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探究高校收入财务管理

2020-12-09尤若竹

山东青年 2020年11期

尤若竹

摘 要:收入管理作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收入的内控建设工作也是应对财务风险的主要防范手段。基于COSO内部控制框架,高校收入内控建设工作存在许多缺陷,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和监督评价角度找出高校收入内控建设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建议,为高校收入环节内控建设工作提出探索思路。

关键词:收入管理;内部控制;COSO

2019年1月1日,新政府会计准则开始实施,为了适应新准则的变化,各个高校在原先财务管理的系统上升级了财务系统。内部控制作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也要与时俱进,适应新政府会计准则的变化,使得高校账务处理更符合会计准则,更能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高校内部控制中,收入控制占据着重要地位,而目前,在许多高校中,收入控制处于初级阶段,在制定、执行和评价收入控制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一、收入管理与内控的逻辑关系

1.收入确认原则

随着新政府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收入的账务处理更能反映高校收入的进度和状态。新政府会计准则要求高校“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轨并行。“预算会计”模式下主要应用于影响了预算管理现金收支的业务;而“财务会计”的核算就需要财务人员根据一定的原则进行判断是否将某个业务的发生金额计入“收入”科目。

目前,《政府会计制度——基本准则》中明确收入的确认应满足以下条件:(1)与收入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有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2)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入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3)流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1]。但是准则没有收入确认的具体指南。本文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考虑并提出高校收入确认的具体操作。2017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提出了收入的“五步法”模型,即:(1)识别与客户的合同;(2)识别履约义务:单独核算“可明确区分”的履约义务;(3)确定交易价格:(4)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合同中各项履约义务;(5)在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某一时点(或某一时段)确认收入[2]。在高校各项工作中,尤其是科研项目,时间跨度较长,如果按照预收款或者实际收款确认收入,若出现跨期现象,则影响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因此,高校相关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情况来确认收入。

2.COSO内部控制框架

2017年,教育厅发布《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教育厅[2016]2号)(以下简称“内控指南”),将高校内部控制分为三大类——控制环境、业务管理(包括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收入管理等)以及控制评价[3]。COSO内部控制框架作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推荐的框架,同时也是《塞班斯法案》明确表明的作为企业内控评价的标准,一直以来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而教育部颁发的内控指南也很大程度上借鉴了COSO框架,因此将COSO内部控制框架应用于高校收入管理控制有很大的研究意义。

COSO内部控制框架认为,内部控制系统是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控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要素组成。

3.收入管理与内部控制

根据教育厅发布的内控指南,收入控制是高校内部控制中基于业务层面的控制活动,同时依据COSO内控模型,也是一项内控活动。目前,大多数高校治理和管理结构不完善,内控机构不健全,内控管理处于不成熟的初级阶段。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高校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逐渐提高,收入是高校财力的主要来源,因此加强收入管理的内部控制、降低收入财务风险,在高校财务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校收入管理的内控缺陷

依据内部控制COSO框架,高校的收入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和缺陷,主要存在于控制环境、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等要素。

1.控制环境有漏洞,管理不完善

在组织结构方面,大多数高校虽然设立了内控部门,但是内控部门配备的人员数量不足,职能划分比较混乱,各个职能岗位责任界限混乱,无法做到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内控应该是整个高校管理共同的工作,是每个部门日常管理中的一部分,涉及收入管理的各個部门和人员的职能和权限出现重叠或空白,导致一些环节多重管控,影响效率或者无管控,影响控制效果。

在战略管理方面,许多高校虽然制度上明确规定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但是在实际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没有深入调查,长期规划中的变化按照短期制定,影响了相关部门的决策和工作。

2.信息与沟通环节不顺畅

首先,由于收入控制执行时间较短,许多高校在各部门和各环节之间没有明确工作内容,使得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有间隔,不能无缝衔接,影响了工作效率。其次,在相关部门内部,由于缺乏相关制度规定,导致部门工作人员不了解何时执行控制、何时将控制结果向部门领导汇报;除此之外,信息化建设也是关键内容。目前许多高校的信息化建设不完善,没有独立的信息部门来支持各个软件之间的衔接和更新,使得各个部门之间获取信息有时间差和内容差;另外,许多高校数据库没有及时更新,数据库容量不足,无法满足增长的大数据容量。

