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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武科举考核内容遴选局限及其对当今竞技武术竞赛的启示

2020-11-23李本一

武术研究 2020年5期
关键词:考核内容清政府套路

李本一 姚 丹

1.沈阳体育学院,辽宁 沈阳 110102;

2.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3.北京体育大学,北京 100084

武科举在中国历史上绵延了1200年,从武科举设置的初衷来看,武周政权是想通过一种全新纳取“武人”的方式来巩固政权,也就是要通过“普通招考”的方式让有武之士为其效力,成为其爪牙。到了清代,经过了千年的时间,武术技术逐步迈向成熟,兵器类型更是由全冷兵器时代向冷、热兵器并存的时代迈进。而纵观清代武科考核内容,其实质与公元702年时并无二样,甚至还无法与中国历史上某一个朝代的武科举相比。这样的清代武科举考核内容对武科举本应被赋予的遴选真才、加强君权的使命产生了一定的局限。因此,其生命力和存在意义便可想而知。1901年,随着光绪帝的一纸诏令,武科举考核先于文科考核四年彻底废止。虽然武科举制度早已成为了历史车轮下的模糊背影,但其发展历程对当今中国武术的发展仍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直至今日,我们仍能从清代武科举的历史尘封中获得关于中国竞技武术竞赛的经验启示。

1 武科举的考核内容

1.1 清代武科举考核内容梳理

清代武科举在沿袭了唐、宋、明代武科举的基础上,形成了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考核等级的考核制度。在考试内容上,清代采取的是内、外三场制的考试形式。即第一场、第二场比试弓马、技勇,此形式称为“外场”。第三场比试策论武经,此形式称为“内场”。清代武科举的考核内容会根据不同时期统治者对于武科举制度极其政府需求的理解不同,将四级考核制度的考核标准进行略微的调整,但童、乡、会、殿的总体考核内容变化不大。清代的武科举大体上每三年举行一次,都是先进行第一场(头场)马射考试,再进行第二场步射、硬弓、舞刀和掇石的考试。考生经过如上考试后,“外场”考试结束。外场考试合格后,进行第三场的“内场”考试。第三场“内场”考试策、论,主要内容为《武经》,即武经七书:《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李卫公问对》《黄石公三略》《姜太公六韬》以及《论语》《孟子》等儒家经典。

殿试是清代武科举的最后一环考试,也是最高级别的考试,由皇帝亲临考试现场,并钦定甲第。殿试的内容亦如童、乡、会的马射、步射、弓、刀、石,试后最终确定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等一、二、三甲排序。

1.2 清代武科举考核内容与不同时期武科举考核内容的比较

武则天登基后,急需大量的文、武人才以巩固自身的政治地位,在急切的人才需要驱动下首次颁布了武举制度,想以此种方式扩大吸取人才的途径。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武科举制度并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考试内容主要以射长垛、骑射、马枪、步射、翘关(即举重)、才貌、语言等七个内容为主。从唐代的武科举考核内容来看,主要看重以骑射和运用武器为主的武艺技能以及身体、力量、体能等为主的身体素质和身体条件。[1]在唐代武科举考试内容中,可以看到部分考试内容保留到了千年后的清代武科举考核内容中。

宋代武科举沿袭了唐代的考核方式,只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与调整。宋代的武科举考试内容有弓步射、弓马射、弩踏、抡使刀枪等器械,主要以步、马射为主。去除了唐代考核的“翘关”的内容,改“才貌”为“等长杖”,将“语言”包含在“程文”(即内场)的考试内容中,单设“内场”考试,进行策问和兵书墨义等内容的考试。[2]从宋代武科举考核开始,就将“外场”的弓马、武勇和“内场”的策论武经进行了分考,这是宋代武科举考核制度逐步完备的标志之一。从考核内容来看,宋代的武科是唯一具有除弓、马考核内容之外具有其他武艺考核内容的朝代,抡使刀枪等器械内容的增加与宋代对武艺的认识具有不小的联系。

