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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历程与经验

2020-12-09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林芝民族团结西藏

刘 玲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北京 100081)

民族团结进步是多民族社会的重要目标,是西藏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前提。为全面总结西藏各地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历史逻辑与实践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与守边固边治边稳藏调研——以林芝市为例》课题组于2018年和2019年赴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进行了为期34天的实地调查。调研过程中先后走访了林芝市及其4个边境县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调研方式有专题座谈、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本文基于调研所得,总结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历程与经验,以期为其他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参考。

一、林芝市的历史沿革与民族分布情况

林芝市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国土总面积11.7 万平方公里,实际控制面积7.6万平方公里,东接昌都市,西邻拉萨市、山南市,北倚那曲市,南与印度、缅甸两国接壤,边境线长1006.5公里。

林芝市前身为林芝地区,该地区历史悠久,早在4000-5000年前,这里已有人类定居。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1959 年中央人民政府平定西藏叛乱后对西藏实施全面直接管辖,开始实行民主改革。1960 年以来,历经塔工专员公署、林芝专区,至1963 年林芝专署撤销,所辖区域分别划归昌都地区和拉萨市管辖。林芝地区行政公署于1986 年2月恢复成立,2015 年6 月撤地建市,林芝市辖巴宜区、工布江达县、米林县、墨脱县、波密县、察隅县和朗县。

林芝市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汉、门巴、珞巴等民族和睦相处的多民族聚居区。2018 年末,全市总人口为23.3 万人,户籍人口19.68 万人,其中:藏族人口15.46 万人,占户籍人口的78.56%;门巴族1.07 万人,占户籍人口的5.44%;珞巴族人口0.4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13%;其他少数民族0.18 万人,占户籍人口的0.91%。除藏族在全市各县(区)均有分布外,其他少数民族大部分集中于察隅县、墨脱县、米林县和巴宜区境内。此外,林芝市有3个民族乡,分别为:巴宜区更章门巴民族乡、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和墨脱县达木珞巴民族乡。

林芝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滇藏、川藏茶马古道咽喉和连接中印、中缅的要道。千百年来,藏、汉、门巴、珞巴等十多个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他们在创造西藏地方古代文明和缔造中华各民族大家庭的伟大事业中做出过重要贡献,林芝历史是中华民族发展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唐朝和吐蕃联姻开始,西藏与内地的联系日益密切,元朝开始在林芝地区设立驿站,这里成为茶马古道和唐蕃古道中路、东路的交汇点,来自藏、汉、回、纳西等民族的商人络绎不绝,藏汉民族和其他民族从此结下了深厚的民族情结。清朝时期,作为清兵镇守西藏边疆的重要驻地,不少清兵和各民族商人把这里当作故乡,与当地的姑娘喜结连理,在西藏开枝散叶,传下了无数民族团结的佳话。

二、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林芝地区(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了新阶段。以1951年人民解放军进入波密,并在波密成立中共波密分工委为起点,林芝地区先后经历了和平解放时期(1949-1959)、平息叛乱与民主改革(1959-1965)、社会主义改造、十年动乱与两年徘徊时期(1965-1978)、改革开放到林芝地区恢复成立时期(1978-1986)、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1986-至今)等六个历史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奠基,经由林芝专区恢复以来的持续推进,逐步发展到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新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林芝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的奠基阶段

从1951 年西藏和平解放开始,到1963 年林芝专区撤销为止,是林芝地区各项工作初步开展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奠基阶段。在这个阶段,面对林芝这样一个特殊而陌生的地区,进藏干部职工坚定执行党中央“慎重稳进”的方针和民族、统战、宗教政策,依靠各族人民群众,团结上层爱国人士,克服高原缺氧、道路险恶、物资不足、缺粮无菜等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宣传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协议、修筑康藏公路、开荒生产等各项任务。西藏各族人民一道取得了粉碎国内外反动势力的阴谋、建立人民政权、平息叛乱、民主改革、对印自卫反击战的胜利,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建美丽新林芝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进军林芝的过程是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过程

