-13周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
周 磊
(北京工商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2488)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最大威胁[1]。当前,探究中国反腐败模式的转型已经成为学术界的热点话题。运动式治理刻画了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也体现了中国反腐败实践的基本特征。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运动式腐败治理模式也在适时地做出调整,最具代表性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其中又以派驻监督为典型。面对这样史无前例高规格的派驻监督,不禁要追问:派驻监督缘何出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又为何进行强力改革?又该如何认识派驻监督给中国反腐败带来的影响?回答上述问题,不仅仅是为了洞悉派驻监督的来龙去脉,更重要的是,透过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治理机制来窥探中国腐败治理模式变革的特征和路径。
一、从运动式迈向制度化、法治化治理: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关于中国腐败治理机制的研究日益丰硕,不仅仅在经验层面积累的大量客观、详实的数据,在分析框架上也更加科学。在对中国反腐败运作模式的研究中,逐渐呈现出一个基本的分析焦点:如何从运动式治理转向制度化、法治化治理?
运动式治理源自于对中国科层治理实践的观察和提炼。有学者指出,运动式治理已经成为理性化、制度化、专业化的常规治理机制在科层组织治理失效后的有效补充工具和纠偏机制[2]。就反腐败领域而言,周叶中[3]将建国初期的反腐败模式概括为“运动式的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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