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伦理实践的现代国家治理
2020-12-13叶方兴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
叶方兴
(华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41 )
党的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此次会议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的战略举措。制度建设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一般来说,现代国家治理是由包括政党、政府、社会组织等在内的政治实践主体,围绕现代政治理想与政治目标,并按照现代政治运作的基本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加以展开的实践活动。由此,现代国家治理实践往往体现出强烈的政治性品格,是不言而喻的政治实践活动。受近代资产阶级国家治理观念的影响,现代国家严格地奉行政教分离、价值无涉以及恪守职能边界等“政治中立性”原则。在罗尔斯那里,一个正义的国家仅仅是以“重叠共识”为依据的政治自由主义实践,而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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