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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利商标混合质押为主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研究

2020-11-18杨洋史煜杰李建伟

河南科技 2020年24期

杨洋 史煜杰 李建伟

摘要:专利和商标等无形资产都可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抵押物。由于专利和商标分属于政府原不同管理部门的先天不足,造成专利质押融资发展迅猛、商标质押融资发展滞后的严重不均衡现状。本文通过对河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特别是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其中起到的独特作用,论证了开展专利商标混合质押为主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体系、探索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并轨新模式、加强专利商标质押融资人才培养、大力发挥服务中介机构的作用等对策,以促进河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爆发式、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专利商标混合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

中图分类号:F273.1;F83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24-0051-07

1 引言

我国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一个逐渐认知、探索、试点、推广、完善、提高的过程。从1996年至今10多年时间,我国通过各部门协作逐渐探索出了一条较为成熟的专利权质押融资道路,但商标质押融資工作并未在全国开展大规模有序的组织开展起来。2019年全国政府机构改革后,解决了原来知识产权部门管理专利、工商行政部门负责商标、各自为政、职能重叠、服务创新主体力量分散等现实问题,为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机遇。新组建的各地市场监管局(或具有此职能的服务中心、保护中心)可以借助现有的专利质押融资工作体系,与商标质押融资进行并轨发展,“共享”专利质押融资体系、政策、渠道、经验等“红利”,其中要突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沟通政府、金融、评估、保险等机构的重要和独特作用,弥补政府主管部门人力、精力不足的“短板”,消除政策“棚架”现象,缓解创新主体的融资难问题。

2 河南省知识产权质押发展现状

河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极不均衡,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专利权质押融资水平居全国中上游,而商标在全国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二是各省辖市专利质押融资发展不均衡;三是河南专利质押融资总额是商标的14.2倍,发展极不均衡。

2.1 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现状

2.1.1 专利权质押融资水平居全国中上游。河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基本和全国同步起步发展,但和全国相比,河南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2019年河南知识产权质押总额排在全国第10位。但河南经济总量排名全国第5位,质押融资总额和河南在全国的经济地位并不相称,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如河南的如安徽、辽宁、四川、福建等省份,排名都在河南之前。可见,河南省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工作并没有和河南的经济地位相符相称,说明河南的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克服的问题和制约因素,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见图1)。

2.1.2 专利权质押融资发展迅猛。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盛、从寡到众的艰辛历程。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银行、服务机构在摸索中尝试、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增强信息,培育人才,初步开拓出了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局面。从2011年全年专利质押融资总额8 700万元,到2019年融资总额达到18.7亿元,9年时间增长了42倍,发展速度非常迅猛(见图2)。

2.1.3 各省辖市专利权质押融资极不平衡。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不断出台修订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一些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对质押融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也纷纷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指定人员负责开展这项工作。实践证明,事在人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与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的重视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与地方的经济基础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凡是重视程度高的省辖市,无论当地经济条件如何,这项工作就能开展得就红红火火,否则,即使经济条件较好、优质企业资源丰厚,也未见有起色。如经济条件较好的新乡市2019年质押融资金额超过12亿元,而经济体量并不大的安阳市2019年质押融资金额也超过10亿元。而经济条件最好的郑州、洛阳2019年质押融资金额也就1~2个亿。漯河市知识产权局通过政策宣讲、专利辅导、银企对接等形式,让金融部门了解企业的需求和现状,让企业了解专利贷款的政策和程序。7年来,漯河市知识产权局已累计帮助全市50余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超3亿元,缓解了中、小、微科技型创新企业的融资难题,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城市,多次受到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表扬和肯定(见图3)。

2.2 河南省商标权质押融资现状

2.2.1 商标质押融资在全国排名靠后。2019年全国商标权质押融资总量中,浙江省以89.54万,达到全国比例的21.81%,加上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和四川省仅仅五个省份合计占比达到60%以上;此外,单纯浙江省和山东省两个省份就占比39.88%,已几乎等同全国排除前五余下26个省及直辖市的商标质押融资占比,其不平衡性显而易见。河南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在全国占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见图4)。

2.2.2 河南商标质押融资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河南开展商标质押融资业务的实践相对于全国来说比较早。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以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宋河”酒商标使用权为质押,向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放固定资产贷款8 000万元,是当时河南省单笔额度最大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也是河南第一笔商标权质押贷款。与专利权质押融资红红火火推广开来的同时,河南商标质押融资工作由于没有得到主管部门的重视,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和制度,商标质押工作在河南基本没有开展起来。2011年1月份,在主管部门的推动下,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五云茶叶集团、郑州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共计2.5亿元,其中郑州三全食品融资达1亿元。然而,一阵轰动之后,这项工作如同昙花一现又归于沉寂。

