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脱贫存在的法律问题
2020-11-26陈依雯
商品与质量 2020年35期
陈依雯
四川大学 法学院 民商法系 四川成都 610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同时,党的十九大也指出民族地区能否全面建设成全面小康社会,直接关系到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此外,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脱贫攻坚战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指出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在2020 年达到全部脱贫。本文关注的是少数民族地区通过旅游脱贫中的法律问题。乡村旅游是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然而由于乡村土地以及人员问题的特殊性,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法律实践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同时发展乡村旅游的少数民族农村地区,与一般农村地区不同,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在发展过程中其原有的民俗文化受到旅游文化的冲击,使得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脱贫中的法律问题更为特殊。
本文选取了四川省北部地区的两个少数民族村寨作为研究对象,以此为代表说明少数民族地区在旅游脱贫当中存在的问题。
1 调研地点旅游资源概况
1.1 石椅羌寨发展情况
石椅村距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1.5 km,村中居民90 多户,以羌族人口居多。因该村半山腰上有一块天然形成的、形似中式椅子的石头,故名石椅羌寨,属省级旅游示范村。石椅羌寨长期致力于发展旅游业,成立石椅村旅游合作社,统一培训、统一客源、统一接待、统一结算,有效带动村民开展农家乐。该村许多羌民族文化风俗至今保存完好,是北川旅游的大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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