明代的武科举制度是在以往武科举制度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变革。明代的武科举考核内容包括首场(外场)弓步射、马射;二场(内场)考核策论,主要是由主考官提出有关军事、兵法等问题,由考生作答。[3]明代的武科举考核制度在形式上与宋代的考核制度差异并不大,尽管在部分标准和选用人才的资格方面有了更为详尽的规定,但仍没有摆脱既有模式,考核内容更是删减了抡使刀枪等内容。

从以上对唐、宋、明各朝代武科举考核内容进行列举可以看出,清代武科举的考核内容与各朝代的考核内容差异并不大,其考核内容并没有根据一千年来的国际格局、社会发展以及政权对于武艺需要等状况改革以往的考核内容,颠覆以往的考核条框,而是仍然沿用千年来沿袭下来的考核内容。这些武科举考核内容在康乾盛世的清代并没有对其政权的稳固产生太大的影响,但却为今后武科举制度的废除甚至是整个清王朝的覆灭埋下了隐患。

2 清代武科举考核内容的局限与不足

2.1 过于依赖前朝旧制,考核内容定位不准

1616年,努尔哈赤在中国东北建立了后金政权,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1644年,顺治帝入关,这一系列动作标志着一个新王朝的崛起。顺治帝入关后的同年便下旨开科纳贤,从时间上看,清政府在武科的考核内容问题上基本上没有进行过多的斟酌,只是在当时奉行了一种“拿来主义”的思想,将明代武科考核的内容、制度、组织等全盘接收,稍加修改便公布于众。清代武科的开科虽然有些仓促,但正是这种仓促昭示了清政府急于“招人”“安抚人”的心情。清廷虽然由少数民族主政,但由于缺乏统治中原地区的经验,立国后,为巩固统治地位,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诸多领域的政策制定上和制度设计都从明代旧制吸取经验并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修订。[4]清政府之所以无暇顾及武科举考核内容的科学性问题与清政府将武科举作为多重目标的政治手段不无关系。武科举从表现上看,是清政府广纳“武人”,制度开明的体现,实则是清政府对于瓦解明代残余抵抗力量,有效笼络士子、补充战争损失军事力量,加强战后恢复的无奈之举。由此可见,在清政权建立初期,武科举考核内容的意义也许并不如考核形式本身重要,因此,骑射、步射(延续一千多年的考核内容)、拉弓、舞刀、掇石(身体素质内容)等考核内容成为了衡量清政府武备人才的标准。

然而,清政府所沿袭的前朝旧制其本身就有一定的问题,尽管武科举制度为习武之人提供了一个通向功成名就的道路,但就武科举考核的内容来说,自唐代开始,就不断广受诟病。在唐代,蒋防在《兵部议》中就指出“今之有司,不曾端其本,而徒袭其末。取天下之士,以悬的布埒为之标准,舍矢之中否,跨马之迟疑,以貌第其人,升降其秩。在司武不经,择士之无本矣”。在明代,又有“明代万历之末,科臣请特设将材武科,初场试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传、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知者言之。”[5]的记载。以上种种表明,武科举考核内容在清前多个朝代都暴露出了其考核内容无法遴选真才的弊端,而清政府在确定武科举考核内容时明显没有考虑此种种弊端,仍然选择沿袭明朝旧制,其考核内容的定位不准,对于遴选武将,加强君权缺乏针对性。

