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思考
2020-11-29周晓燕
法制博览 2020年24期
周晓燕
中共大庆市委党校,黑龙江 大庆 163000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章共计46条。《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作出了基本规范,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有着重要作用。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所以,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意义重大。笔者对《条例》位阶、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有几点思考。
一、关于《条例》位阶的认识
党内法规正式称谓有7种,即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在实践中,有的直接从名称上确定党内法规的位阶效力。那么,能否从名称上直接划分党内法规的效力呢?2019年8月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制定条例》),这部《制定条例》是党内的立法法,对法规的效力位阶等有规定,笔者根据该条例,对此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党内法规没有完全从名称上划分效力高低
弄清党内法规效力是正确适用党内法规的前提。2019年4月,中共中央完成了第二次关于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据统计,党内法规4100部,有效中央党内法规220多部。据估算,90%为地方性党内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31条规定,笔者认为《条例》对党内法规效力并没有完全直接从名称上进行划分。《条例》第31条规定,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章具有最高效力,其他任何党内法规都不得同党章相抵触;第二是中央党内法规,第三是部委党内法规,第四是地方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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