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的生态政策哲学观及其现代价值
2020-12-13胡象明陈一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3期
胡象明,陈一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一、生态政策的哲学追问:人与自然的关系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1]。当前,生态危机已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的工作[2]。值得注意的是,生态政策制定,不仅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发展和政治决策的现实进程,还牵涉到一系列有着广袤哲学深度的理论问题。
生态政策的核心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其本质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处理这两者的关系,则受到有关人与自然关系哲学的观点——生态政策哲学观的支配。所谓生态政策,就是公共权力机关在一定时期依据法定程序制定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措施和行为规范的有机体系。政策哲学则是关于政策制定所要遵循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总和。在生态政策制定过程中,须以一定的政策哲学为指导,即生态政策的制定也须遵循一定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生态政策哲学关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天人关系问题,既关系到世界观的问题,也关系到价值观的问题,同时还关系到方法论的问题。世界观涉及到人们对世界的根本看法,具体到生态政策哲学中,就是指人们对人与自然的根本看法,如人与自然是根本对立的还是相互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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