1951年,随着《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定》(即“十七条协议”)的签订,西藏实现了和平解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西藏各族人民回到中华民族大家庭,实现了藏族与全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以及西藏内部的团结。“十七条协议”[1]各条款贯穿着中国共产党民族、宗教、统战等理论与政策,其核心就是民族平等、区域自治和民族发展,为西藏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按照“十七条协议”,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十八军于1951 年10 月进入西藏,中央设立西藏工作委员会并在各地建立分支机构以开展工作。这一时期林芝地区党政机关更迭频繁,几经建立、撤销、恢复、合并,分别经历了中共波密工委(1950 年底-1951 年12 月)、中共波密分工委(1952年1 月-1955 年3 月)、中共塔工分工委(1955 年4月-1957 年7 月)、中共塔工工作队(1957 年8 月-1958 年11 月)、中共塔工分工委(1958 年11 月-1960 年2 月)、平叛和军事管制(1959 年2 月-1960年1 月)和中共林芝分工委(1960 年2 月-1964 年6月)等历史阶段。

“十七条协议”强调西藏必须进行社会改革,同时,充分考虑到西藏经济、社会、民族、宗教发展的特点,中央人民政府对改革采取了慎重的态度,强调“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劝说、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进行改革。这些举措得到了一些爱国上层人士的认可,他们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早在1950年12月,就有色拉寺驻波密总管、上层爱国人士江巴悦西、易贡头人索朗旺堆、许木头人牛佐等三人前往昌都,迎接人民解放军进驻波密,向解放军介绍波密的社会状况、风土人情、地理风貌等,表达了希望解放军早日进军波密、解放波密的迫切愿望。在波密爱国上层人士和当地群众的大力协助下,解放军进驻波密。解放军到达波密后,大力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藏是为了解放西藏人民,实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完全赶出中国的目的,并在此基础上做了大量的统战与调研工作。在中共波密分工委组建的过程中,对领导干部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民族政策培训,重点学习了“十七条协议”、中共中央西南局对西藏工作的方针以及云南、贵州、甘肃等地民族工作的经验,明确了当时在西藏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以团结西藏上层为主的统战工作。与此同时,解放军与工布地区和察隅地区的爱国上层人士接触,宣传政策、了解民情,彼此建立了良好信任关系,为和平进军林芝奠定了基础。截至1951 年10月1日,解放军先后进入波密、工布和察隅地区,完成了进军林芝的使命。

可以说,进军林芝的过程既是当地爱国上层人士受到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感召主动推动的过程,也是人民解放军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使民族政策深入人心的过程。与此同时,解放军组成文工队、电影组、医疗组等访问团,通过文艺演出、放映电影、散发藏文图书,为当地各民族群众看病送药、背水、打柴、扫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这些工作让林芝地区群众首次正面接触解放军,了解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逐步消除了顾虑,解放军既得到当地上层的合作支持,也受到各民族群众的热烈欢迎。笔者在米林县和朗县调研访谈时发现,十八军在进藏过程中,很多藏族群众因为喜欢解放军而改了汉姓、汉名,比如,一户藏族因为经常给他们提供帮助的排长姓李他们全家就改姓李,而“建军”“国庆”“解放”“八一”等汉名在当时的藏族群众中也比较常见。

2、经营林芝的过程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过程

为贯彻落实“十七条协议”有关精神,将“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逐步发展西藏的工、农、牧、商业,改善人民生活”的规定落到实处,经营林芝的过程也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过程。

林芝地区各族群众渴望西藏解放,拥护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他们在支援人民解放军进藏和修筑康藏公路过程中,发扬不怕苦、不怕牺牲、团结奋斗的爱国主义精神,出动大批人力畜力,为部队运送物资,保证了进军和修路的顺利进行,在解放西藏的伟大斗争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1953年11月到1954年11月康藏公路的修筑过程中,仅波密就动员民工1300余名,占总人口的13%,组织牲畜3500 余头,占驮蓄总数的70%,完成4 万余驮运输任务。[2](P29)施工过程中,50余名解放军指战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广大藏族群众也超负荷劳动,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在藏汉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康藏公路的开通使得内地的工业产品以及当地群众所需的生活必需品得以运到波密,为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创造了有利条件,对于密切西藏地方与祖国内地的联系、加强藏族和其他民族间的团结、促进西藏人民的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西藏工委考虑到群众在支援修路过程中负担能力已达极限,如再继续动员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人力和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畜力,必然会使人民的生活陷入极端困苦,从而影响民族关系。因此,不仅尽量将能拿出的公粮全部贷给群众,解决他们所需的口粮,而且对群众在支援运输过程中的损失进行了赔偿。这些举措提高了群众对政府和解放军的认识,密切了与上层人士、普通民众的关系,增强了民族团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藏族地区工作,必须解决语言不通的问题。在1951 年8 月波密工委成立藏训队时就决定所有干部职工每天早晨集中学习藏语文一至两个小时,并强调学以致用,学用结合。1952 年6 月,中共波密分工委《关于今后几项工作的决定》中,将“培养250 名左右能用藏、汉话两种语言工作的干部,其中还有50 名以上藏汉文皆通的干部”和“吸收200至300名本地人参加地方工作,并把他们培养成为干部”作为1954年底之前的工作任务。[3](P25)这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截至1953年底,已有百余名干部可不用翻译独立工作,并将十余名有一定藏语文水平的藏族干部送往内地民族院校深造。同时还吸收了一部分解委会委员、上层人士和经当地头人协商同意的藏族青年63 人参加工作。[3](P63)这些工作既有力争取了林芝地区的上层人士,也为以后的工作准备了人才力量。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1954年3月中共中央西南局批复《关于波密分工委处理藏汉族之间的婚姻问题的意见》,针对在波密地区的部队、地方工作人员以及进藏修路部队等人员结婚问题,指出:鉴于婚姻法在西藏尚未宣传执行,因此,技工的结婚、离婚“须取得对方家长同意,必要时经过当地头人同意,商人回内地和在西藏结婚应加以区别,即商人与当地藏族结婚或离婚,原则上应根据民族政策及西藏的风俗习惯处理”[3](P70-71)。这种做法符合《共同纲领》关于尊重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的规定。

