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过程中美声唱法与通俗唱法的交融
2020-12-02赵璐
黄河之声 2020年24期
赵 璐
引 言
歌唱技巧中的规律性划分,是为了令学习者可以在更具规律性的环境下接受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并不是说明各个唱法之间水火不容。对不同唱法之间保持一种淡漠的态度,是多年来声乐教学中的一个误区。事实上,不同唱法之所以足以被划分为一个独立的唱法体系,就是因为其拥有独特的专业技巧和艺术魅力。而人们完成演唱的关键载体是人本身,唱法只是一种区分的客观条件。各个唱法之间其实可以在适当调整的情况下进行融合,从而衍生出更特殊、更具艺术魅力的演唱技巧。美声唱法和通俗唱法分别代表古典派和现代派,理论上二者正是“水火不容”的代表类型。但实际上,美声唱法的中规中矩和通俗唱法的自由随性刚好可以在相互交融的过程中,构建全新的唱法表现,来满足普罗大众日渐复杂的艺术审美诉求。
一、美声唱法与通俗唱法交融的客观条件支持
(一)同样注重塑造音乐形象
音乐形象指的是表演过程中,一种唱法所呈现出的具有明显个体特征的形象状态。音乐形象不但包含“声象”,更包含“视象和听象”。演唱者在理解作品本身带有的意义和情绪后,也要结合自身的表演风格和特色,对作品的演唱模式进行改编。因此,音乐形象就是音乐唱法所要求的艺术表现形式,其具有比较常见的固定状态,也会根据演唱者不同的个人风格,和作品自身的特殊含义而在具体表现上存在一定差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