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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符合公众利益的『新规矩』留下来

2020-11-17

浙江人大 2020年4期
关键词:公共利益规矩民众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大仗、硬仗,也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深度检验、一次综合性大考。举国上下正全力以赴,科学防控。这背后,离不开万千医护人员、基层工作者的辛劳付出。与此同时,一些新规矩、“好习惯”也发挥着作用,推动全体民众共同战“疫”。

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以及“后疫情时期”,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延续这些新规矩、“好习惯”确有必要。事实上,许多新规矩、“好习惯”并非无根之木,本来就具备社会基础和实施条件。其中有不少则与当前各领域改革治理、社会文明的演进一脉相承,可谓水到渠成。

居家消毒、公筷就餐,本就是多年以来倡导的社会文明新风;行政办事的优化和“大数据”,对应着政务服务改革推进;志愿者巡逻、代买代办,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气象。一些过去长期倡导但一时难以普及的治理理念,因为疫情因素全面落地。人们也逐渐发现,适应这些“新规矩”也没那么难,甚至从中感受到治理方式变化带来的便利。

随着各行业陆续复工复产,一些新风险、新挑战也会蕴含聚集。好习惯、新“规矩”能否继续延续,坚持不打折扣,考验着各方面的定力和执行力。这不是可有可无的,而应充分评估,提前谋划,迅速响应。有些好习惯、新“规矩”,可以说就是疫情之下的一次“集中补课”。正因为过去我们在某些方面没有及时补上“短板”,执行落实得不够果断坚决,社会才付出了巨大代价。经此沉重一“疫”,我们再没有什么理由不严肃认真对待了。

当然,区分疫情非常时期的临时管制措施和值得延续的“新规矩”,需要决策者的智慧,也离不开倾听公众的意见。要避免权力的触角伸得过长,避免少数人以实施规矩为名谋取私利。“新规矩”是否应当保留和持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归根结底要以是否便利于民众生活、符合公共利益为判断标准。

把符合公共利益的“新规矩”和好习惯延续下去,补上曾经落下的“功课”,是改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同样离不开各界民众和各个社会领域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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