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纪法协同视域下预防高校职务违纪违法路径研究

2020-11-28唐雅蓉

时代人物 2020年24期

唐雅蓉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高速发展和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高校职务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高职务领导干部和“一把手”违纪违法现象凸显,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与涉嫌受贿犯罪占比最高。探究高校职务违纪违法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建议贯彻纪法协同理念,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在预防高校职务违纪违法工作中主动作为、综合施策。一是加强纪法衔接协同,严处违规违法用权;二是以制度建设为关键,防控违规违法用权;三是强化党风廉洁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关键词: 纪法协同;高校职务;违纪违法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对高校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高校在社会经济活动领域中参与度也不断提高,权利寻租空间和可谋取利益变大,高校职务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教的大背景,高校接受上级巡视、强化巡视整改形成新常态。在黨中央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主动预防高校职务违纪违法,不仅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保障高校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立德树人的紧迫需要。

一、高校职务违纪违法现状

本文所研究的高校职务违纪违法,是指高校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主要表现形式为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贪污受贿类职务犯罪。

高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多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资料显示,2015年7月至2020年8月通报的党纪政纪处分中属于高校领域的所有领导干部,共计101人,1人为中管干部,1人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99人为省管干部。其中2015年至2018年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

高职务领导干部和“一把手”违纪违法现象凸显。据数据统计,2015年7月至

2020年8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101名高校领导干部中,任职校党委书记、院长、校长等高校“一把手”领导职务的干部有59人,占比58.4%。典型案例如湘南学院党委书记肖地楚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2015年)、哈尔滨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高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6年)、湖北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丁么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7年)。

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与涉嫌受贿犯罪占比最高。据数据统计,2015年7月至2020年8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101名高校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的六大纪律情况为:违反政治纪律61人次;违反组织纪律64人次;违反廉洁纪律85人次;违反群众纪律9人次;违反工作纪律27人次;违反生活纪律36人次。违反廉洁纪律的人次最多,占总人数比重为84.2%。涉嫌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三项职务犯罪情况为:涉嫌贪污15人次;涉嫌受贿90人次;涉嫌失职渎职11人次。

二、高校职务违纪违法原因分析

客观因素。高校频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高校管理活动被经济领域的规则深刻影响。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同时,高校在基建、采购、招生、培训等方面拥有了较大的自主权,衍生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寻租空间,但是高校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却落实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高校行政化模式下权力过分集中,许多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和学科带头人都是由学校领导和院系领导构成,在利益分配时,他们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为腐败滋生提供土壤。

主观因素。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漠,纪法意识淡薄是造成职务违纪违法的主观因素。触犯党纪和国法的主体大多是党员领导干部,他们具有高学历、高智商的特质,且大多数都是其所在行业内的翘楚,本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于律己,但是由于他们在党性培养上的缺位,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忘却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对党纪和国法不学习、不敬畏,一旦有利可图或遭遇“围猎”必然深陷其中。

三、纪法协同预防高校职务违纪违法的路径

加强纪法衔接协同,严处违规违法用权。纪法协同是指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相互衔接并协同管党治党的过程或能力。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违法”必先“破纪”,法律底线被践踏,往往是纪律红线一退再退的必然结果。违纪和违法并非对立或是存在不可逾越的壁垒的关系,违纪行为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质变为违法行为,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注重分析研究,对行为进行精准定性,违纪行为适用党纪,违法行为适用国法,达到纪法衔接协同严处违规违法用权的目标。

以制度建设为关键,防控违规违法用权。制度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高校权力的滥用,高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可有效防控违规违法用权。廉政风险防控,是指有目的、有意识地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来阻止岗位廉政风险的发生。廉政风险防控为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丰富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路径。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坚持以“预防在先、系统梳理、注重实效、标本兼治”为原则,以思想建设为引领,将制度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强化监督,进一步夯实高校各部门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基础,进一步增强处理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岗位廉政风险的制约、监督和管理,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控违规违法用权。

强化党风廉洁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底线。高校党风廉洁教育应当立足于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具体举措有:在主要领导干部办公场所悬挂廉政公示牌有助于强化警示提醒;用好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警示教育;在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例如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廉洁自律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防细查各种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于受了前三种形态处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做好回访教育,加强教育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