林芝地区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做法由来已久。1952年1月,中共波密工委发出《改过春节为过藏历年的通知》[3](P19-20),指出:为尊重藏胞风俗习惯,扩大政治影响,决定全体进藏干部一律不过阴历年而过藏历年。在过藏历年时,要召开军民联欢会、文艺晚会和宴请头人并开展宣传活动。从这时起,通过新年、藏历年等传统节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就成为林芝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的历史传统。

3、民主革命为各民族团结与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发动全面叛乱,加速了反动势力的灭亡,促进了民主改革的提前实行。民主革命不仅使林芝实现了政治上的历史性飞跃,由封建农奴制跨入社会主义制度,而且在经济上,近现代工业开始在林芝落地,结束了林芝无现代工业的历史;在社会发展上,管理网络、服务网络更加完备,林芝从此进入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培养藏族干部是解决西藏民族问题的关键,是民主改革前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林芝地区高度重视干部培养,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文件,设立了专门的机构。1956年6月,西藏工委组织部、财经部、青年团西藏工委发来《关于大量吸收培养藏族干部的联合通知》;7月份工委同意统战部《关于安排几个头人工作》的请示;10月西藏工委组织部对分工委组织部《关于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五七年培养藏族干部、发展党员的规划》的批复,提出1956 年要吸收藏族干部870 人的规划。塔工分工委除吸收当地本民族青年、头人参加工作外,还到内地招收青年学生和在藏干部亲属进藏工作,截至1956 年10 月底共吸收学员351 人,安排头人和内地援藏干部332人,共计683人。[3](P108)11月,成立塔工地区吸收培养藏族干部统一管理委员会。1957年4月,分工委做出《关于加强藏族干部培养教育的决定》。这些文件都将大量培养藏汉族干部作为执行团结、进步、发展方针,顺利实现民族区域自治,进行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尽管1957 年2 月作出了《不再吸收藏族干部的通知》,但紧接着4月又发布《关于加强藏族干部培养教育的决定》,指出培养藏族干部不能因整编收缩而放松,应加以巩固和提高,为将来实现民主改革和彻底解决西藏民族问题创造条件。截至1962 年底,林芝专区有各类干部977名,其中藏族干部373名、其他少数民族干部44名,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45.9%,林芝专区的183个乡,有乡支部书记、正副乡长、文书306人,全由本民族干部担任。[2](P73)

这一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方面。从20世纪60 年代开始,林芝地区以水电建设为主修建电力设施,1960 年10 月建成林芝农具加工厂水电站。1960-1964 年,各地邮电所(局)相继设立,并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适应了机关单位和人民群众邮寄重要票证的需要。林芝的基础教育也在这一时期起步,不仅塔工专员公署分设民政科和文教科,由文教科负责教育工作,后改为文教卫生科,负责教科文卫工作。1961年,林芝专区有公办小学4所,民办小学223 所,基本实现乡乡有民办小学。1962年中共林芝分工委按照中共西藏工委批转下发的中共西藏工委宣传部《关于当前学校教育工作的意见》,对部分条件差的民办小学进行撤并和调整。1964 年12 月,按照“进一步办好公办小学,整顿提高现有民办小学”的方针,察隅县、米林县、工布江达县完全小学或县小学相继设立,到林芝专区撤销时,当地小学发展到79 所,教师达164 人。经过民主改革,林芝各族人民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斗争中,在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林芝过程中,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不断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林芝专区恢复以来民族团结进步的持续推进

