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平衡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的新举措
2020-11-25文/沈艳
中国科技财富 2020年2期
文/沈 艳
2020年1月14日18时20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向社会公示了首批6个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不到七百字的公告,凝练体现了中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设计中的核心元素。
从涉及的主体看,本次试点包含了“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清算组织、支付机构、科技公司等多家机构”;从创新业态看,则“聚焦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API等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从监管目标看,则旨在“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便民服务水平、拓展金融服务渠道”。
可以预见,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设立对建设金融科技新业态,提升中国金融核心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
目前,我国一些金融科技实践已经居于世界前沿。根据IMF的测算,我国金融科技公司估值已经超过全球总估值的70%,其中2016年中国个人移动支付总额达7,900亿美元,是美国的11倍。
但伴随着新技术在金融领域深度应用,也出现一些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影响金融稳定的风险事件,监管部门面临“松监管引发风险、严监管扼杀创新”的困境。
但这一困境只是表象,根源在于现有的监管框架不足以实现防范金融风险与鼓励创新之间的平衡。中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首批6个应用的落地,标志着监管部门迈出了为实现这一平衡而展开监管业务模式创新的重要步伐。
对企业的创新活动,监管者的监管工具箱包括传统微观审慎监管和沙盒监管模式,其目标都是保护投资者、防范风险的同时促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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