2.2 政府体系思想固化,考核内容不能与时俱进

清政府在武科举考核初期的内容遴选中缺少了科学的定位,这是由当时的历史背景所决定的。清政府初期,为了巩固政权,笼络与选材均是武科举所要兼顾的目的,因此,其考核内容多半要求较低,以起到笼络人心,稳固满汉人心,维护政权的目的。但是,随着清政府政权稳固性的逐步提高,清政府应该不断根据国内外形式极其政府对于武科举制度的需要更改变革其考核内容,以切实达到维稳御侮的目的。但是清代的武科举考核内容自政权建立初期确定后便没有任何大的变化,所谓的仅有的一些变化也只是停留在内、外场的考核顺序以及弓、马射等中的次数上。因此,从清代武科举考核内容确定之日直至清代武科举废除之日的250多年间,其考核内容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但在此期间,国际社会的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是清政府在与诸多侵略者作战的失败后逐渐认识到的。面对与外国侵略者作战中的频频失利,一些有识之士纷纷将目光转向了能够广泛增补军事人才力量的武科举考核上,希望能够通过改革武科举考核内容,广纳能够提高清政府作战实力的军事人才。因此,鸦片战争后,魏源在《海国图志》中建议武试增设水师科。[6]徐鼒建议武场加试火器。[7]郑观应提出“三等考试”办法,即“一试能明战守之宜,应变之方,深知地理险阻设伏应敌者。二试能施火器,命中及远,驾驶战舶,深知水道者。三试制造机器,建筑营垒炮。[8]从以上这些要求改革武科举考核内容的建议中反映出了两点:一是在与侵略者的作战中,清政府在水师、火器、武器制造、战略谋略等方面都处于极度落后的局势。二是希望通过武科举的考核形式来弥补当前军事落后的局面,快速增补上述军事作战人员,以维护清政府政权稳定的渴望。但是以上种种改革武科考核内容以及增强军事力量的提议均未得到支持,正是由于清政府对祖宗成法的宗教性崇拜和对自己军事力量的盲目自信,使得清朝统治集团的上层根本无意改革武举制度。在慈禧等人的心目中,武举考试马、步、射、弓、刀、石,不仅是祖宗成法,而且合乎古礼。[9]因此,尽管提议改革武科举考核内容的建议颇多,但250多年来,清代武科举考核内容变化不大,就连最终光绪帝废除武科举的诏书也将考核内容不合理作为了其武科举制度废止的归因,即“武科一途,本因前明旧制,相沿既久,流弊滋多,而所习硬弓、刀、石及马、步射皆与兵事无涉,施之今日亦无所用,自应设法变通,力求实用。嗣后武童生考试及武科乡会试,著即一律永远停止。”

古代武术的存在意义绝大部分是军事武术意义,是为政权服务的“武”,而非修身养性、观赏娱乐之用的“武”。但是这种要极力服务于政权的“武”的选拔却在清代武科举考核中看不出任何的军事意味。明代戚继光曾在《纪效新书》中提出“凡武艺,不是答应官府的公事,是你来当兵,防身立功,杀贼救命,本身上贴骨的勾当。你武艺高,决杀了贼,贼如何又会杀你?你武艺不如他,他决杀了你。若不学武艺,是不要性命的呆子。”从戚继光的话中可以明显看出,为政权服务的军事武艺是要习武艺,保性命的,是一种杀人贴骨的勾当。而清代武科举当中的考核内容看起来毫无“武”味,不要说贴骨,就连两两相当的接触交手都完全没有,这样的考核内容又如何体现出武艺较量的实战意味?又如何能够在时代发展中发挥其作用。

对于军事武术而言,其人才的作用无外乎两种,一种是作用于集团作战的指挥型谋略人才,一种是作用于两两实地肉搏的实战型战斗人才,当然,兼备两种作战能力的人才是政权维稳所孜孜以求的。但从清代武科举的考核内容来看,无论是对谋略的考察还是对实战的考察都无法达到选取真才的目的。况且,清代是中国古代武术发展最为成熟的时期,其谋略和实战肉搏能力绝不是仅仅用马、射、默写武经这样的内容就能够评断的。因此,且不说清代对武科人才的安置及考核组织等其他外延问题,就单拿武科考核内容来说,就存在着巨大的问题,它充分体现出清政府在武科考核问题上的定位不准、思想禁锢、不思求变的状态,使得清代武科举考核的遴选真才、强化君权的意义和作用大大削弱。

3 清代武科举考核内容对当今竞技武术竞赛的启示

竞技武术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渐形成的以套路和散打为主要竞技内容的体育运动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竞技武术只有套路竞赛这一种形式,从1979年开始,竞技武术才发展成为了今天的包含套路、散打两个竞赛内容的竞技武术竞赛体系。竞技武术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近70年的光景,但如今的竞技武术却逐渐走入了发展的瓶颈。或许竞技武术的发展走向从表面上看与清代武科举考核并无直接相关的关系,但我们却能够从清代武科举的历史回顾中看到其对当今竞技武术发展的星点启示。