3.2 缺乏河南特色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随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在全国各地的蓬勃开展,各地结合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质押融资模式,如北京市中关村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上海市多样化的专利权质押模式、武汉市“银行+保证保险+第三方评估+风险补偿+财政贴息”模式等。河南区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起步较早,但缺少一套完整可行性程度高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近年来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本上都是采用了“撮合模式”。撮合模式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不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此外,河南企业质押融资贷款目前98%以上都是采用“固定资产+专利”摸索,真正的“纯专利质押”案例非常少。起到真正质押标的物的仍然是银行套路流程最熟悉、最放心的土地、厂房、设备、有价证券等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资产,甚至要求企业老板拿自家的房产证抵押,专利经过评估后也会按照评估额的40%给予一些贷款额度,但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属于河南特色的、真正具有可复制的、有规律性的、被相关参与方普遍采纳和认可的质押融资模式始终没有总结出来。这就让质押融资工作在其他地市快速、便捷地推行带来了难度。2019年,全省专利申请量达到144 010件,授权量86 247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217件,驰名商标达到274件。从数量上看河南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资源,但却是一座待开发的“金矿”,没有得到有效的开掘和利用。

3.3 专业人才队伍缺乏

知识产权人才是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的智力支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同样离不开专业知识产权人才的强有力支撑,特别是需要懂知识产权、懂技术、懂金融、懂评估、懂法律甚至人际交流的复合型人才,更是河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中的“短板”。河南按照平均每个省辖市50名相关专业人才计算,全省至少需要1000名专业人才,才能确保这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但遗憾的是全省目前真正能够和企业、金融机构讲明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和操作实务的人才不足50人。

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重要环节之一,银行从业人员对常规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信用贷等流程及抵质押手续轻车熟路,但对于企业技术的创新程度、市场前景、专利变现预期等一筹莫展,除了部分地市的中国银行等小部分操作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客户经理外,大部分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片空白,即使想向企业介绍使用知识产权質押贷款也无从说起,即使是介绍成功,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在没有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可能因为流程上的不顺畅、细节上的不了解,一些银行就直接放弃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这一融资方式。

2018年低推行的中央、地方机构改革中,原地市有着10多年知识产权工作经验的部门人员40%流失到其他政府部门。机构改革重组后,原负责专利权工作的人员对商标工作不甚了解,负责商标工作的人员对专利工作也是知之甚少,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原本磨合熟悉的工作关系因为工作单位和岗位的变动而出现联系“断层”,也是阻碍现阶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发展的新瓶颈。

4 推行“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融资新模式的对策

实践证明,专利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融资是可行的。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在质押融资在技术层面和操作层面不存在任何障碍,[2]其也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运营盘活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有效手段,而且从安徽、浙江等商标质押融资工作做得好的省来看,商标作为质押标的物比专利更有优势,其做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价值更大,获得质押融资金额也普遍更高,商标质押更容易被金融部门认知和接受,“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融资为金融部门提供了更优选择,一旦“专利+商标”混合质押,你规模将远超单纯专利质押融资的质押融资模式。

河南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66号)中提出,“支持商业银行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并专门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引导企业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其中自然包括专利之外的商标质押。

2018年3月,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中央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省级机构改革2018年年底完成,市级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政府机构改革的完成,专利、商标归属统一管理,理顺了“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融资管理体制,为“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融资迎头赶上提供了契机,对实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4.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体系

专利质押融资对许多地方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并建立了一套较成熟的工作体系和模式。但机构改革后,原来仅负责专利工作的知识产权部门对商标工作是比较陌生的,同样原工商部门对知识产权质押渠道、体系和实务操作也是陌生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轨的推进思路和模式设想,形成创新理论和实操设想,有利于推动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并轨运行工作落到实处,为中小创新型企业带来更多的机构改革红利和实惠,同时也推进原专利、商标管理部门的业务融合和工作创新,解决当初知识产权政府部门管理各自为政、职能重叠、服务创新主体力量分散等现实问题,实现和践行当初政府机构改革的良好设想和初衷。[3]

建议河南各省辖市加快整合专利、商标行政管理职能,将原来专利质押融资工作体系,向商标质押融资延伸;对原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以及各地政府出台的《专利质押融资管理办法》《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政策进行修订,适用范围扩展到商标质押融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负责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整合新组建的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联系较多的优势,多渠道建立金融机构与企业的沟通交流途径,组织有条件、有意向的企业、银行进行对接座谈,以点带面,快速打开“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融资新局面。

