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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后果法在学生撒谎问题中的应用

2020-11-17邓顺妹

中学课程辅导·教学研究 2020年14期
关键词:自然主义

邓顺妹

摘要:“自然后果法”由18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提出,主要指教育者通过让学生自己体验行为所导致的自然后果,从而认识周围的世界,认识行为的结果和意义。因此,在面对学生撒谎问题时,教育者不必高谈阔论或是人为惩罚,宜结合具体事物与活动,使学生在自身行为的不良后果中接受教训从而改正缺点。本文将立足于《爱弥儿》中卢梭对自然后果法的阐述及其与撒谎问题的联系,分析自然后果法的涵义、价值,探究自然后果法对解决孩子撒谎问题的教育意义及其运用原则,以期改善学生的撒谎问题。

关键词:自然后果法;撒谎;自然主义

中图分类号:G63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992-7711(2020)07-0135

法国启蒙运动的杰出教育家让-雅克·卢梭1762年出版了长篇教育哲理小说《爱弥儿》。针对当今屡见不鲜的孩子撒谎问题,卢梭提出绝不能斥责他们撒谎,更不要处罚他们,而要使他们明白,如果撒谎,则谎言的种种不良后果都要落在他们头上。这里针对孩子撒谎问题卢梭提出了自然后果的教育方法。因而本文将立足于《爱弥儿》中卢梭对自然后果法的阐述及其与撒谎问题的联系,分析自然后果法的涵义、价值,探究自然后果法对解决学生撒谎问题的教育意义及其运用原则,以期改善学生的撒谎问题。

一、自然后果法的涵义

1.卢梭《爱弥儿》中的定义

“你使孩子只依赖于物,就能按照自然的秩序对他进行教育。如果他有冒失的行为,你只需让他碰到一些有形的障碍或受到由他行为本身产生的惩罚,就可以加以制止。”总的来说,就是通过学生自己体验行为的后果来教育学生。诸如撒谎,物的隶属是自然的,学生撒了一次谎,所带来的后果是即使说的是真话也没有人会相信,即使没有做什么事情,也要被别人不由分辨地指责说干了坏事。这些后果都是由第一次撒谎自然而然带来的,撒谎后学生体验到这些不愉快的后果,从而明白撒谎对自己而言没什么好处。

2.与人为惩罚的区别

人为惩罚与自然后果的惩罚不同,人为惩罚是由人作为主体对学生所犯的種种错误施以人为决定的惩罚。在撒谎问题中,这种惩罚显然是教师根据学生撒谎的情况性质等进行人为判断,人为地决定对学生实施何种程度和形式的惩罚。但是与之相反,自然后果法不涉及任何人为的价值判断,全部由自然决定,即不能为了惩罚学生而惩罚学生,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

二、自然后果法与撒谎问题的联系

1.《爱弥儿》中卢梭对孩子撒谎的原因分析

卢梭认为撒谎不是孩子的天性,欺骗和撒谎的行为是随着社会习俗和义务而同时产生。正如《爱弥儿》中首句所言:“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但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

(1)为摆脱服从。在学生被动得服从一些教师想让他们许下的诺言的时候,心里其实很抵触,此时谎言也就随之出现。是服从的义务使他们不得不撒谎,因为服从别人是件很痛苦的事,所以他们尽可能悄悄地设法不服从别人。

(2)误解诺言。严厉的教师总是喜欢让学生许下一些他们认为是好的诺言,但学生由于受思维能力的限制,其实并不理解自己许下的诺言到底要自己做什么,于是乎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到第二天学生已经不记得自己说的是什么了,教师就会很生气,随之而来的就是斥责与惩罚,以为学生说谎了。

(3)为现时的利益。学生觉得与其暴露事情的真相到将来才能得到利益,不如撒一次谎就能免掉一次处罚和责备,得到现时的利益。正如以上第二点所说,学生只会看到眼前这一时间段能获得的利益,为的是摆脱此刻的困难。

2.自然后果法与撒谎问题的联系

(1)联系。从卢梭对孩子撒谎问题的原因分析可以看出,学生撒谎是来自于人为的不合理干预,是教师的一些不合理要求让学生不得不撒谎。长此以往,学生只会越来越会撒谎,越来越多地撒谎,他们会发觉撒谎是一件方便又省力的事。有些教师这个时候就会觉得撒谎的学生不是好学生,他们便会采取说教和惩罚的方式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然而可能学生表面上懂了其实下次还会继续撒谎。但是换一种方法,如果我们能让学生自己发现说谎的坏处,自己领教过说谎带来的坏结果,不仅能够帮助他们改善说谎的坏习惯,还能在体验中学会感受他人的心情,知道被欺骗的时候心情也不好受。

(2)实质。我们这里所说的自然后果法是针对学生已经撒谎后对其实施的一种教育手段,也属于自然主义教育的一种。其实按照卢梭的观点,要是孩子们只是在事物方面而不是在意志方面受到阻碍的话,他们是不至于表示反抗或愤怒的,而且是能够保持身体健康的。所以说要想根本上杜绝学生撒谎现象,最重要的还是消极教育,即教师不要去人为地干预学生,不要让他们许下诺言,不要给他们布置任务,不要给他们贴标签,这样学生自然就会觉得撒谎没什么好处。

三、自然后果法在撒谎问题中应用的价值

1.自然后果法符合学生的发展特征

童年期儿童思维发展水平主要处在具体运算阶段,逻辑思维迅速发展,以形象逻辑思维为主。这一时期孩子的学习主要是依靠直接经验。自然后果法正是利用孩子的直接经验,避免复杂而抽象的逻辑思考,获得感性认知,符合学生心理发展水平,适用性强,效果好。

2.减少人为惩罚对学生的危害

人为惩罚教育是人为所给予的强制性惩罚,是强者对弱者的一种惩罚,应用不当的话会出现卢梭所说的“幼儿为了得到奖励或逃避惩罚而采取奸诈撒谎的行为,最后使他们惯于用表面动机来掩盖秘密动机,一有机会就用空话来对你搪塞”。因此,人为惩罚会使学生产生应对高压管制的不良行为。而自然后果法致力于关注孩子行为的自然结果,是公平公正的,学生也会认可不良行为带来的危害。

3.化被动为主动,提高学生的自主性发展

卢梭认为爱弥儿一定要过很久之后才知道撒谎是怎样一回事,而且在他知道的时候一定很奇怪,想象不出撒谎有什么好处。所以说事情很清楚,越是使他美好的生活不受他人意志和判断的影响,就越能使他明白撒谎对他没有好处。自然后果法就是遵循自然的脚步,让犯错的学生自己体验到行为的后果,这当中不涉及大人的高谈阔论与人为惩罚,只涉及学生本身和行为结果,化被动接受惩罚为主动体验式成长,从而吸取经验改正错误,提高主观能动性。

(作者单位:江苏省陶都中等专业学校21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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