3.1 竞技武术竞赛内容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与时俱进中准确定位

当今的竞技武术已毫无疑问的成为了世界竞技体育中的一员,其发展追求的目标也必定是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竞技武术,使其成为一项世界性的竞技运动项目。对于竞技运动来说,奥运会无疑是人们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平台,那么,武术也必定要朝着奥运会的方向一路狂奔。目前,竞技武术套路已经成为2022年青奥会的正式比赛项目,但武术入奥问题仍然是鲠在武术人喉中的一根巨刺。从历史的回顾中,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无论是在何种发展背景下,其发展要根据自身需要准确定位。当今的竞技武术规则多年来在奥运会评分客观性、透明性等要求的导向下逐步进行修改,然而,近乎体操似的竞技武术套路在奥运规则的导向下,逐步迈入了稳定决定胜负,圈数决定名次的怪圈。竞技武术的评分虽然在逐步实现透明化,可武术特点也在奥运标尺的丈量下逐步趋向透明。因此,尽管竞技武术的目标是借助奥运会平台,使武术成为一项世界性的运动项目,但自身发展的精准定位也是不可缺少的,否则,竞技武术就很有可能重蹈清代武科举考核的覆辙,在逢迎与自我间徘徊,最终忘却竞技武术的发展初衷,丢失自我。

3.2 竞技武术竞赛内容应在开放的观念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竞技武术竞赛自新中国成立后就开始逐步酝酿,至1956年5条40字的评分标准提出后,竞技武术套路就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由于建国初期,国家对于开展对抗项目的态度比较谨慎,因此,具有演练形式的武术套路运动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套路发展20余年后,散打运动才逐步从尘封中走到阳光下,但当时的套路竞赛已经初具规模,竞技武术失去了第一次“形神合体”的机会,自此,竞技武术走上了套路、散打各自发展的并行道路。

时至今日,竞技武术已经发展了近70年,在这近70年里,相关部门制定修改了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散打竞赛规则20余个版本,尽管在竞赛过程中的要求及评分等规定越来越细,但是套路与散打仍然在按照并行的轨迹各自发展着。2008年,对于竞技武术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这一年很可能成为竞技武术发展的转折之年。然而在这样的历史转折机遇期,竞技武术却也没能冲破既有模式,最终败北奥运,至此,竞技武术失去了第二次“形神合体”的机会。其实,中国武术的打练问题一直是一个留存在中国武术发展内部的普遍问题,无论是套路运动员还是散打运动员,中国武者在不同的外国人眼中都可能是不会“武”的武者,以至于在武术的国际推广中,一定要同时配备套路和散打两批人才才能够完全满足推广中国武术的需要。许多专家学者也看到了这个壅滞在竞技武术发展中打练分离的问题,也纷纷提出其解决方案。但是由于套路与散打各自发展的时间都已经较长,各自的竞赛体系也已经相对完善,要真正解决留存在竞技武术中的打练分离问题,在打破“祖制”的前提下,在开放的观念下,来大刀阔斧地改革现有的竞技武术的“单条腿”走路的问题,使竞技武术成为真正意义上既能技击以搏,又能演练以艺的中国体育运动项目。

4 结语

清代的武科举制度自1644年设立以来,始终如一地进行着马射、步射等考核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晚清时期,武科举制度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问题已经表现得相当明显,通过武科举考试进入国家军事集团的武艺人才没有任何火器、水师等方面的认识与训练,许多忧国忧民的能人志士也希望通过改革武科举制度来挽回晚清命运,但这些提倡被一一回绝。从清代武科举考核的内容遴选中,我们可以看到清政府在武科举考核内容上出现了考核内容定位不准、政府体系思想固化等问题,尽管这些问题绝大部分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但是其留存仍然影响了其后续的存在与发展。反观当前的竞技武术竞赛,其竞赛内容同样存在定位不准、改革不畅等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也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但是当前社会已不是新中国刚成立后的社会状况,竞技武术的发展要站在新的角度来思考长期存在于竞技武术中阻碍其健康发展的问题,尽管改革的道路是艰难的,但是只有根据现实情况,切实的切除顽疾,才能在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中前行,为竞技武术的良性发展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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