4.2 积极探索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并轨新模式

针对河南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体系不够成熟,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现状,建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整合新经验的同时,还需借助各地原知识产权部门与地方银行之间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将专利质押融资范围扩大到商标质押融资的内容,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征集、筛选、推荐有商标质押融资需求的企业。运用专利质押融资工作建立较为成熟的评估、融资、担保、财政补贴模式和经验,将专利质押向商标质押融资进行延伸。这样有利于找到更适合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2020年6月,洛阳市入围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提出了三年建设期内该市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5%以上的目标。河南省可以以此为契机,在洛阳市开展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融资并轨新模式试点。早在2018年,洛阳市先后出台了《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奖补实施办法》,对企业、合作银行给予相关奖励和补偿,鼓励科技企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基础。建议洛阳市局根据新机构、新形势、新业态情况下,审议修订补充有关政策办法,加大对银行、担保机构以及保险机构的补贴,提高财政风险分担力度,降低银行、保险机构以及担保机构的贷款参与风险。同时,政府可以出资参与引导社会资金的参与,各方共同分担和化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搭建一条政府服务、银企牵手、服务机构跟进的合作共赢的快速融资通道。[4]

4.3 加强专利商标质押融资人才培养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后很多工作人员对现任工作比较陌生,建议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定期开设定向培养小班课程,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依据实际工作需求制定专业课程和专业教材,教学过程和考核也以实训课为主,提高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一批能到企业、银行做指导宣传、培训的人员,来缩短因机构改革适应熟悉企业岗位的时间,打通岗位工作“最后一公里”。开展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巡讲,运用沙龙、大讲堂、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理论研讨、软科学理论研究等,培养一支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人才队伍。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弱、人员少是河南省質押融资工作的人才“短板”。建议河南省财政、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技术专利质押价值评估小组,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公司的资格和评估工作进行评估和分类,督促无形资产价值评估行业相互监督和自我完善;定期、有效地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对评审员进行评审,提高其专业水平,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和规范体系。

4.4 大力发挥服务中介机构的作用

中介服务机构是知识和技术流动、扩散与转移的桥梁,是科技与应用、知识产权运营不可缺少的服务纽带,是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体现技术创新水平的一个明显标志。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也是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重要举措之一。河南省质押融资工作离不开中介服务机构的积极参与。中介服务机构依靠为企业提供融资成功获取一定比例的收益,地方政府也认识到了中介服务机构的特殊作用,在鼓励政策中对协助企业成功获得融资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客观上鼓励和支撑着这一现代服务业的兴起和壮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金融机构在人力投入的不足和专业人才的缺乏。服务机构可以借鉴河南东鹏“网格化+一站式”管理服务模式,按照行政区域分区划片,指派专人分工负责不同地区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这些员工经过专业的知识产权知识、评估、法律、金融等技能培训后,分赴所“包”片区,网格化下沉负责该地区知识产权局、银行、企业、担保机构等各个部门,从知识产权评估、质押登记、注销登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等全流程服务、全链条式的对接,延伸了政府、金融机构的服务“触角”。同时,各地政府要采取政策引导和专项支持等措施,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业龙头企业,集聚发展要素,增强辐射带动效果。在知识产权服务业组织、要素集中的区域,如评估、金融、保险、担保等机构较多、企业需求旺盛的地区,如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盟、行业协会等,开展行业自律和经验、信息交流,制定质押融资服务机构信誉评价、发布和查询制度,建成质押融资服务业的多重监管体系,规范和推动质押融资服务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5 结语

当前,各地政府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基本结束,商标质押融资工作的有效开展,将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注入强大的活力,为专利和商标混合质押的大力推行提供了新的机遇,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事业跨越式、爆发式增长提供了新的契机。各地市场监管机构抓住机遇,理顺体制,完善政策,加快融合积极探索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并轨新模式。同时,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强引导,培训人才,发挥融资服务中介机构独特的桥梁和媒介作用,将质押融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有效“串联”起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贴心服务,共同化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企业发展输入资金“血液”,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新动力,为中原更加出彩做出新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娜.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国际经验考察[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9(1).

[2] 李希义.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做法和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2011(7).

[3] 杨小东,付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比较分析[J].商业研究,2012(10).

[4] 章洁倩.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基于银行角度[J].科学管理研究,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