林芝专区撤销后,林芝地区各县分别在拉萨、昌都、山南等地市的带领下,进入到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1966 年5 月至1976 年10 月,和西藏自治区其他地区一样,林芝各县进入动乱之中。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林芝地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步入改革开放新时期。

1、历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擘画西藏发展蓝图,助推民族团结进步

1979 年中央召开全国边防工作会议,确定全国支援西藏的方针。中共中央先后召开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宏观把握,为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团结稳定进行战略部署,历次会议都将支援西藏建设作为重要任务。1980年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强调从西藏实际出发制定方针政策,中央对西藏的财政补助每年递增10%,这标志着西藏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到来。1983 年国务院决定,在坚持全国支援西藏的方针下,由川、浙、沪、津四省市重点对口支援西藏。1984年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定由九省市援建西藏43 项,为西藏持续改革、开放、搞活注入了新动能,而这一时期林芝地区的恢复成立也为促进林芝在团结稳定中繁荣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这一时期,林芝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次、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一手抓反分裂斗争和稳定局势,努力推进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1988 年4 月,林芝地委、行署召开首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28 个先进集体,89 名先进个人。[4](P40)1990 年,西藏自治区决定将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月,每四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逐步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

1994 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正式作出了“全国支援西藏”的战略决策,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西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将民族团结放在西藏工作的重要地位,全面推进了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立了“一加强、两促进”三大历史任务,明确了“促进西藏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要求,揭开了林芝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史篇章。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涉藏省区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这一时期林芝地区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一方面,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援藏省市的倾力支援为林芝地区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西藏自治区党委提出“充分发挥林芝地区的自然和资源优势,加快林芝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步伐,力争使林芝地区的各项工作走在全区的前列”的社会发展要求,为林芝地区发展指明了方向。1998年2月,林芝地委、行署决定成立林芝地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委副书记、政协主席王金元担任,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组织保障。2011 年西藏自治区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从四年一次改为每年举行,扩大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通过召开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西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举措,形成了治国理政“西藏篇”,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把西藏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典范”“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3 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西藏自治区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评选表彰活动机制。

2、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政策,持续推进民族工作

西藏自治区是主体民族占总人口比例最高的自治区,如何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政策落到实处,对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意义重大。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保障林芝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意义重大。

林芝地区恢复成立后,把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普法重点,在广大职工和农牧民群众中进行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在人口较少的民族聚居区成立民族自治乡,切实实现他们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在20 世纪80年代,先后成立了林芝县排龙门巴族乡(今林芝市巴宜区更章门巴民族乡)、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和墨脱县达木珞巴民族乡。这三个乡的门巴族和珞巴族群众占全乡人口的30%。

三是执行特殊优惠政策,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自2000年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工作以后,米林县、察隅县、墨脱县与朗县先后被列为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截至2014 年底,林芝市共落实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项目549 个,投入资金29192 万元。实施安居工程项目4 个,投入资金7912.8 万元。人口较少民族的各项事业稳步推进。[2](P193)

3、对口援藏为林芝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注入新动力

1994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全国支援西藏的基本方针,按照“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定期轮换”的援藏方式,广东省和福建省对口支援林芝。二十多年来,截至2014 年底,广东、福建两省共选派近600 名干部援助林芝地区,投入援藏资金近50亿元,建设项目达一千多个。在援藏工作中,广东、福建两省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援藏重点向农牧区、向社会事业倾斜。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培育经济发展基础,增强经济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具有民族特色的产业发展步伐,把沿海地区先进经验与林芝地区实际有机结合,促进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两省援藏干部把林芝当故乡,积极融入当地工作和生活,诚心诚意为林芝各族人民办实事、谋利益。林芝干部群众把援藏干部当亲人,关心和爱护援藏干部。两地干部互学互信、取长补短,藏汉亲如一家的动人场面处处可见。为落实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为了加快林芝的发展,于1995年召开林芝地区工作座谈会,要求林芝各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口援助下,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齐心谋跨越、奋力奔小康、携手抓稳定、合力促发展”,全地区上下呈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局势稳定、民族团结、边防巩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GDP 均位居全区之首,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5]

