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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让为人民立法成为现实

2020-11-17

山东人大工作 2020年8期
关键词:淄博淄博市智库

今年初,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提出“以信息化推进依法履职能力现代化”,将人大的全部职能整合进信息化系统,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高质量立法。目前,“淄博人大”APP历经系统构建、试运行、升级完善、全面运行等阶段,功能逐步完善,运行顺畅,为高质量立法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拓宽了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有效助推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让为人民立法成为现实。

如何实现立法职能在信息化系统中“安营扎寨”?系统构建初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人大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浪潮技术人员主动密切对接,沟通立法需求实现的可能性。同时向人大代表、智库人员征求使用体验和完善需求,并根据测试体验及时反馈功能完善建议,大到系统结构调整,小到人性化细节设计,为系统开发建设搭建起基础性框架,满足了立法工作的需要。如为方便代表与立法项目结对子,增设了立法项目投票功能;为便于汇总修改意见,增设了“一键导出”功能和搜索查找功能等。

经过不断完善升级,“高质量立法信息化系统”功能涵盖了立法工作各个环节,实现了征集立法项目、征求修改意见、审议项目流程监控、法规库和立法智库管理等功能。一是扩大了征求意见的范围。直接接收法规草案的人员是以往的30倍,能够点对点向6007名五级人大代表、77个市(区、县)部门、53名智库人员、12个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扫描报纸、公众号上的二维码进入征求意见页面,直接填写、反馈修改意见,拓宽了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提高了公众的立法参与度。二是提高了立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代表可以通过“淄博人大”APP随时随地参与立法;法工委通过短信提醒、一键催办、智能统计等功能,可以迅速完成发函、催办、汇总等事务性工作。三是实现了地方立法全程监控。所有审议项目都录入系统,并且列明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完成时间节点,责任人按时上传立法材料和工作情况,超期会有红色报警提示,实现了人大对立法工作的全程在线监控,有利于实现“全程主导、分段领跑”。

在1月份试运行阶段,常委会法工委起草了《关于“立法信息化系统”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向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以及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部门单位发函,要求各部门单位报送系统联系人,以验证是否已正常应用。5月中旬,“淄博人大”APP增设“立法参与”模块后,法工委起草了《关于应用“高质量立法信息化系统”和“淄博人大”APP开展立法工作的通知》,指导立法智库团队成员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及时下载并应用。

系统试运行以来,对今年7件审议项目实施了流程监控,设置了各项目的流程监控节点,起草部门、司法局、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按时间节点上传了3件已审议项目的立法材料和工作情况;建立了线上立法智库,对立法智库团队成员、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人实施了动态管理。通过这一系统和“淄博人大”APP,还面向市人大代表征集明年的立法建议项目,并征求了有关物业管理、禁放烟花爆竹和第一批打包修改10件法规的修改意见。其中,禁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一审后,通过系统征得修改意见228条,是以往的3倍,仅五级人大代表就有689人反馈了意见,提出修改意见82条。

今年6月,淄博市人大代表、山东博港律师事务所主任乔秀旺在“淄博人大”APP上收到一条通知,淄博市人大正在征集关于制订物业管理条例的意见建议。乔秀旺第一时间通过民情联络站组织代表和部分群众进行讨论,形成了26条修改意见,通过APP进行了回复,最终被采纳13条。

“信息化系统提高了代表和公众的立法参与度。”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吴宗乐说,“原来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只能征集到三四十名代表的意见,立法调研耗时长,要多次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如今通过信息化平台,立法机关与代表和群众实现了双向互动,既可向代表和群众征求意见,群众的立法需求也可‘一键’直达立法机关,这样制定的法规更接地气,真正体现了立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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