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下文化产业中音乐现象的思考——以音乐社会学的视角
2020-12-02张悦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张 悦
对当下文化产业中音乐现象的思考——以音乐社会学的视角
●张 悦
(西安音乐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文化产业的提出至今已经七十余年,阿多诺对于大众文化的批判时至今日仍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当今社会中的音乐现象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从音乐社会学的视角,针对文化产业中的有关音乐现象进行阐释与批判。
文化产业;音乐现象;音乐社会学
Culture Industry这一术语产生于20世纪初。最初出现于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和阿多诺(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合著的《启蒙辩证法》(1947)之中。按照2001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文化、贸易和全球化》()的报告里给出的定义:“culture industry”通常是指这样一些行业,它们“创作、生产、销售’内容’”,“从本质上讲它们是不可触摸的并与文化有关,一般通过著作权来保护,并且以商品或服务的形态出现”[1](P373)。industry可翻译为工业或产业。工业主要是指原料采集与产品加工制造的工程。而产业是包括工业在内的社会分工和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产物,含义更广泛。“文化工业”与“文化产业”作为表意相似的名词经常被混合使用。从历史的角度看,文化的工业化(industrial)形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两次工业革命,主要见于文化产品的产生与传播手段;从社会的视角出发,由于社会发展于是逐渐形成并衍生出以文化为内核的庞大商业体系,看作是文化的产业化(industrial)更加准确。本文主要就文化产业造成的音乐社会活动以及伴随而来的相关现象作出阐发与批评。
一、文化产业中音乐现象的形成背景
文化产业伴随着社会的现代化而来,经过长时间的铺垫与蓄积,在近百年达到了井喷式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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