内地西藏班自1985 年创办至今,已走过了三十余年的历程。作为教育援藏的一种形式,既培养了西藏社会急需的各级各类人才,也为西藏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截至2019年1 月底,已有20 个省市75 所中学举办西藏班(校)或西藏散插班,12 个省市的29 所学校举办内地西藏中职班,196 所高校招收西藏班学生,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0余人。33年来,内地西藏班累计招生14.19 万人,为西藏培养输送了4.6 万余名建设人才。[6]据了解,现在林芝市1 区6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很多干部职工都有西藏内地班学习的经历。2000年,林芝地区6名僜人学生赴内地西藏班学习,当年共有僜人小学毕业生6名,在全区内地西藏班招生名额减少25%的情况下,林芝地区在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分数线,照顾6 名僜人学生赴内地学习。[7]这是林芝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各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案例。

(三)新时期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巩固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林芝市委、市政府深刻领会“治边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深入践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始终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力推动当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工作机制主要包括领导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和表彰机制三个方面。从领导机制来看,林芝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统战民宗部门全力抓、其他部门配合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团结工作格局。2016 年以来,林芝市、县(区)、乡镇均成立了加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对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及时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由各级党政机关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为有序开展创建活动提供组织保证。在宣传教育方面,林芝市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将其纳入公民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国民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过程。在表彰机制方面,为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13年以来形成了区、市、县(区)三级每年分别表彰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风气。

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林芝市各级党政组织把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将民族团结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部署与落实。同时将民族团结工作与“先进双拥户”、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民族团结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2018 年,林芝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五个林芝”和“五城同创”的目标和部署,努力构建“繁荣林芝、和谐林芝、绿色林芝、健康林芝、美丽林芝”,让“加强民族团结·建设‘五个林芝’”落实到身边小事,贯彻到本职工作。

2、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林芝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载体和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其一,结合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的时间节点,建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常态机制。既有元旦、藏历新年、春节、“3.28 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3月份桃花旅游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9 月份雅鲁藏布旅游文化节”“工布新年”等几乎全年各月份的常态民族团结工作,又有“9 月民族团结月”的重点宣传教育,共同促进民族团结理念入脑入心。

其二,将民族团结与本职工作相结合,拓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载体和方式。通过采取“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团结、建设五个林芝”大讨论等重要活动,形成了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支持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活动、道德模范和“最美人物”评选活动、“民族团结看林芝”专题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巡回宣讲、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助学、民族团结影视展播等系列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深深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之中。

其三,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内涵,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中国梦”主题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长征精神”“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进一步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同时,广泛开展“听身边人的故事”“参观新旧西藏对比展室”“一乡(镇)一档新旧西藏对比资料收集”等新旧西藏对比教育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林芝的“经济社会发展得益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得益于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扎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波密红楼、察隅英雄坡、易贡将军楼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强化各族干部群众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团结意识。

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续推进

2018年10月20日,经自治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研究批复,林芝市被列入西藏自治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候选单位,这将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走向深入。

林芝市以创建为抓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七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要求的基础上,林芝市结合实际,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景区、进家庭”,由“七进”改为“九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拓展。林芝市各领域通过开展“翻身农奴把歌唱齐心协力奔小康”“民族团结花盛开边疆共圆中国梦”“造民族团结林结民族团结情”“民族团结在身边讲述”等活动形式,进一步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范围,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

林芝市大张旗鼓地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形成了人人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新风尚。自2011年以来,林芝市荣获全国、自治区、市、县四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73 个、模范个人1299 名,其中全国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3名,自治区模范集体87个、模范个人148名,市模范集体167个、模范个人297 名,县模范集体617 个、模范个人851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4 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6 个,被自治区命名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①2018年以来,林芝市命名10个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和10 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4、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

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林芝市在全面落实生态移民搬迁政策时,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000 年至2003 年西藏天保工程生态搬迁安置中,林芝地区灵活采取“集中、分散、交叉”安置的方式,将昌都市550 户3232 名农牧民群众迁入到巴宜区、米林县、波密县、工布江达县四县(区)。从2018 年到2019年5月底,林芝市安置昌都市“三岩片区”移民3968人。实践证明,搬迁群众与当地居民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已经成为推动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①

