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初探
2020-12-09陈宇婷
审计与理财 2020年4期
陈宇婷
一、引言
为了更好地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快从以发展经济为主到兼顾生态文明建设的观念转变,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提高到了国家战略层面。2013年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国家审计署开始试点进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7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印发,标志着从2018年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审计”)将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审计任务在各级审计机关全面铺开。而镇(街)作为所在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对其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对树立领导干部绿色GDP政绩观,以及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到实处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任中审计的优点
目前,自然资源审计仍以离任审计为主,虽然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暴露出离任审计作为事后监督的弊端。为了提高我国自然资源审计的实效,应更关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的任中审计。任中审计即在领导干部还未调离岗位就开展的审计,是一种事中监督,与离任审计就审计目标、内容和范围方面没有本质区别,但有以下几个优势:一是审计成果得以更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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