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设现状、问题及建议
2020-11-30谢海燕程磊磊
中国经贸导刊 2020年28期
谢海燕 程磊磊

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本文将对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的建设进展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改革重点,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能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改革进展
根据《方案》,“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具体包括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四项改革任务。空间规划是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的基础,因此《方案》还提出了编制空间规划、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创新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方法等三项涉及空间规划体系的改革任务。目前,国家及省级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稳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立,新的国土开发保护制度初步形成。
二、国土开发保护制度改革的新变化
(一)主体功能区的有关要求融入国土空间规划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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