为增强当地的文化软实力,林芝市全面梳理当地的人文历史,挖掘各民族共享的地域文化符号,努力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2014 年,林芝市启动《林芝区域文化丛书》编撰工作,并于2018 年9 月公开出版发行,共编纂藏汉文书籍16部,内容涉及林芝历史、当代历史变迁、民间故事、民歌精选、名胜古迹、山水文化、民俗文化、地名历史文化释义等。这项文化过程不仅填补了林芝文化编纂工作的空白,而且为增强各民族对当地文化的认知、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提供基础文献。

三、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经验与启示

(一)创新推进创建活动,讲好民族团结林芝故事

林芝市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了诸多可复制的经验。

首先,以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为依托,健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常态机制。林芝市已经形成覆盖全年各月份的民族团结宣传工作机制,同时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民族团结知识,使各民族团结进步观念深入人心。

其次,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促进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深入挖掘整理民族团结人物典型和工作典型,在各级电视台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林芝报》每月推出先进典型文章,林芝广播电台每月播出创建工作动态报道。同时,利用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故事会、讨论会、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征文比赛、文艺表演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分享发生在林芝、发生在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第三,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内涵,讲好民族团结林芝故事。既要讲好各族人民共同开发林芝、建设林芝的历史故事,也要用卓嘎、央宗姐妹等新时代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感染群众;既要讲好林芝当地的民族团结故事,也要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将各族群众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用法制来保障民族团结

林芝市历来重视制度建设,重视对以民族区域自治为源头的民族政策、制度与法律的贯彻落实。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出台了大量的地方性法规与政策文件,内容涉及民族干部培养、藏语文保护和使用、协调民族关系、民族文化保护等民族事务治理的各个领域。

2012 年以来,林芝市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的法制基础。2012 年,林芝地委、行署发布《林芝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办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机制和规则细化;2017 年《中共林芝市委员会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意见》又将民族团结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评体系;2017 中共林芝市民宗局党组出台《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意见》,民族团结工作的主线意识更加明确;2018年,中共林芝市委员会林芝市人民政府印发《林芝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方案》,制定了林芝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县(区)、党政(事业)机关的全方位的测评指标。2019年,林芝市着手制定《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拟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林芝市民族团结“教育月”“教育日”,进一步规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发展改善民生,用发展来巩固民族团结

“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8](P37)林芝市(地区)自和平解放以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安排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特别是广东、福建两省的倾力援助下,历任林芝市(地)委、市政府(行署)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实现了从百业待兴到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性巨变。

林芝市在民生改善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8年,林芝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50.01亿元,较上年增长9.3%。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820元,比上年增长10.5%,近五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实现两位数增长,始终位居全区首位,各族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9]林芝市坚持基础设施利民,以基础设施的改善,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让各族群众在增加幸福感获得感的同时,增强对祖国大家庭的认同感。以历史上长期困扰林芝发展的交通建设为例,“林芝机场2006年正式通航,开通至成都、重庆、广州、深圳、西安、兰州等多个城市直飞航线,旅客吞吐量达到50 万人次”;2017年,随着林拉高等级公路全线通车,并被国际道路联合会评选为年度“全球道路成就奖”。至此,“全市高等级公路通车总里程达300余公里,国省道总里程达2221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3662公里”。②随着拉林铁路林芝段路基主体工程的顺利完工,川藏铁路林芝段正在加快推进,林芝将进入铁路新时代,交通出行方式由此发生深刻变革。

林芝市正确处理好守土固边与兴边富民的关系,把实施“兴边富民”项目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落实好各项特殊优惠政策,扩大边民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加快边境一线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产业发展,吸引更多非边境地区群众到边境一线定居,实现稳边与安民、护边与兴边双赢。另一方面,借助“兴边富民”项目建设,不断壮大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各项惠民政策的普法和宣传活动,真正实现了以发展巩固民族团结。

结语

林芝的民族团结工作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进程中,林芝民族团结历史源远流长、文化积淀深厚,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疆域、共同书写了中华民族历史、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林芝市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社会心理、民族情感、群众切身利益的契合点,深入挖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与繁荣发展的历史经验,生动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的生活场景,广泛宣传各民族一起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良好愿景,不断为“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注入时代内涵。

林芝市各级党政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融入中心工作,创新推进创建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并坚持发展与改善民生,持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基础、制度基础与社会基础,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风尚。全市各族人民争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休戚与共、守望相助,在共同守卫祖国和建设家园的过程中持续深化着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征程,书写着“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林芝”的新篇章。

[注 释]

①数据来源: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②数据来源:林芝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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