3.未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

监督作为COSO内部控制框架的五要素之一,在内部控制工作中起着“围墙”似的防范作用,对内控环节的检查和评价监督有助于内控工作的改进,能够加强内控的强度。高校的内控建设比较薄弱,对收入控制监督和评价意识不足,未定期准时全面有效对收入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也没有建立评价制度和监督制度。除此之外,在评价高校收入内控环节中,许多工作人员没有受到专业的培训,没有相关专业知识,凭借着主观臆断进行调查和评价,导致一些收入控制关键点没有被监督评价[4]。

三、收入控制应对建议

针对高校财务管理中内控出现的漏洞和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控制环境管理,做好顶层建设工作

高校的内部控制不应该局限在业务层面,更应该扩展到管理决策层面,做好决策层面的内部控制,使得内控更有导向性和方向性

[5],因此高校建立内控的首要完成任务是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在完善的内控制度下,高校各部门、各领导、各员工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明确自身工作内容和责任。其次,增强收入内部控制意识,虽然现在许多高校依据相关规定设置了内控部门,但是其中许多高校的内控小组形同虚设,并没有内部控制意识,因此应该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选拔培训,强化内控意识,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形成自上而下的内控环境和文化氛围,为收入内控的实施和监督奠定良好的基础。除此之外,对于收入财务管理来说,要建立收入制度梳理体系,每年根据拨款和预决算情况对收入进行全面梳理,在收入实现全过程中,排查出风险点和控制点,进行风险分析和应对。

2.推进高校信息化建设

信息与沟通是COSO内部控制框架五要素之一,在信息技术背景下,良好且完善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是高校内控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首次,衔接好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使信息在各系统之间的传递达到“零时差”“零错误”,数据在各系统之间的生成、传递一致,才能保证收入口径的准确性;其次,加强信息系统的风险保密等级,收入财务数据对于每一个高校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每一类的收入金额都反映了高校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加强信息系统的保密层级,同时对信息系统的各个使用者设置相关权限,不能越权查看或者操作业务和相关数据;除此之外,数据库的更新和扩大也是高校内控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一个功能强大且完善的数据库对于财务数据的输入、加工、处理、生成、传递和储存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不断更新数据库建设也是高校财务系统信息化的重要工作。高校也可以实施信息化建设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明确信息化建设各个岗位的职责,将内控信息化覆盖全校各个管理工作内容中。

3.强化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流程

高校应该树立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和监督思维,充分意识内控评价和监督的重要性。在收入内控的评价和监督环节中,首先要明确评价和监督的对象,要对高校自身确认的收入风险控制点的实施进行评价和监督;其次要在合法合规基础上,兼顾重要性和适用性两个原则,制定评价和监督收入内控的程序和标准,全面检查年度内收入环节内控的实施情况,完成穿行测试,真实填写工作底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出具评价报告,如实完成内部检查才能发现内控中的薄弱点,不断强化,提高收入内控体系的有效性。除此之外,发现内控中薄弱点或者漏洞之后,专业人员应该提出解决意见,涉及的相关部门应该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给检查部门,检查部门根据内控评价和监督的标准对其重新进行监督检查,使整个收入内控流程在可控范围内。

四、结论和展望

收入作为高校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其财务管理也至关重要,在收入财务管理工作中,许多高校没有明确确认收入的原则和口径,没有树立风险意识;除此之外,对于收入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也有许多缺陷。高校应该按照内部控制框架進行建设,完善控制环境,建立控制制度,明确收入环节的风险点和控制点,定期对收入环节的控制决策和执行是否到位进行评价和监督。但是基于内部控制的自身局限性,其只能对收入的一些环节提供合理保障,而不是完全保障,在控制基础上,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建立符合高校自身战略的内控体系,以最低的成本获取较大的内控效率和效果,推进高校财务管理内控建设。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A].财政部令第78号,2015.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A].财会[2017]22号,2017.

[3]刘国平,唐大鹏.教育部直属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框架设计[J].财会通讯,2019(32):114-117.

[4]方晖.基于内控视角下的高校收入管理浅析[J].经济师,2018(11):107-109+111.

[5]张云,史仕新,谭安富.公办高校内部控制构建路径研究——基于现代大学制度视域[J].会计之友,2018(17):86-89.

(作者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财务处, 辽宁 沈阳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