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的疫情信息披露权
2020-12-13曾日红曾日东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1期
曾日红,曾日东
1.南京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1166;2.湖南省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湖南郴州 424400
一、问题的提出
2019年12月30日,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李文亮医生在“武汉大学临床04级”微信群披露,“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李文亮医生还在微信群出示了“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SARS冠状病毒阳性”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及一例患者的胸部CT影像。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近期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的多例肺炎病例与华南海鲜城有关联,已发现27例病例,其中7例病情严重……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1]2020年1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通报:“近期,武汉市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多例肺炎病例。武汉市卫健委就此发布了情况通报。但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已传唤8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2]2020年1月3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街派出所又以“2019年12月30日在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发表有关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不属实言论”,对李文亮医生做出武公(中)字(20200103)《训诫书》①有关李文亮医生的《训诫书》及其微信截图,均来自网络。。不难推测,公安机关认定存在“不属实言论”的主要理由是:肺炎病例未被确诊为SARS;微信内容显示所涉病毒会“人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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