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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类的本体论探纲

2020-12-13陈明益周昱池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

陈明益,周昱池

(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3)

哲学家们一直以来对自然类(natural kinds)给予极大的关注,却对社会类(social kinds)很少有兴趣。自然类一般认为是分享共同本质的事物群体,对应着自然界的真实划分。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存在自然类的许多典型例子,如水、黄金、老虎、柠檬、电子、夸克、氢、氧、碳酸、百合、霸王龙等。这些自然类对于我们认知世界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自然类有助于归纳推理、自然律和因果说明;另一方面,它们反映了世界的基本结构特征。但是,我们人类作为社会存在物在实践活动和社会认知过程中同样要依赖许多社会范畴或社会类,如性别、婚姻、种族、货币、经济衰退、战争、永久居民等。这些社会类不仅塑造我们对自身的理解以及我们与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对于说明和预测社会现象、引导我们的社会行为以及获取关于社会实在的结构的知识不可或缺[1]。因此,对于社会类的研究同样有着积极价值。什么是社会类?社会类是否有本质?社会类是实在的吗?社会类是自然类吗?本文将主要介绍社会类的本体论或形而上学问题的研究进展。

一、什么是社会类

社会类最初是意指社会科学中的分类而引起哲学家们的关注。一些哲学家将自然类等同于我们最成熟的自然科学理论中的范畴,即科学类。自然科学中的自然类划分是客观的,例如电子是客观地被划分为电子,但是社会科学中的分类却不是客观的,而是相互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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